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mdash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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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他的孩子。他不知道黑夜里有的时候我有多想他,他不知道我每天都在担忧自己吃得够不够,宝宝的营养跟不跟的上
为什么要这样逼我?他不知道跟他纠缠越多,我就越脆弱,越坚持不下去吗?
是为了我吗,他学会用中文发短信了。我反复地看着那条短信,不知如何是好。许久,我调整好情绪,在屏幕上写下了“我很好,谢谢你,我是出来学习。放在心上的爱情,不一定要相守,也希望你一切都是好好的。”
“放在心上的爱情,不一定要相守”我看着自己写的话,心里苦然一笑。这是大话,空话,是百分之百无奈的话——但是,我深吸一口气,还是按下了发射键。
第二十四章
他又回来了,开一个很重要的董事会。
大约开始于2002年的这一波房地产热潮,让房地产商迎来了他们的黄金时代。致林作为省内房地产领域的领军企业,自然也搭上了这趟顺风车。虽然房地产业务拿出了一部分来和江家合并,但是自己起家的老本行还是照做不误。07年政府招标地块已经公告,这一次董事会就是讨论这个问题的。
事会召开前,父亲把他叫到自己的办公室,跟他进行了一次长谈,征询他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他与父亲,虽然私下里感情交流不多,他也已经实际上不参与致林的经营管理,对于公事,他还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地向父亲坦诚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他认为致林这两年拿地太多,成本太高,他建议父亲稳健经营,这两年国内商品房价格涨得太快,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会迎来一波跌幅也说不定。对于自己的商业思维和市场眼光,他是自信的,至少在他心里,比那个好大喜功善弄权术的同父异母哥哥林启重要强。
当初怀着一颗不甘的心从美国回来,从一开始承受着众人怀疑、看笑话的目光,以及同父异母哥哥林启重的打压和掣肘,商场里的阴谋诡计陷阱暗箭一一克服,到终于获得父亲和公司上下的认同,他靠的是才华和实力,不是董事长儿子的光环。这一路走来的孤独和辛苦,外人是不能了解的。不过,他没有后悔过,致林的今日有母亲当年付出的极大心血,为了母亲,他不能自动放弃。
然而,在他快要到达胜利的顶峰时,事情偏离了他预先设计的轨道。
虽然辞去了致林执行副总裁,只保留了董事一职,他能感觉到父亲对他越来越倚重,即使他去了香港父亲也经常会就一些重大的决策征求他的意见。他有时会想,或许,自己不该这么急功近利的,更不该用女人作跳板,娶一个不爱的女人,要快速地达成目标。欲速则不达,这句话经常会蹦到他的脑子里。生命里留下了太多刻意的痕迹,让理想和现实背道而驰,事实上自己离致林是越来越远了。
过两天,致林的新年宴会就会举行。这是致林的好传统,回首过去,展望未来,年底对各关系单位一年的辛苦和帮助来一次集体大犒劳。他真想参加,邹雨事务所应该会来人。邹雨能来吗?应该不会来。但是哪怕从别人嘴里听到一点邹雨的消息也是好的。可惜,连这么点小小的期盼也是奢望,因为他明天必须赶回香港。
他为此失望不已。
上天总是不忍心断绝一个人的所有来路吗?董事会后,他和父亲还有致林的所有中层一起去天一参加年终聚餐,在天一的门口就那么巧地碰到了邹雨事务所的一大帮人。郑主任,高展旗,一帮人从几辆车里钻出来。还有几个小姑娘,他依稀有点印象,就是他两次去邹雨办公室挤在门口看的那几位。
小姑娘们往天一大门里走着,时不时地回头瞟一眼那个越来越成熟,越来越有男性魅力的大帅哥。
大概各单位都在年底犒赏辛苦的员工,事务所好像倾巢出动了。可是,为什么他在那嘻嘻哈哈的人群中没有看到邹雨?作为事务所的主要合伙人,没有邹雨参加的聚会不会太遗憾吗?
