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再见,魔王奢崇明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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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再见,魔王奢崇明
终于有风了,沉闷的空气开始流转,压在头上的乌云,被风吹跑,原本以为要来一场夏天的暴雨,但雨最终没有落得下来。
秦良玉不愧为川中第一名将,她很轻易地用一万白杆兵将数量比已方还要多的彝族兵切成数块,然后分而食之,兵法之娴熟,让人叹为观止。而彝族兵方面,总大将奢崇明受伤,军师安邦彦死于张凤仪之手,全军失了统属,乱成一团。
马祥云和郑晓路也带着白杆兵和阎王军从城里反冲锋出来,两面夹攻,彝族兵顿时溃不成军。西昌城里城外,几乎都呈现出一边倒的场面
……
风中血腥味很重……因为两万彝族兵,鲜少有逃者,他们全都报着必死之心,死了!
郑晓路没时间去理会那些彝族兵的尸体,他吩咐阎王军将死去弟兄的尸体集中起来,向城里的百姓买了些柴禾,升起火堆来,准备将尸体火化。这一战阎王军的损失非常大,足足损失了五百名黑杆枪兵,近百名铳手。
看着火堆里升起的黑烟,郑晓路默默地叹了口气,道:“放心,我还你们的子孙后代一个太平盛世,安心去吧……”
火堆背后,成了光杆司令的猛如虎正揪着彭巴冲嚷嚷道:“老子最后的最后,杀了七十四个,哈哈,你这蛮子终于不如我了吧。”
“哈哈,出来气死你,我杀了七十五个,还是比你多一个。”彭巴冲傲然道。
“放屁放屁,你绝对是故意多一个来气老子!”猛如虎大怒。
“你才放屁,要不要现在再打一场。”西昌之围已解,彭巴冲不再急着杀敌,终于开始牛劲了。
“打,现在就打!”猛如虎从地上一跃而起,但紧跟着他的身子一软,又躺倒在了地上。原来他久战乏力,全身都酸软了,哪里还跳得起来。
“哈哈,你这家伙就嘴皮子厉害,打啊,怎么不打了?”彭巴冲哈哈大笑,提起大拳头一拳向着猛如虎打过去,这一拳正中猛如虎的胸口。
猛如虎歪了歪嘴巴,笑道:“什么破拳头,还没蚊子咬得痛,哈哈哈,你这蛮子也没力气了,装什么装,睡下吧……”
……
就在这时,马祥云扶着马走了过来,两边相见,都不知道什么好,只好拿眼珠子瞪着眼珠子,看着对方眼里的光突闪突闪的。
良久,马才叹了口气道:“母亲大人不来见你们了,她……算了,不也罢。你们这就准备要走了吗?”
哦,秦良玉不来见我,很正常,按史书记载,秦良玉一生忠于明廷,至死无悔,她必定是了些难听话,把我列为乱臣贼子什么的,不来杀我就不错了,哈哈。郑晓路心里亮堂堂的,不过这种事没必要太计较,因为自己来救白杆兵为的可不是秦良玉的好感度。
郑晓路嘴里包着兵粮丸,含糊不清地道:“烧化了这些兄弟,我就走!”他拿眼角的余光扫了扫马祥云,只见她脸上的血污还没抹去,一张俏脸,涂满了凄凉,郑晓路一阵心痛心疼,但此时不是相见之机,而且……以后是否还能相认,也未可知。
马拱了拱手道:“感谢兄台这次出手相救,白杆兵有恩必报,这一场救援的恩德,异日里有机会,我会还你。”他不可能称郑晓路为大王,也没法叫将军什么的称呼,只好称之为兄台。顿了顿,他又道:“你究竟是在做什么?若真是乱臣贼子,你的做法就不合兵法了,如果我是你,就联合奢崇明,大乱四川,这样更有机会。”
“唔,我在做什么,没法告诉你。”郑晓路眨了眨眼睛,笑道:“若你加入我,或者帮助我,我就告诉你!哈哈!”
双方哈哈一笑,这本是绝不可能的提议,所以马和郑晓路都没往心里去。
马又看了看一边躺着的张逸尘,叹道:“你的刀……比半年前厉害多了,若是再打一场,我就输了。”
张逸尘摇了摇头,叹道:“还差得太远,若是这次没碰上奢崇明,我还以为自己快要天下无敌了,但是见了他,我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这把破刀,还够得练。”
马嘿嘿地笑了两声,骄傲地道:“奢崇明确实厉害,但我们也不会输给他……因为,我们还年轻!我会打败你,并且,过他!”
