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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你这可丽果怎么卖啊?”一个长相清秀的男孩站在水果摊前东挑西拣。
“三个银币一个,买十个还送一个。”
“这个太小,这个又太青,这个烂了,这个”
“你别瞎翻啊,这都是早上刚摘的新鲜果子。”老板一脸心疼地阻止。
“真的烂了,你看,你看这里。”男孩指着一个红斑点。
老板连忙凑过来看:“哪儿?这是筐子挤的,没事,大不了这个便宜你一银币。”
就在这时,一个瘦小的身影从老板身后走过,走了几步,又回头冲男孩咧嘴一笑,交换了一下目光。
那男孩故意皱起眉头,摇着手:“你的可丽果肯定是昨天的,你看叶子都蔫了,欺负我年纪小吗?哼,不买了。”
“别别,全都卖两个银币,你别走啊!”男孩不理老板的吆喝,快速走进人群里,在下一个街口和刚才的那个瘦子碰头。
“怎么样,二哥,到手了吗?”男孩急切地问。
“放心吧,有我鬼手天亮出马,又有你小三子做掩护,有什么活干不了?今天就到这了,你先回家,我去千里香买只大烧鹅回来。”
“耶!太好了。”
这个瘦子就是天亮,三年来他没长高多少,倒是更黑更结实了,手上功夫如火纯青,自封了个“鬼手”的名号。他嘴里的小三子,就是我们的主人公阿里了,他自从三年前和天明、天亮两兄弟不偷不相识后,就结为了兄弟,排行老三,这才成了小三子。
三年时间过得真快,阿里的个头拔高了一截,皮肤也显得黝黑,他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从误入歧途的过客变成了主人。现在的他,熟悉青铜城的每一条巷子,每一个店铺,至于青水城、帝都,似乎已是上辈子的事了。
他们三兄弟现在有着明确地分工,老大天明在一家武馆里当杂役,当然了,运气好时可以偷学到一两招。天亮和阿里就在街上“碰运气”一个掩护,一个下手,成功率大大上升。
关于这段历史,后世史学家有着很大的分歧,有的说这是英雄王一生中唯一的污点,还有些英雄王的狂热追随者根本就不承认这段经历。自由帝国首席历史评论家阿里*自由在英雄传奇中些道:“在这期间,伟大的英雄王深入体察民情,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历,这也是他日后拥有强大号召力的原因,因为他在幼年时就与平民同甘共苦。”
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如果硬要说有什么重要的,就要数天明被一个黄金骑士夸有天份;天亮在一次失手中被事主打断了一条腿,躺了两个月;阿里开始学魔法了。
学魔法不是件简单的事,像他们这样的平民更本就没有机会,连天明也苦口婆心地劝阿里不要做梦了,可他一门心思扑在上面。没办法,身为二哥的天亮绞尽脑汁,终于在副城主的家里偷出来一本魔法基础。三年来,阿里就靠着这本只有薄薄十五页的魔法书,发出了第一颗水球。
水球是阿里接触的第一个完整魔法,从那时起,他就迷上了魔法,何况还有玫的约定。仅仅靠着书想成为魔法师,无疑是天方夜谭,如果真这么简单,大陆上的魔法师早就遍地开花了。可阿里不知道这一点,他以为每个魔法师都是这样学的,一有时间就钻研书上的东西。
第一步:冥想。这是每一个魔法师的基本功课,冥想的时候是魔法师的精神力离神最近的时候,可以感受到空气中魔法元素地流动,从而和他们进行沟通,让那些小颗粒进入自己的身体,这样就形成了所谓的魔力。魔法颗粒进入身体之后,就储存在魔法师的精神领域里,储存地越多,魔力越高,魔法也就越厉害。所以一个人的精神领域是决定性,一般看一个人是否具有魔法天赋,都是看他的精神领域有多大。阿里的精神领域并不突出,这玫的爷爷早就知道了,因此他在刚开始冥想时怎么也进入不了状态,好不容易收服一小群魔法元素,转眼就跑个一干二净。但他没有放弃,仍然坚持每天晚上冥想,虽无大益,总算小有进步。
慢慢地,阿里发现一个奇怪地现象。每当他的疼痛症发作过后,他的魔法吸收就明显增加,难道这个怪病还可以提高精神力?他的疼痛症越来越严重,疼起来哪都不能碰,就像有几百条虫子从头啃到脚,妈妈配置的藥丸已经没有了,最近两次他是咬牙硬抗的,每次都是死里逃生,可吸收魔法元素的速度也更快了。
就这样一点一点积累,他终于储够了魔法元素,试着发出这辈子第一个魔法——水球术。成功的那一刻,他激动地抱着俩兄弟又喊又叫。兄弟三个都是魔法外行,谁也不知道水系魔法师的第一个魔法应该是水滴,就像当初的玫,只有对水有一定地理解,又能熟练控制... -->>