“林总,好久不见,好久不见。”郑主任看到了他,过来热情地和他握手。“郑主任,好久不见。”他礼貌地伸出手来和郑主任握了握。“高律师。”他客气地地冲郑主任旁边的高展旗点头,向他伸出了手。“林总,你好。”高展旗也恭恭敬敬地和他握手。
高展旗对他的态度,他是清楚的,恭敬后边隐藏着不屑。他知道高展旗喜欢邹雨,带着一定程度的爱护,对这个事实,他没有丝毫的嫉妒,心底深处反而有一丝感激。这一点,他对左辉的感觉完全不同,因为他知道邹雨是完全无意于高展旗。
不过,现在自己计较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呢?“所里业务很不错吧?”他客套地跟郑主任寒暄。“托林总的福,还好还好。”郑主任忙不迭地点头哈腰。“今天这是所里聚餐?”他又问。
旁边的傅哥听到林启正的话,仿似随意就问了一句:“邹律师怎么没来?”傅哥问这句话,既是无意,也是有意。老板的心思,他最清楚,他看着他们两个也是唏嘘扼腕。现如今,老板想知道点邹律师的消息,这点小小的可怜的心愿都不能达成,直让他感叹造化弄人。
有些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郑主任看出来了,林启正客气地与他寒暄时,关心的只有一个人—邹雨。
对于林启正的心情,他多少能够理解,他们都是感情出过轨的男人。当初邹雨向他请假时,他很诧异,心里闪过一丝奇怪的念头,林启正也去了三亚,他是知道的,难道邹雨和他旧情复燃?林启正对邹雨还没忘情,从邹雨去香港前他接到傅哥的电话,他就知道了。林启正现在虽然只是个董事,不过,根据他听到的,观察的,哪一天林启正卷土重来,杀回致林也说不定,有可能得罪林启正的任何举动他都要避免。而且,他也是真舍不得放掉邹雨。邹雨的业务能力、敬业精神、为人处世都无可挑剔,所有的客户对她的工作都非常满意,他很难再找到这样一个各方面都十分出色又让他放心的律师来接替她。何况,男女搭配,干活不累,高展旗对邹雨的那点心思,所里的人都知道,她要真是退伙了,高展旗会不会没精打采他还真拿不准,所以,他不情愿却又很大方地准了邹雨的假。
现在,根据他的观察,郑主任这个人精断定林启正和邹雨现在没有交集。这让他迷惑。难道自己猜错了?于是,他也仿似随意地说:“邹律师去外地进修了。”
宴会结束,回到他那个简陋的家。傅哥已安排人将房间打扫过,很久没住人了,冬日的家,干净却益发冷清。他打开衣柜,想换身衣服,一眼就看到了那件t恤—邹雨曾经穿过的t恤,他发起怔来。—曾经这里一度充斥着幸福甜蜜的气息。
所谓的贪念,就是总想把一个心爱的人或者物据为己有,或者总想让一种愉快的感觉能够持续不断地重复。而所谓的爱,其实也正是一种贪,是希望让那种快感永远继续下去。从本质上来说“爱”便是占有欲。
他突然觉得,自己真正是一个贪心的人。—他到现在还在贪恋着邹雨带给他的那些幸福快乐的感觉。
上天总是会惩罚贪心的人,想走捷径的人吗?他怔忡地盯着那件t恤,他最想继承的家业和最心爱的女人都不是他的。
听到郑主任的话后,一顿饭的时间,他食不甘味。他满脑子回旋的都是邹雨,为什么到年底了她还不回来?
