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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祷的钟声响彻黄昏的街道,站在街边酒馆外的苦力工人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咂着一杯香醇的麦芽酒,稻草的香味从马场的方向传来,金黄色的一切为城邦的劳累铺上一层松软的稻草,这一天即将进入安逸的状态。
在西西里斯国荷轮苏大街上的军事处外,一个身穿铠甲的士兵正在征兵现场百无聊赖的坐着,他叼着一根香烟,在夕阳下燃着,心里想着一会收工后,如何在酒馆里狠狠地捞一笔。
在他看了一眼手表上的时间之后,准备收工的时候,一个急促的声音传来:
“等一下!”在街道的一边,一个少年飞奔过来,他有着金黄色的头发,俊俏的小脸,蓝色的眼睛活泼可爱,他的身上是亚麻色的粗布衣服——这是那个好心的面包房大婶送他的,他气喘吁吁的跑到士兵面前,上气不接下气的说:“我……我要参加远征军!”
士兵愣了一下,随后嘴角弯起一个轻蔑的弧度,放声大笑起来:“省省吧,兰姆,谁都知道你这小子最喜欢说胡话了,昨天你不是还说要把克鲁草原上所有的公牛全都牵回来么?如果这件事还没做到的话,就别急着吹下一个牛皮,小家伙。”
“巴里克!我是认真的!我要参加远征军!我要和你们一起去赤鹰联邦!”兰姆气势汹汹的说,并且露出了他那还没有发育的肱二头肌,摆出一副十分强横的架子:“别小看我!巴里克!我可是很强的!”
“是吗?是吗?小捣蛋鬼,你来挥舞一下这柄剑吧,小心点,小家伙,它可挺沉的。”说着巴里克将自己腰间别着的大剑递给了兰姆,任凭兰姆使尽了吃奶的力气,也仅仅是将它从巴里克手中接了过来,说什么也没办法挥舞。
“小家伙,你看看,你这么弱小,连剑都挥不起来,别说远征了,把你扔在荒郊野外你都走不回来的,省省吧,捣蛋鬼,你可以去看看马哈娜家的鸡有没有下蛋,如果有的话,给我偷两个来,作为奖赏,我可以给你尝一尝麦芽酒。”
巴里克说着,一旁的兰姆把剑狠狠的摔在地上,他用恶狠狠的眼神看着巴里克,蓝色的眼眸里满满的都是愤怒。
“巴里克你是个混蛋!你居然敢嘲笑我!”他看着把大剑轻松的从地上捡起的巴里克将那笨重的东西从天上转了个圈收回剑鞘的时候,肺都快被气炸了,并且,巴里克那嘲笑的背影让他当真是不太好受。
不好受是他自己的事情,巴里克可没有闲心去和一个毛都每长全的小鬼计较,他喜欢的是每天晚上在酒馆进行的贝塔牌游戏,在这过程中再畅饮一番麦芽酒,如果那小子再给他来两个鸡蛋来助兴,可就真是美妙绝伦了。
但,兰姆,这个在全城都出了名的捣蛋鬼可没有那么好的脾气,这个金发碧眼的孤儿常年住在酒吧旁边的老旧屋里——这是酒馆的老仓库,已经没有货物放在这儿了,于是便成了他的小地方。
在这里,他耳濡目染着社会的气息,
酒馆里的酒客们教会了他大男子主义和逆反性格,不仅如此,他还和醉汉学得了一手好得不得了的吹牛功力。总之,这个小子完全就是一个街头小混混。
他想参加远征军完全是因为一时兴起,至少巴里克是这么认为的,毕竟在人们眼里的兰姆就是一个贪玩的小鬼头,并且偷盗成癖,经常会有农户的秕谷或者是牧场的牛奶莫名其妙的失踪,有时酒吧里的零钱也会莫名其妙的就找不到了,这样的事情人们都已经基本上习以为常,都明白这些事的始作俑者便是这个坏小子。
离开了巴里克的兰姆独自走到巷子的深处,那是专属于他的秘密基地——说白了就是一个用建造房屋的边角料搭成的小房子,在这里,他藏着很多东西,比如自己攒下来的玻璃弹珠,要知道在小孩子里边这种东西很受欢迎;还有一切琐碎的物件,几块铁,一些零钱等。
兰姆在这小房子的角落里放了一个偷来的小橱柜,他把自己的宝物就都收容在这里,这样子也显得很整洁,至于为什么不把这东西办到自己的老仓库去嘛。当然,你没见过把偷来的东西放在自己家房子里的小偷吧,尤其是这种一找就能找到的物件。
他拉开自己的粗布衣服,将藏在衣服下面的项链拿了出来,这不是他偷的,曾经收养他的琼斯神父说,他被送到这里来的时候就带着这个项链,也许能够证明他的身份,那个项链是一个盘虬的龙,质地很硬,应该是某种稀有合金,兰姆可不管这是什么做的。
“他们……真的在赤鹰联邦么……”他自言自语的说着,眼睛愣愣的看着那个项链,有... -->>
祈祷的钟声响彻黄昏的街道,站在街边酒馆外的苦力工人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咂着一杯香醇的麦芽酒,稻草的香味从马场的方向传来,金黄色的一切为城邦的劳累铺上一层松软的稻草,这一天即将进入安逸的状态。
在西西里斯国荷轮苏大街上的军事处外,一个身穿铠甲的士兵正在征兵现场百无聊赖的坐着,他叼着一根香烟,在夕阳下燃着,心里想着一会收工后,如何在酒馆里狠狠地捞一笔。
在他看了一眼手表上的时间之后,准备收工的时候,一个急促的声音传来:
“等一下!”在街道的一边,一个少年飞奔过来,他有着金黄色的头发,俊俏的小脸,蓝色的眼睛活泼可爱,他的身上是亚麻色的粗布衣服——这是那个好心的面包房大婶送他的,他气喘吁吁的跑到士兵面前,上气不接下气的说:“我……我要参加远征军!”