“嘿嘿,你得对,我们还年轻。”张逸尘从担架上撑起身子,对着马认认真真地道:“我也会打败你,并且,我也会过他,下次再见,再来分个胜负!”
……
“咦,对了!”郑晓路突然向马问道:“奢崇明呢?死于乱军之中了吗?”
马苦笑着挥了挥手,一个士兵跑过来,哗啦啦扔出一具盔甲在地上,黑盔黑甲,正是奢崇明的标志,马指着盔甲道:“抓到一个穿这东西的人,结果不是奢崇明,真正的奢崇明……不见了……”
“我晕!”郑晓路,张逸尘一起倒抽了一口凉气,不是吧,不要这样玩我们,老天爷,你让奢崇明这祸害赶紧去死吧。要是这家伙不死,以后他处心积虑地来找我们的麻烦,那还了得?
……
奢崇明还真没死,从天启年间开始,他吃过无数败仗,每次都败在朱燮元、秦良玉这两人的手上,但每一次,他都能绝处逢生,逃脱生天,然后回到彝族人的部落里,重新拉扯起大军,这一次虽然败得很惨,虽然身受重伤,但奢崇明并不是那么容易被打倒的人。
看到秦良玉带着一万白杆兵出现,奢崇明就脱下了他的标志性黑盔黑甲,这套衣服让他很威风,让他目标很大,但当他要逃命时,这套衣服也有别的用处,随便找个忠心的手下,将他的黑盔黑甲一穿。敌人的目标就转过去了,人人都知道黑盔黑甲是奢崇明,那么脱下了盔甲之后的他,就更容易逃遁。
奢崇明在亲兵掩护之中,换了一套普通的粗布衣服,然后借着人山人海满天飞箭火铳,他扑倒在一堆尸体之中,亲兵们故意保护着穿着黑盔黑甲的假奢崇明突围,四处横冲直撞吸引注意,真正的奢崇明在尸堆中钻进了西昌城的一条水沟里……
谁也没有注意到,谁也没有想到,不可一世,魔王般的奢崇明会用这么不起眼的方法逃脱。
奢崇明摸了摸胸口的枪伤,这伤不是很重,虽然火铳的威力极大,但是他的黑甲也不是凡物,绝大部份的冲击力被铁甲挡住,钢弹入肉后,又幸运地撞在了一根肋骨上,然后就卡在了那里,虽然撞得他当时全身一痛,但钢弹没有打伤内脏器官,这伤就算不上什么。真正麻烦的伤,是张逸尘砍在他左肩井窝里的一记手刀,这一刀伤及经脉,他的整只左手完全没了知觉,只有等回到彝族部落里,找巫医看看了。
奢崇明顺着水沟爬行了一段儿,全身都裹满了污泥,两个白杆兵现了他,拿着白杆枪冲过来,但他们只看到一个穿着粗布衣的汉子满身污泥爬在水沟里,白杆兵皱了皱眉头,其中一个叫道:“乡亲,别躲在这里,心被流矢伤了,赶紧跑吧。”
奢崇明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两个白杆兵不再理会他,转身冲进了战场,奢崇明又继续向前爬,爬了许久,砍杀声远了,他已经爬到了西昌城中间的贫民区,这附近有许多穷人居住,并且彝族控制西昌很久,这里的居民里也有许多彝族人,逃进这片贫民区,基本上就算是安全了。
奢崇明不敢进入民居,他看到前面有一座的城隍庙,虽然破败,但也有屋可以遮风挡雨,可以暂时容身,抬脚钻了进去。
庙里空间很,到处都布满了蛛网尘埃,奢崇明瞅了瞅,找了个角落,准备钻进去缩上一两天,等风头过了再逃出城去。不料他刚准备钻进那角落,角落里却有一个人大叫道:“好汉饶命,好汉饶命,我只是在这里躲一躲!”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白净脸皮,穿着一身书生袍服,从那角落里钻了出来,跪在奢崇明面前低着头哭喊道:“好汉别杀我,我只是个普通书生,不是朝廷的人!”这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张子元。
一开战,张子元就吓破了胆,他把身上的东厂档头袍服扔到一边,换了一件书生服,在城里东躲西躲,最后他和奢崇明的眼光一样,选中了这间破庙,选中了同一个角落。
听着城里城外杀声震天,张子元以为城已经破了,现在白杆兵可能已经全军覆没,他简直成了惊弓之鸟,奢崇明打扮成一个普通汉子的样子他都没细看,还以为是彝族兵把他找到了,他一出角落,就趴在地上,哭喊着求饶。
奢崇明大感好笑,心想,你一个破书生,我没来由的杀你做什么?求什么饶。他乃一代枭雄,当然不会和一个书生为难,挥了挥手道:“滚吧,这庙给大爷落脚。”