难道?邹雨是害怕他再纠缠她躲到异地他乡吗?此刻他看着那件t恤,一个想法迸出了他的头脑。
怎么可能?他觉得自己的想法太疯狂。
可是他就是有一种强烈的直觉,邹雨离开省城跟自己有关。
他们俩最后一次通电话,她带着哀怨的语气让他心疼沮丧。
是自己给了她太大的压力吗?他蓦然惊骇,他好像从来也没有真正地为她着想过。他只以为自己可以掌控一切,他霸道地不管不顾地爱她。事到如今,他其实什么也没失去,至少他还在心灵上保有着邹雨对他的爱,而在他们俩的爱情里,她什么也没得到,她失去的太多太多了。妹妹,还有她最不能失去的尊严—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是他林启正的女人。
这个认知让他倏然惊心,也让他心痛难当。
因为自己,她要去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开始吗?他心疼不已。无论如何,她是他最爱的女人,他希望她能过得好好的。
他拿起手机,开始拨邹雨的电话。
一个,两个,三个
邹雨,接电话。最后一次,只要我知道你过得很好,我不会再打扰你。他在心里急急低语。
邹雨手机音乐声很好听,可惜只有音乐声唱来唱去
四个,五个,六个
他握着手机,焦躁不安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邹雨,接电话。”他心中的低语变成了低吼。终于,他放弃了努力。他明白了,邹雨不愿意跟他再有任何交集。
他气起她来。她有必要这么硬吗?就算是普通朋友,不,就算连普通朋友也算不上,同事之间打个电话问候一下总还可以吧?他是洪水猛兽吗,他什么时候逼过她,她需要这般躲着他?!
他靠在床头,狠狠地吸着烟。隐隐的不安始终是挥之不去。想起那次邹雨为了躲他要退伙的事情,她的决绝他早就领教过。邹雨,我只想知道,你是短暂地离开,你不是为了躲我要重新开始到外地讨生活。只要你过得很好,我也就放心了。
他一向不喜欢发短信,电话可以说清楚的事情,没必要花那么多时间在不及巴掌大的手机上费力按半天。抓起了手机,开始研究用中文发送短信。鼓捣了半天,终于研究明白了,却因为不熟练,好几次不小心按错键,把已经写好的短信消掉。
他是次日中午十二点的飞机回香港。早晨八点,他又来到了中山路上的那间星巴克,这是他每次回来都会报到的地方。在美国生活多年,咖啡是他最喜欢的饮料。
他喝着咖啡,时不时地看向窗外。正是早晨的交通高峰期,街上车流人流拥堵。曾经他坐在这扇玻璃窗前,一次次地看着邹雨下了出租车。她真是个专注的女人,走路绝不管闲事,完全没发现他就在窗前看着她。他看着她脚步匆匆地在如织的车流中穿行,好几次差点被车刮到,直看得他心惊胆颤。后来他为她修了一座天桥,可惜天桥修好之日,便是他们分手之时,上天真是会捉弄人啊。
喝完咖啡,他走出星巴克,来到天桥上,一步一步走到桥的顶端。
已经快过春节了,气温很低,寒风呼啸。天桥上的行人都穿着厚厚的羽绒服,缩着脖子,却也因为手里拎着的大包小包,脸上显露着浓郁的喜庆气氛。刚从温暖的咖啡馆里出来,天桥上四面八方来的刺骨的风一下就吹透了他的羊绒大衣。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天桥上还是有几个摆小摊的,兜售着手机链、发卡之类的小零碎。刚建起时干净漂亮的天桥,现在已是肮脏不堪,纸屑被风吹得在空中飞舞。他心事重重地望着邹雨办公室的窗户,想着她回的那个短信,倍感惆怅。
有些错误,如果可以纠正,还不必后悔;有些错误,纠正不过来了,只徒留遗憾。
如果,他当初不去招惹她,至少她还是个快乐的女人;或者他能处理得好一点,她不必因为他们的爱情失去的那么多。
虽然,他的私心里曾经多么贪婪地希冀着邹雨能够永远记住他。此时此刻,他想,如果忘记过去,能够让邹雨过得好一点,他希望邹雨把他彻底地遗忘。
他踩着满地的纸屑向天桥下走去。天桥拐角处有两个乞丐在乞讨。他停下脚步,手在口袋里摸索。他极少带现金,今天居然让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叠百元纸币。他把那些钱往两个乞丐每人面前放了一半,继续向桥下走去。身后乞丐像做梦一样的表情对着他的背影磕头作揖,他没看到。
育他的孩子。他不知道黑夜里有的时候我有多想他,他不知道我每天都在担忧自己吃得够不够,宝宝的营养跟不跟的上
为什么要这样逼我?他不知道跟他纠缠越多,我就越脆弱,越坚持不下去吗?