士兵愣了一下,随后嘴角弯起一个轻蔑的弧度,放声大笑起来:“省省吧,兰姆,谁都知道你这小子最喜欢说胡话了,昨天你不是还说要把克鲁草原上所有的公牛全都牵回来么?如果这件事还没做到的话,就别急着吹下一个牛皮,小家伙。”
“巴里克!我是认真的!我要参加远征军!我要和你们一起去赤鹰联邦!”兰姆气势汹汹的说,并且露出了他那还没有发育的肱二头肌,摆出一副十分强横的架子:“别小看我!巴里克!我可是很强的!”
“是吗?是吗?小捣蛋鬼,你来挥舞一下这柄剑吧,小心点,小家伙,它可挺沉的。”说着巴里克将自己腰间别着的大剑递给了兰姆,任凭兰姆使尽了吃奶的力气,也仅仅是将它从巴里克手中接了过来,说什么也没办法挥舞。
“小家伙,你看看,你这么弱小,连剑都挥不起来,别说远征了,把你扔在荒郊野外你都走不回来的,省省吧,捣蛋鬼,你可以去看看马哈娜家的鸡有没有下蛋,如果有的话,给我偷两个来,作为奖赏,我可以给你尝一尝麦芽酒。”
巴里克说着,一旁的兰姆把剑狠狠的摔在地上,他用恶狠狠的眼神看着巴里克,蓝色的眼眸里满满的都是愤怒。
“巴里克你是个混蛋!你居然敢嘲笑我!”他看着把大剑轻松的从地上捡起的巴里克将那笨重的东西从天上转了个圈收回剑鞘的时候,肺都快被气炸了,并且,巴里克那嘲笑的背影让他当真是不太好受。
不好受是他自己的事情,巴里克可没有闲心去和一个毛都每长全的小鬼计较,他喜欢的是每天晚上在酒馆进行的贝塔牌游戏,在这过程中再畅饮一番麦芽酒,如果那小子再给他来两个鸡蛋来助兴,可就真是美妙绝伦了。
但,兰姆,这个在全城都出了名的捣蛋鬼可没有那么好的脾气,这个金发碧眼的孤儿常年住在酒吧旁边的老旧屋里——这是酒馆的老仓库,已经没有货物放在这儿了,于是便成了他的小地方。
在这里,他耳濡目染着社会的气息,
酒馆里的酒客们教会了他大男子主义和逆反性格,不仅如此,他还和醉汉学得了一手好得不得了的吹牛功力。总之,这个小子完全就是一个街头小混混。
他想参加远征军完全是因为一时兴起,至少巴里克是这么认为的,毕竟在人们眼里的兰姆就是一个贪玩的小鬼头,并且偷盗成癖,经常会有农户的秕谷或者是牧场的牛奶莫名其妙的失踪,有时酒吧里的零钱也会莫名其妙的就找不到了,这样的事情人们都已经基本上习以为常,都明白这些事的始作俑者便是这个坏小子。
离开了巴里克的兰姆独自走到巷子的深处,那是专属于他的秘密基地——说白了就是一个用建造房屋的边角料搭成的小房子,在这里,他藏着很多东西,比如自己攒下来的玻璃弹珠,要知道在小孩子里边这种东西很受欢迎;还有一切琐碎的物件,几块铁,一些零钱等。
兰姆在这小房子的角落里放了一个偷来的小橱柜,他把自己的宝物就都收容在这里,这样子也显得很整洁,至于为什么不把这东西办到自己的老仓库去嘛。当然,你没见过把偷来的东西放在自己家房子里的小偷吧,尤其是这种一找就能找到的物件。
他拉开自己的粗布衣服,将藏在衣服下面的项链拿了出来,这不是他偷的,曾经收养他的琼斯神父说,他被送到这里来的时候就带着这个项链,也许能够证明他的身份,那个项链是一个盘虬的龙,质地很硬,应该是某种稀有合金,兰姆可不管这是什么做的。
“他们……真的在赤鹰联邦么……”他自言自语的说着,眼睛愣愣的看着那个项链,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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