张子元大喜:“不杀我?太好了,我又活过来了,我真是命大福大啊。”他抬起头,瞄了一眼奢崇明,见他一身粗布衣服,上面还满是泥污,这才松了口气,心想:“原来是个无赖汉,我还以为是彝族兵呢,不过这个无赖汉看起来身强力壮,老子也打不赢他,这庙还是让他吧,万一他真的杀人,就不妙了。”
张子元爬起身子,哆嗦着就向庙外跑。
“慢着!”奢崇明突然想起一事,赶紧叫道,原来他转念一想,自己身上没有银两,在这破庙里呆上几天,饿也得饿死。这书生看起来面皮白净,是富贵人家,找他讹诈银子来用用也好。
“给大爷回来。”奢崇明命令道:“把身上的银子都给我捞出来。”
张子元被那句“慢着”吓得混身一激灵,还以为奢崇明反悔了要杀自己,等到听是要银子,他心里又一松,赶紧将身上的书生袍一阵乱抖,一堆碎银子哗啦啦地落了满地。
“这些都给你,大爷,饶了的吧!”张子元耷拉着脑袋道。
“嘿,算你乖巧,走吧!”奢崇明把银子抓在手里,心中大定,等风声过了,他靠着这些银子,不愁吃不愁喝,还可以雇个马车回彝族部落。
张子元转身又要走,刚走到庙门,突然听到外面喊杀震天,他脚一软,就返了回来,对着奢崇明道:“这位大哥,外面兵荒马乱,的不敢出去啊,看在银子的份上,就让的在这里和您挤一挤,您看行不?”
奢崇明本想不行,但一想自己左手不能动,一只右手挺不方便,有个人使唤倒也不错,就改口道:“行,回来吧,但是在这庙里得听我的,去,拿两块板子把屋那个破洞遮好,免得一会儿雨钻进来。”
张子元乖乖巧巧地应了一声:“是”!从庙角捡了两块布满灰尘的木板,搭了个破木凳子,拿那板子去堵庙的窟窿。... -->>
第七十章再见,魔王奢崇明
终于有风了,沉闷的空气开始流转,压在头上的乌云,被风吹跑,原本以为要来一场夏天的暴雨,但雨最终没有落得下来。
秦良玉不愧为川中第一名将,她很轻易地用一万白杆兵将数量比已方还要多的彝族兵切成数块,然后分而食之,兵法之娴熟,让人叹为观止。而彝族兵方面,总大将奢崇明受伤,军师安邦彦死于张凤仪之手,全军失了统属,乱成一团。
马祥云和郑晓路也带着白杆兵和阎王军从城里反冲锋出来,两面夹攻,彝族兵顿时溃不成军。西昌城里城外,几乎都呈现出一边倒的场面
……
风中血腥味很重……因为两万彝族兵,鲜少有逃者,他们全都报着必死之心,死了!
郑晓路没时间去理会那些彝族兵的尸体,他吩咐阎王军将死去弟兄的尸体集中起来,向城里的百姓买了些柴禾,升起火堆来,准备将尸体火化。这一战阎王军的损失非常大,足足损失了五百名黑杆枪兵,近百名铳手。
看着火堆里升起的黑烟,郑晓路默默地叹了口气,道:“放心,我还你们的子孙后代一个太平盛世,安心去吧……”
火堆背后,成了光杆司令的猛如虎正揪着彭巴冲嚷嚷道:“老子最后的最后,杀了七十四个,哈哈,你这蛮子终于不如我了吧。”
“哈哈,出来气死你,我杀了七十五个,还是比你多一个。”彭巴冲傲然道。
“放屁放屁,你绝对是故意多一个来气老子!”猛如虎大怒。
“你才放屁,要不要现在再打一场。”西昌之围已解,彭巴冲不再急着杀敌,终于开始牛劲了。
“打,现在就打!”猛如虎从地上一跃而起,但紧跟着他的身子一软,又躺倒在了地上。原来他久战乏力,全身都酸软了,哪里还跳得起来。
“哈哈,你这家伙就嘴皮子厉害,打啊,怎么不打了?”彭巴冲哈哈大笑,提起大拳头一拳向着猛如虎打过去,这一拳正中猛如虎的胸口。
猛如虎歪了歪嘴巴,笑道:“什么破拳头,还没蚊子咬得痛,哈哈哈,你这蛮子也没力气了,装什么装,睡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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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马祥云扶着马走了过来,两边相见,都不知道什么好,只好拿眼珠子瞪着眼珠子,看着对方眼里的光突闪突闪的。
良久,马才叹了口气道:“母亲大人不来见你们了,她……算了,不也罢。你们这就准备要走了吗?”