是为了我吗,他学会用中文发短信了。我反复地看着那条短信,不知如何是好。许久,我调整好情绪,在屏幕上写下了“我很好,谢谢你,我是出来学习。放在心上的爱情,不一定要相守,也希望你一切都是好好的。”
“放在心上的爱情,不一定要相守”我看着自己写的话,心里苦然一笑。这是大话,空话,是百分之百无奈的话——但是,我深吸一口气,还是按下了发射键。
第二十四章
他又回来了,开一个很重要的董事会。
大约开始于2002年的这一波房地产热潮,让房地产商迎来了他们的黄金时代。致林作为省内房地产领域的领军企业,自然也搭上了这趟顺风车。虽然房地产业务拿出了一部分来和江家合并,但是自己起家的老本行还是照做不误。07年政府招标地块已经公告,这一次董事会就是讨论这个问题的。
事会召开前,父亲把他叫到自己的办公室,跟他进行了一次长谈,征询他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他与父亲,虽然私下里感情交流不多,他也已经实际上不参与致林的经营管理,对于公事,他还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地向父亲坦诚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他认为致林这两年拿地太多,成本太高,他建议父亲稳健经营,这两年国内商品房价格涨得太快,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会迎来一波跌幅也说不定。对于自己的商业思维和市场眼光,他是自信的,至少在他心里,比那个好大喜功善弄权术的同父异母哥哥林启重要强。
当初怀着一颗不甘的心从美国回来,从一开始承受着众人怀疑、看笑话的目光,以及同父异母哥哥林启重的打压和掣肘,商场里的阴谋诡计陷阱暗箭一一克服,到终于获得父亲和公司上下的认同,他靠的是才华和实力,不是董事长儿子的光环。这一路走来的孤独和辛苦,外人是不能了解的。不过,他没有后悔过,致林的今日有母亲当年付出的极大心血,为了母亲,他不能自动放弃。
然而,在他快要到达胜利的顶峰时,事情偏离了他预先设计的轨道。
虽然辞去了致林执行副总裁,只保留了董事一职,他能感觉到父亲对他越来越倚重,即使他去了香港父亲也经常会就一些重大的决策征求他的意见。他有时会想,或许,自己不该这么急功近利的,更不该用女人作跳板,娶一个不爱的女人,要快速地达成目标。欲速则不达,这句话经常会蹦到他的脑子里。生命里留下了太多刻意的痕迹,让理想和现实背道而驰,事实上自己离致林是越来越远了。
过两天,致林的新年宴会就会举行。这是致林的好传统,回首过去,展望未来,年底对各关系单位一年的辛苦和帮助来一次集体大犒劳。他真想参加,邹雨事务所应该会来人。邹雨能来吗?应该不会来。但是哪怕从别人嘴里听到一点邹雨的消息也是好的。可惜,连这么点小小的期盼也是奢望,因为他明天必须赶回香港。
他为此失望不已。
上天总是不忍心断绝一个人的所有来路吗?董事会后,他和父亲还有致林的所有中层一起去天一参加年终聚餐,在天一的门口就那么巧地碰到了邹雨事务所的一大帮人。郑主任,高展旗,一帮人从几辆车里钻出来。还有几个小姑娘,他依稀有点印象,就是他两次去邹雨办公室挤在门口看的那几位。
小姑娘们往天一大门里走着,时不时地回头瞟一眼那个越来越成熟,越来越有男性魅力的大帅哥。
大概各单位都在年底犒赏辛苦的员工,事务所好像倾巢出动了。可是,为什么他在那嘻嘻哈哈的人群中没有看到邹雨?作为事务所的主要合伙人,没有邹雨参加的聚会不会太遗憾吗?
