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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蒋杏长篇走进夏天,让我很痛苦。我已经很久读小说不痛苦了。长久以来,我们已经习惯把小说当成一种消遣,或是当着一种艺术追求,而作为一种文学道德的范本,作为一种内心苦闷的释放方式,似乎是较少有着这种痛苦的现象。当然这是最初的感觉。后来细细一想,这种痛苦,不仅仅是一个人的痛苦,甚至不仅仅是一群人的痛苦,而是一代人,或者说是一个民族在某在时间上的痛苦。再就是,李鲁平先生说的话,让我将蒋杏的小说与自己的创作联系起来思考,寻找一种关联和借鉴。他为什么这样说,是因为他知道我所主张的后位写作,所主张的民族精神内核因素的探求,他心里似乎明白我与蒋杏的痛苦,我与蒋杏的立场,我与蒋杏的良心之间的关联。我所表达的“人的一切苦难,来源于自我的内心”我所创作的价值“他者化”之后衍变罪恶的文本。甚至我们想到了同一个比喻——他在小说里说到一个乞丐的怒火,我在创作谈里同样用乞丐作比中国人自身价值观的异化。这一点我可以保证,是我在没看他的小说之前,用了一个和他同样的证据(见荆州晚报7月副刊)。
但是,也正是蒋杏的小说触动和推进了我的思考。关于关注社会的程度与作家的良心思考。这些问题,虽然我没想得十分清楚,但是,有一点我是非常分明地感受到了,那就是“正是因为这种高尚的良心,让蒋杏和他的作品具有了凌厉破冰之势,具有了大悲悯、具有了大关怀带来的回肠荡气和灵魂震撼。”
也正是基于这一种认识,下面我谈一点思考:
一、关于小说创作的两点思考
1、第一点思考:回到传统,即小说“回归故事情节”的可能。
当下这个时代的读者,已经和上个世纪任何一个时代的读者,都大不相同了。二十世纪已然终结。更重的是,各种科学和各种门类的心理学得到了空前地高度发展。它们从根本上改变了整个人类的物质和精神方式。换句话说“就是读者的层次大大提高了,新鲜思想不再具有过去那种吸引力和刺激作用了;读者不再着迷于玄学,不再着迷于玄深费解的东西,而且人类与生俱来的悖逆意识又重新生出活力,那种对要接受既成事实的逆反心理又抬头了。间离学说强调艺术创作的虚拟性质,一下子解除了读者的戒备意识,把读者巧妙地导入一次新的逆反状态中去,以期最终成功地达到作者的初始愿望。”(马原语)虚拟性质的创作,必须在读者已经接受了的方式的基础上,把小说的各种因素做到位,把文学性的要求做到位。基于这样一种现实,读者的现实,小说创作及作家与作家之间的比拼,不再仅仅是作家之间的事情,而是大众的事情,是所有读者的事情。在这样的环境下,各种文学样式之间相互渗透,直到区别越来越小而且变得无关紧要。而最紧要的是,小说的故事和情节及这些故事和情节所负载的人的普遍经验深广程度。因此,对小说而言,很自然就出现了“回归传统”的现象。当然,这个“传统”并非传统意义的传统,而是“故事规则”
说到“回归”或者说是“回来”:最有说服力的,是一些先锋作家的回归或双面性。比如萨洛特、格里耶就是生动的例子。我说这些,不单是为了说明回归与否的确定性。我不想像那些例子一样,断然下一个结论。应当说,我们现在至少存在这样一种“争论”的状态,即“先锋和传统孰是孰非,没有定论”它至少说明了一个问题:一部作品的好坏或是优劣,不能用它的创作技法来定论,也就是不能用它是不是先锋,或是不是传统,或者是不是能归入到某种流派来衡量它。我的白痴就遇到过这样的困窘。一部作品它绝对是区别于任何前面其它作品的。前面的只会遗传信息,但是不会百分之百被克隆。这也就是文学不叫科技,不叫技术的原因。所以,我说,无论作者用什么样的方式写作,回归到传统也好,置身先锋也好,都不是问题。问题是我们应该有着一种什么样的“文学内部”和“文学道德”的标准或者对某种文学技术的操作到位与否。文学道德与一般的社会道德是截然不同的,它们有着“本质”的区别——文学道德更本质,是作者心灵的本质,社会良心的本质,是人性人文理想的本质,而不是表面的吐不吐痰,乱不乱扔垃圾的道德。下面,结合蒋杏的小说,我会重提这个话题。
2、第二点思考:小说作者的形象——“隐含作者”的存在。
过去,作为一名读者,我们在阅读小说时,总是在设想作者在叙述时的样子和立场,甚至忍不住设想作者的生活。评论家李建军在作者的态度中也说:作者在小说中的形象和立场,是一个重要研究课题。这种“作者在小说中的形象和立场”也就是“隐含作者”小说中一直有一个真实的作者形象,游弋在读者的额头前面。即便是尤利西斯这样的作品,也都存在这样的作者形象。这个人的趣味、情调、人格、气质和价值观等等,都会以一种非常特殊的方式存在于他的小说里面,存在于读者的设想之中。
作者形象在作品里的出现程度是大好,还是小好,是最大限度的离开好,还是随时都可以喋喋不休地在那儿大放言辞好,人们一直在争论。这组矛盾,也一直在西方作家中进行争论,而且同样也没有结论。既然没有结论,我们就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也就是作者参与作品的程度,不能作为判断一部作品好坏的标准。但是,我们又不能否认:作者对作品的参与方式及作者人格的高低,却是决定这部作品的好坏的重要要素。也就是说,作者对作品的参与是私心的参与,还是良心的参与或是爱与同情的参与,决定作品的优劣。这一点非常重要... -->>