哦,秦良玉不来见我,很正常,按史书记载,秦良玉一生忠于明廷,至死无悔,她必定是了些难听话,把我列为乱臣贼子什么的,不来杀我就不错了,哈哈。郑晓路心里亮堂堂的,不过这种事没必要太计较,因为自己来救白杆兵为的可不是秦良玉的好感度。
郑晓路嘴里包着兵粮丸,含糊不清地道:“烧化了这些兄弟,我就走!”他拿眼角的余光扫了扫马祥云,只见她脸上的血污还没抹去,一张俏脸,涂满了凄凉,郑晓路一阵心痛心疼,但此时不是相见之机,而且……以后是否还能相认,也未可知。
马拱了拱手道:“感谢兄台这次出手相救,白杆兵有恩必报,这一场救援的恩德,异日里有机会,我会还你。”他不可能称郑晓路为大王,也没法叫将军什么的称呼,只好称之为兄台。顿了顿,他又道:“你究竟是在做什么?若真是乱臣贼子,你的做法就不合兵法了,如果我是你,就联合奢崇明,大乱四川,这样更有机会。”
“唔,我在做什么,没法告诉你。”郑晓路眨了眨眼睛,笑道:“若你加入我,或者帮助我,我就告诉你!哈哈!”
双方哈哈一笑,这本是绝不可能的提议,所以马和郑晓路都没往心里去。
马又看了看一边躺着的张逸尘,叹道:“你的刀……比半年前厉害多了,若是再打一场,我就输了。”
张逸尘摇了摇头,叹道:“还差得太远,若是这次没碰上奢崇明,我还以为自己快要天下无敌了,但是见了他,我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这把破刀,还够得练。”
马嘿嘿地笑了两声,骄傲地道:“奢崇明确实厉害,但我们也不会输给他……因为,我们还年轻!我会打败你,并且,过他!”
“嘿嘿,你得对,我们还年轻。”张逸尘从担架上撑起身子,对着马认认真真地道:“我也会打败你,并且,我也会过他,下次再见,再来分个胜负!”
……
“咦,对了!”郑晓路突然向马问道:“奢崇明呢?死于乱军之中了吗?”
马苦笑着挥了挥手,一个士兵跑过来,哗啦啦扔出一具盔甲在地上,黑盔黑甲,正是奢崇明的标志,马指着盔甲道:“抓到一个穿这东西的人,结果不是奢崇明,真正的奢崇明……不见了……”
“我晕!”郑晓路,张逸尘一起倒抽了一口凉气,不是吧,不要这样玩我们,老天爷,你让奢崇明这祸害赶紧去死吧。要是这家伙不死,以后他处心积虑地来找我们的麻烦,那还了得?
……
奢崇明还真没死,从天启年间开始,他吃过无数败仗,每次都败在朱燮元、秦良玉这两人的手上,但每一次,他都能绝处逢生,逃脱生天,然后回到彝族人的部落里,重新拉扯起大军,这一次虽然败得很惨,虽然身受重伤,但奢崇明并不是那么容易被打倒的人。
看到秦良玉带着一万白杆兵出现,奢崇明就脱下了他的标志性黑盔黑甲,这套衣服让他很威风,让他目标很大,但当他要逃命时,这套衣服也有别的用处,随便找个忠心的手下,将他的黑盔黑甲一穿。敌人的目标就转过去了,人人都知道黑盔黑甲是奢崇明,那么脱下了盔甲之后的他,就更容易逃遁。
奢崇明在亲兵掩护之中,换了一套普通的粗布衣服,然后借着人山人海满天飞箭火铳,他扑倒在一堆尸体之中,亲兵们故意保护着穿着黑盔黑甲的假奢崇明突围,四处横冲直撞吸引注意,真正的奢崇明在尸堆中钻进了西昌城的一条水沟里……
谁也没有注意到,谁也没有想到,不可一世,魔王般的奢崇明会用这么不起眼的方法逃脱。
奢崇明摸了摸胸口的枪伤,这伤不是很重,虽然火铳的威力极大,但是他的黑甲也不是凡物,绝大部份的冲击力被铁甲挡住,钢弹入肉后,又幸运地撞在了一根肋骨上,然后就卡在了那里,虽然撞得他当时全身一痛,但钢弹没有打伤内脏器官,这伤就算不上什么。真正麻烦的伤,是张逸尘砍在他左肩井窝里的一记手刀,这一刀伤及经脉,他的整只左手完全没了知觉,只有等回到彝族部落里,找巫医看看了。