“大叔,你这可丽果怎么卖啊?”一个长相清秀的男孩站在水果摊前东挑西拣。
“三个银币一个,买十个还送一个。”
“这个太小,这个又太青,这个烂了,这个”
“你别瞎翻啊,这都是早上刚摘的新鲜果子。”老板一脸心疼地阻止。
“真的烂了,你看,你看这里。”男孩指着一个红斑点。
老板连忙凑过来看:“哪儿?这是筐子挤的,没事,大不了这个便宜你一银币。”
就在这时,一个瘦小的身影从老板身后走过,走了几步,又回头冲男孩咧嘴一笑,交换了一下目光。
那男孩故意皱起眉头,摇着手:“你的可丽果肯定是昨天的,你看叶子都蔫了,欺负我年纪小吗?哼,不买了。”
“别别,全都卖两个银币,你别走啊!”男孩不理老板的吆喝,快速走进人群里,在下一个街口和刚才的那个瘦子碰头。
“怎么样,二哥,到手了吗?”男孩急切地问。
“放心吧,有我鬼手天亮出马,又有你小三子做掩护,有什么活干不了?今天就到这了,你先回家,我去千里香买只大烧鹅回来。”
“耶!太好了。”
这个瘦子就是天亮,三年来他没长高多少,倒是更黑更结实了,手上功夫如火纯青,自封了个“鬼手”的名号。他嘴里的小三子,就是我们的主人公阿里了,他自从三年前和天明、天亮两兄弟不偷不相识后,就结为了兄弟,排行老三,这才成了小三子。
三年时间过得真快,阿里的个头拔高了一截,皮肤也显得黝黑,他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从误入歧途的过客变成了主人。现在的他,熟悉青铜城的每一条巷子,每一个店铺,至于青水城、帝都,似乎已是上辈子的事了。
他们三兄弟现在有着明确地分工,老大天明在一家武馆里当杂役,当然了,运气好时可以偷学到一两招。天亮和阿里就在街上“碰运气”一个掩护,一个下手,成功率大大上升。
关于这段历史,后世史学家有着很大的分歧,有的说这是英雄王一生中唯一的污点,还有些英雄王的狂热追随者根本就不承认这段经历。自由帝国首席历史评论家阿里*自由在英雄传奇中些道:“在这期间,伟大的英雄王深入体察民情,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历,这也是他日后拥有强大号召力的原因,因为他在幼年时就与平民同甘共苦。”
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如果硬要说有什么重要的,就要数天明被一个黄金骑士夸有天份;天亮在一次失手中被事主打断了一条腿,躺了两个月;阿里开始学魔法了。
学魔法不是件简单的事,像他们这样的平民更本就没有机会,连天明也苦口婆心地劝阿里不要做梦了,可他一门心思扑在上面。没办法,身为二哥的天亮绞尽脑汁,终于在副城主的家里偷出来一本魔法基础。三年来,阿里就靠着这本只有薄薄十五页的魔法书,发出了第一颗水球。
水球是阿里接触的第一个完整魔法,从那时起,他就迷上了魔法,何况还有玫的约定。仅仅靠着书想成为魔法师,无疑是天方夜谭,如果真这么简单,大陆上的魔法师早就遍地开花了。可阿里不知道这一点,他以为每个魔法师都是这样学的,一有时间就钻研书上的东西。
第一步:冥想。这是每一个魔法师的基本功课,冥想的时候是魔法师的精神力离神最近的时候,可以感受到空气中魔法元素地流动,从而和他们进行沟通,让那些小颗粒进入自己的身体,这样就形成了所谓的魔力。魔法颗粒进入身体之后,就储存在魔法师的精神领域里,储存地越多,魔力越高,魔法也就越厉害。所以一个人的精神领域是决定性,一般看一个人是否具有魔法天赋,都是看他的精神领域有多大。阿里的精神领域并不突出,这玫的爷爷早就知道了,因此他在刚开始冥想时怎么也进入不了状态,好不容易收服一小群魔法元素,转眼就跑个一干二净。但他没有放弃,仍然坚持每天晚上冥想,虽无大益,总算小有进步。
慢慢地,阿里发现一个奇怪地现象。每当他的疼痛症发作过后,他的魔法吸收就明显增加,难道这个怪病还可以提高精神力?他的疼痛症越来越严重,疼起来哪都不能碰,就像有几百条虫子从头啃到脚,妈妈配置的藥丸已经没有了,最近两次他是咬牙硬抗的,每次都是死里逃生,可吸收魔法元素的速度也更快了。
就这样一点一点积累,他终于储够了魔法元素,试着发出这辈子第一个魔法——水球术。成功的那一刻,他激动地抱着俩兄弟又喊又叫。兄弟三个都是魔法外行,谁也不知道水系魔法师的第一个魔法应该是水滴,就像当初的玫,只有对水有一定地理解,又能熟练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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