“林总,好久不见,好久不见。”郑主任看到了他,过来热情地和他握手。“郑主任,好久不见。”他礼貌地伸出手来和郑主任握了握。“高律师。”他客气地地冲郑主任旁边的高展旗点头,向他伸出了手。“林总,你好。”高展旗也恭恭敬敬地和他握手。
高展旗对他的态度,他是清楚的,恭敬后边隐藏着不屑。他知道高展旗喜欢邹雨,带着一定程度的爱护,对这个事实,他没有丝毫的嫉妒,心底深处反而有一丝感激。这一点,他对左辉的感觉完全不同,因为他知道邹雨是完全无意于高展旗。
不过,现在自己计较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呢?“所里业务很不错吧?”他客套地跟郑主任寒暄。“托林总的福,还好还好。”郑主任忙不迭地点头哈腰。“今天这是所里聚餐?”他又问。
旁边的傅哥听到林启正的话,仿似随意就问了一句:“邹律师怎么没来?”傅哥问这句话,既是无意,也是有意。老板的心思,他最清楚,他看着他们两个也是唏嘘扼腕。现如今,老板想知道点邹律师的消息,这点小小的可怜的心愿都不能达成,直让他感叹造化弄人。
有些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郑主任看出来了,林启正客气地与他寒暄时,关心的只有一个人—邹雨。
对于林启正的心情,他多少能够理解,他们都是感情出过轨的男人。当初邹雨向他请假时,他很诧异,心里闪过一丝奇怪的念头,林启正也去了三亚,他是知道的,难道邹雨和他旧情复燃?林启正对邹雨还没忘情,从邹雨去香港前他接到傅哥的电话,他就知道了。林启正现在虽然只是个董事,不过,根据他听到的,观察的,哪一天林启正卷土重来,杀回致林也说不定,有可能得罪林启正的任何举动他都要避免。而且,他也是真舍不得放掉邹雨。邹雨的业务能力、敬业精神、为人处世都无可挑剔,所有的客户对她的工作都非常满意,他很难再找到这样一个各方面都十分出色又让他放心的律师来接替她。何况,男女搭配,干活不累,高展旗对邹雨的那点心思,所里的人都知道,她要真是退伙了,高展旗会不会没精打采他还真拿不准,所以,他不情愿却又很大方地准了邹雨的假。
现在,根据他的观察,郑主任这个人精断定林启正和邹雨现在没有交集。这让他迷惑。难道自己猜错了?于是,他也仿似随意地说:“邹律师去外地进修了。”
宴会结束,回到他那个简陋的家。傅哥已安排人将房间打扫过,很久没住人了,冬日的家,干净却益发冷清。他打开衣柜,想换身衣服,一眼就看到了那件t恤—邹雨曾经穿过的t恤,他发起怔来。—曾经这里一度充斥着幸福甜蜜的气息。
所谓的贪念,就是总想把一个心爱的人或者物据为己有,或者总想让一种愉快的感觉能够持续不断地重复。而所谓的爱,其实也正是一种贪,是希望让那种快感永远继续下去。从本质上来说“爱”便是占有欲。
他突然觉得,自己真正是一个贪心的人。—他到现在还在贪恋着邹雨带给他的那些幸福快乐的感觉。
上天总是会惩罚贪心的人,想走捷径的人吗?他怔忡地盯着那件t恤,他最想继承的家业和最心爱的女人都不是他的。
听到郑主任的话后,一顿饭的时间,他食不甘味。他满脑子回旋的都是邹雨,为什么到年底了她还不回来?