奢崇明顺着水沟爬行了一段儿,全身都裹满了污泥,两个白杆兵现了他,拿着白杆枪冲过来,但他们只看到一个穿着粗布衣的汉子满身污泥爬在水沟里,白杆兵皱了皱眉头,其中一个叫道:“乡亲,别躲在这里,心被流矢伤了,赶紧跑吧。”
奢崇明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两个白杆兵不再理会他,转身冲进了战场,奢崇明又继续向前爬,爬了许久,砍杀声远了,他已经爬到了西昌城中间的贫民区,这附近有许多穷人居住,并且彝族控制西昌很久,这里的居民里也有许多彝族人,逃进这片贫民区,基本上就算是安全了。
奢崇明不敢进入民居,他看到前面有一座的城隍庙,虽然破败,但也有屋可以遮风挡雨,可以暂时容身,抬脚钻了进去。
庙里空间很,到处都布满了蛛网尘埃,奢崇明瞅了瞅,找了个角落,准备钻进去缩上一两天,等风头过了再逃出城去。不料他刚准备钻进那角落,角落里却有一个人大叫道:“好汉饶命,好汉饶命,我只是在这里躲一躲!”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白净脸皮,穿着一身书生袍服,从那角落里钻了出来,跪在奢崇明面前低着头哭喊道:“好汉别杀我,我只是个普通书生,不是朝廷的人!”这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张子元。
一开战,张子元就吓破了胆,他把身上的东厂档头袍服扔到一边,换了一件书生服,在城里东躲西躲,最后他和奢崇明的眼光一样,选中了这间破庙,选中了同一个角落。
听着城里城外杀声震天,张子元以为城已经破了,现在白杆兵可能已经全军覆没,他简直成了惊弓之鸟,奢崇明打扮成一个普通汉子的样子他都没细看,还以为是彝族兵把他找到了,他一出角落,就趴在地上,哭喊着求饶。
奢崇明大感好笑,心想,你一个破书生,我没来由的杀你做什么?求什么饶。他乃一代枭雄,当然不会和一个书生为难,挥了挥手道:“滚吧,这庙给大爷落脚。”
张子元大喜:“不杀我?太好了,我又活过来了,我真是命大福大啊。”他抬起头,瞄了一眼奢崇明,见他一身粗布衣服,上面还满是泥污,这才松了口气,心想:“原来是个无赖汉,我还以为是彝族兵呢,不过这个无赖汉看起来身强力壮,老子也打不赢他,这庙还是让他吧,万一他真的杀人,就不妙了。”
张子元爬起身子,哆嗦着就向庙外跑。
“慢着!”奢崇明突然想起一事,赶紧叫道,原来他转念一想,自己身上没有银两,在这破庙里呆上几天,饿也得饿死。这书生看起来面皮白净,是富贵人家,找他讹诈银子来用用也好。
“给大爷回来。”奢崇明命令道:“把身上的银子都给我捞出来。”
张子元被那句“慢着”吓得混身一激灵,还以为奢崇明反悔了要杀自己,等到听是要银子,他心里又一松,赶紧将身上的书生袍一阵乱抖,一堆碎银子哗啦啦地落了满地。
“这些都给你,大爷,饶了的吧!”张子元耷拉着脑袋道。
“嘿,算你乖巧,走吧!”奢崇明把银子抓在手里,心中大定,等风声过了,他靠着这些银子,不愁吃不愁喝,还可以雇个马车回彝族部落。
张子元转身又要走,刚走到庙门,突然听到外面喊杀震天,他脚一软,就返了回来,对着奢崇明道:“这位大哥,外面兵荒马乱,的不敢出去啊,看在银子的份上,就让的在这里和您挤一挤,您看行不?”
奢崇明本想不行,但一想自己左手不能动,一只右手挺不方便,有个人使唤倒也不错,就改口道:“行,回来吧,但是在这庙里得听我的,去,拿两块板子把屋那个破洞遮好,免得一会儿雨钻进来。”
张子元乖乖巧巧地应了一声:“是”!从庙角捡了两块布满灰尘的木板,搭了个破木凳子,拿那板子去堵庙的窟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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