读蒋杏长篇走进夏天,让我很痛苦。我已经很久读小说不痛苦了。长久以来,我们已经习惯把小说当成一种消遣,或是当着一种艺术追求,而作为一种文学道德的范本,作为一种内心苦闷的释放方式,似乎是较少有着这种痛苦的现象。当然这是最初的感觉。后来细细一想,这种痛苦,不仅仅是一个人的痛苦,甚至不仅仅是一群人的痛苦,而是一代人,或者说是一个民族在某在时间上的痛苦。再就是,李鲁平先生说的话,让我将蒋杏的小说与自己的创作联系起来思考,寻找一种关联和借鉴。他为什么这样说,是因为他知道我所主张的后位写作,所主张的民族精神内核因素的探求,他心里似乎明白我与蒋杏的痛苦,我与蒋杏的立场,我与蒋杏的良心之间的关联。我所表达的“人的一切苦难,来源于自我的内心”我所创作的价值“他者化”之后衍变罪恶的文本。甚至我们想到了同一个比喻——他在小说里说到一个乞丐的怒火,我在创作谈里同样用乞丐作比中国人自身价值观的异化。这一点我可以保证,是我在没看他的小说之前,用了一个和他同样的证据(见荆州晚报7月副刊)。
但是,也正是蒋杏的小说触动和推进了我的思考。关于关注社会的程度与作家的良心思考。这些问题,虽然我没想得十分清楚,但是,有一点我是非常分明地感受到了,那就是“正是因为这种高尚的良心,让蒋杏和他的作品具有了凌厉破冰之势,具有了大悲悯、具有了大关怀带来的回肠荡气和灵魂震撼。”
也正是基于这一种认识,下面我谈一点思考:
一、关于小说创作的两点思考
1、第一点思考:回到传统,即小说“回归故事情节”的可能。
当下这个时代的读者,已经和上个世纪任何一个时代的读者,都大不相同了。二十世纪已然终结。更重的是,各种科学和各种门类的心理学得到了空前地高度发展。它们从根本上改变了整个人类的物质和精神方式。换句话说“就是读者的层次大大提高了,新鲜思想不再具有过去那种吸引力和刺激作用了;读者不再着迷于玄学,不再着迷于玄深费解的东西,而且人类与生俱来的悖逆意识又重新生出活力,那种对要接受既成事实的逆反心理又抬头了。间离学说强调艺术创作的虚拟性质,一下子解除了读者的戒备意识,把读者巧妙地导入一次新的逆反状态中去,以期最终成功地达到作者的初始愿望。”(马原语)虚拟性质的创作,必须在读者已经接受了的方式的基础上,把小说的各种因素做到位,把文学性的要求做到位。基于这样一种现实,读者的现实,小说创作及作家与作家之间的比拼,不再仅仅是作家之间的事情,而是大众的事情,是所有读者的事情。在这样的环境下,各种文学样式之间相互渗透,直到区别越来越小而且变得无关紧要。而最紧要的是,小说的故事和情节及这些故事和情节所负载的人的普遍经验深广程度。因此,对小说而言,很自然就出现了“回归传统”的现象。当然,这个“传统”并非传统意义的传统,而是“故事规则”
说到“回归”或者说是“回来”:最有说服力的,是一些先锋作家的回归或双面性。比如萨洛特、格里耶就是生动的例子。我说这些,不单是为了说明回归与否的确定性。我不想像那些例子一样,断然下一个结论。应当说,我们现在至少存在这样一种“争论”的状态,即“先锋和传统孰是孰非,没有定论”它至少说明了一个问题:一部作品的好坏或是优劣,不能用它的创作技法来定论,也就是不能用它是不是先锋,或是不是传统,或者是不是能归入到某种流派来衡量它。我的白痴就遇到过这样的困窘。一部作品它绝对是区别于任何前面其它作品的。前面的只会遗传信息,但是不会百分之百被克隆。这也就是文学不叫科技,不叫技术的原因。所以,我说,无论作者用什么样的方式写作,回归到传统也好,置身先锋也好,都不是问题。问题是我们应该有着一种什么样的“文学内部”和“文学道德”的标准或者对某种文学技术的操作到位与否。文学道德与一般的社会道德是截然不同的,它们有着“本质”的区别——文学道德更本质,是作者心灵的本质,社会良心的本质,是人性人文理想的本质,而不是表面的吐不吐痰,乱不乱扔垃圾的道德。下面,结合蒋杏的小说,我会重提这个话题。
2、第二点思考:小说作者的形象——“隐含作者”的存在。
过去,作为一名读者,我们在阅读小说时,总是在设想作者在叙述时的样子和立场,甚至忍不住设想作者的生活。评论家李建军在作者的态度中也说:作者在小说中的形象和立场,是一个重要研究课题。这种“作者在小说中的形象和立场”也就是“隐含作者”小说中一直有一个真实的作者形象,游弋在读者的额头前面。即便是尤利西斯这样的作品,也都存在这样的作者形象。这个人的趣味、情调、人格、气质和价值观等等,都会以一种非常特殊的方式存在于他的小说里面,存在于读者的设想之中。
作者形象在作品里的出现程度是大好,还是小好,是最大限度的离开好,还是随时都可以喋喋不休地在那儿大放言辞好,人们一直在争论。这组矛盾,也一直在西方作家中进行争论,而且同样也没有结论。既然没有结论,我们就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也就是作者参与作品的程度,不能作为判断一部作品好坏的标准。但是,我们又不能否认:作者对作品的参与方式及作者人格的高低,却是决定这部作品的好坏的重要要素。也就是说,作者对作品的参与是私心的参与,还是良心的参与或是爱与同情的参与,决定作品的优劣。这一点非常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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