难道?邹雨是害怕他再纠缠她躲到异地他乡吗?此刻他看着那件t恤,一个想法迸出了他的头脑。
怎么可能?他觉得自己的想法太疯狂。
可是他就是有一种强烈的直觉,邹雨离开省城跟自己有关。
他们俩最后一次通电话,她带着哀怨的语气让他心疼沮丧。
是自己给了她太大的压力吗?他蓦然惊骇,他好像从来也没有真正地为她着想过。他只以为自己可以掌控一切,他霸道地不管不顾地爱她。事到如今,他其实什么也没失去,至少他还在心灵上保有着邹雨对他的爱,而在他们俩的爱情里,她什么也没得到,她失去的太多太多了。妹妹,还有她最不能失去的尊严—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是他林启正的女人。
这个认知让他倏然惊心,也让他心痛难当。
因为自己,她要去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开始吗?他心疼不已。无论如何,她是他最爱的女人,他希望她能过得好好的。
他拿起手机,开始拨邹雨的电话。
一个,两个,三个
邹雨,接电话。最后一次,只要我知道你过得很好,我不会再打扰你。他在心里急急低语。
邹雨手机音乐声很好听,可惜只有音乐声唱来唱去
四个,五个,六个
他握着手机,焦躁不安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邹雨,接电话。”他心中的低语变成了低吼。终于,他放弃了努力。他明白了,邹雨不愿意跟他再有任何交集。
他气起她来。她有必要这么硬吗?就算是普通朋友,不,就算连普通朋友也算不上,同事之间打个电话问候一下总还可以吧?他是洪水猛兽吗,他什么时候逼过她,她需要这般躲着他?!
他靠在床头,狠狠地吸着烟。隐隐的不安始终是挥之不去。想起那次邹雨为了躲他要退伙的事情,她的决绝他早就领教过。邹雨,我只想知道,你是短暂地离开,你不是为了躲我要重新开始到外地讨生活。只要你过得很好,我也就放心了。
他一向不喜欢发短信,电话可以说清楚的事情,没必要花那么多时间在不及巴掌大的手机上费力按半天。抓起了手机,开始研究用中文发送短信。鼓捣了半天,终于研究明白了,却因为不熟练,好几次不小心按错键,把已经写好的短信消掉。
他是次日中午十二点的飞机回香港。早晨八点,他又来到了中山路上的那间星巴克,这是他每次回来都会报到的地方。在美国生活多年,咖啡是他最喜欢的饮料。
他喝着咖啡,时不时地看向窗外。正是早晨的交通高峰期,街上车流人流拥堵。曾经他坐在这扇玻璃窗前,一次次地看着邹雨下了出租车。她真是个专注的女人,走路绝不管闲事,完全没发现他就在窗前看着她。他看着她脚步匆匆地在如织的车流中穿行,好几次差点被车刮到,直看得他心惊胆颤。后来他为她修了一座天桥,可惜天桥修好之日,便是他们分手之时,上天真是会捉弄人啊。
喝完咖啡,他走出星巴克,来到天桥上,一步一步走到桥的顶端。
已经快过春节了,气温很低,寒风呼啸。天桥上的行人都穿着厚厚的羽绒服,缩着脖子,却也因为手里拎着的大包小包,脸上显露着浓郁的喜庆气氛。刚从温暖的咖啡馆里出来,天桥上四面八方来的刺骨的风一下就吹透了他的羊绒大衣。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天桥上还是有几个摆小摊的,兜售着手机链、发卡之类的小零碎。刚建起时干净漂亮的天桥,现在已是肮脏不堪,纸屑被风吹得在空中飞舞。他心事重重地望着邹雨办公室的窗户,想着她回的那个短信,倍感惆怅。
有些错误,如果可以纠正,还不必后悔;有些错误,纠正不过来了,只徒留遗憾。
如果,他当初不去招惹她,至少她还是个快乐的女人;或者他能处理得好一点,她不必因为他们的爱情失去的那么多。
虽然,他的私心里曾经多么贪婪地希冀着邹雨能够永远记住他。此时此刻,他想,如果忘记过去,能够让邹雨过得好一点,他希望邹雨把他彻底地遗忘。
他踩着满地的纸屑向天桥下走去。天桥拐角处有两个乞丐在乞讨。他停下脚步,手在口袋里摸索。他极少带现金,今天居然让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叠百元纸币。他把那些钱往两个乞丐每人面前放了一半,继续向桥下走去。身后乞丐像做梦一样的表情对着他的背影磕头作揖,他没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