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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烈阳终于回过头,打量周围的一切,他面前的,是一双双充满敬畏,再没有半点战意的眼睛。
那些俾格米族战士手里依然紧紧捏着长矛和弓箭之类的武器,但是面对一个能用拳头,生生将他们的守护神击倒的“大瓦”,他们每一个人都觉得全身发冷,再也提不起半点抵抗的战意。
借着傍晚最后的残光,看着面前这些脸色黯然,身体在不停轻颤的人类,齐烈阳的心里,却没有丝毫胜利的快乐,当他挪动脚步,走向自己的队伍时,那些俾格米族战士,就像是遇到洪水猛兽般,惊惶后退,为他让开了一条路。
一枚信号弹直直飞上两百四十米的高空,为同样进入这片丛林的人,指明了最后的方向。一个小时后,和齐烈阳他们一起进入丛林,一直处于战争区域之外的又一批人,走进了这个部落。
俾格米族人经过最初的慌乱后,很快就发现,这些人两人为一组,用木架抬进来的,竟然有十头还没有宰杀,一个个膘肥体壮的活猪!除了这十头活猪,第六支队伍的人,还背进来十几罐烈酒,与及几包在原始丛林里,最稀缺的咸盐和糖果。
齐烈阳打着手势,向巫师和他们的族长示意,把这些沟通感情的礼物,全部送给他们,经过最初的惊愕和再三确定,最终由族长向大家宣布了这个消息,整个部落里快乐的呼喊猛然响彻云霄。
强存劣汰的大自然,教会了这些人尊重强者,绝不向比自己强大太多的目标去复仇;极度缺乏生活资源,让他们接受馈赠后,懂得知恩图报。先用木棍让他们怕,再用胡萝卜让他们敬,这种在外界社会中,最常用的战术,在原始部落里,得到了最完美的验证。
夜已经深沉,在几天时间里,连续和外界入侵者发生激烈交战的原始部落里,点燃了几十堆篝火,大块的猪肉、鹿肉和兔肉,甚至是蛇肉,架在火堆上不断炙烤,大滴的油脂从肉块上滑落,在火堆里发出“嗞嗞”的声响,肉脂的香味随之在空气中弥漫。
把烈酒倒进大大的陶制罐子里,再加入捣碎的果酱,最后在陶罐里面插上二十几根类似芦苇的吸管,一群人就围着陶罐,用吸管吸陶罐里的果酒。吸上几口,陶罐里的酒汁少上六分之一后,就有人专门负责在陶罐里注入水,如此周而复始,一只陶罐,一罐烈酒,就能让几百人喝得乐不可支手舞足蹈,直到陶罐里的酒被兑得再没有再点味道,一群人才会依依不舍的离开。
当有人拍着小皮鼓,越来越多的人,围着火堆开始跳舞狂欢,整场晚宴,进入了最热烈和快乐的高潮。
齐烈阳坐在一个偏僻角落,慢慢咀嚼着一块烤得喷香的鹿肉,看着那群载歌载舞的人,他必须承认,面对生死,他做不到这么洒脱,他更不可能和白天仍然拿着屠刀,和己方作战的入侵者欢聚一堂。
不要屠杀他们,不要掠夺他们的女人,只要给他们一点点物资,他们就会乐不可支,这些生活在最后一个桃花源地的人类,要求原来就是这么简单。
背后传来一串略带虚浮的脚步声,而在这串脚步的主人后面,还静静跟着一个人,这个人的脚步,却比猫还要轻。
齐烈阳没有回头,他只是抓起一块最大的烤肉,把它撕成两半,分在两只手里,“老道,曹樱,你们尝尝看,我估计,放眼全世界,能坐在这里,吃到烤肉的人,也不会有几个。”
手中的鹿肉消失了,被齐烈阳称为“老道”的男人,就是那个从头到尾,一直被所有队员牢牢保护在阵型最中央的男人,他一边大口嚼着鹿肉,一边含含糊糊的道:“我已经对水潭里的水做过测试,磁性非常强烈,虽然不明白具体构成,但是我相信,这种水一定可以十倍甚至百倍激发人体新陈代谢,加速伤口愈合。还有,我顶着几百道几乎能杀人的目光,跑进被俾格米族人视为‘圣地’的水潭里,当众洗了一个澡,啧啧啧……你猜怎么着?”
曹樱在这个时候,已经拿着鹿肉坐到齐烈阳的身边,小口的慢慢吃着。如果没有她这个实力太过强悍,更杀人不眨眼的保镖贴身保护,估计老道跳进水潭里,会被愤怒的俾格米族战士当场用标枪扎成刺猥。
“那座神像,看样子至少有两千年以上历史,应该出现在人类新石器时代。跳进水潭里亲手摸过底座后我才发现,它并不是九十度笔直摆放,而是向西北方倾斜。还有,它的底座越往向下越粗,属于典型的希腊凸肚型建筑。”
听到这里,齐烈阳终于略略动容:“索尔斯伯利石柱群结构?!”
“不止如此!”
老道的眼睛,在黑暗中散发着犹如宝石般的光彩,“我在这座石像接近水面的一部分,找到了机械打磨的痕迹,在石像某些细节部位,必须用比青铜更坚硬,也更精密的金属工具,一点点雕琢而成,根据我的判断,这些新的加工痕迹,最多只有几十年历史。还有神像上那对眼睛,我仔细看了半晌,怎么看,都像是人工合成的西贝货,而不是货真价实的宝石。”
齐烈阳淡然道:“看来,这片世外桃源,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坚固,早就被外来文明洗礼过了。我能不能这么认为……那座女娲神像,屹立在最神奇的水潭中间,必然有着我们现在还未知的理由,它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位置、角度和材质三项元素,有人专门重新雕刻,弄成神像的样子,最大的理由,就是要引起这些俾格米族人的崇拜,避免被他们当成水潭里影响洗澡的麻烦,直接砸碎搬掉?”
老道轻抚着自己下巴上,那... -->>
齐烈阳终于回过头,打量周围的一切,他面前的,是一双双充满敬畏,再没有半点战意的眼睛。
那些俾格米族战士手里依然紧紧捏着长矛和弓箭之类的武器,但是面对一个能用拳头,生生将他们的守护神击倒的“大瓦”,他们每一个人都觉得全身发冷,再也提不起半点抵抗的战意。
借着傍晚最后的残光,看着面前这些脸色黯然,身体在不停轻颤的人类,齐烈阳的心里,却没有丝毫胜利的快乐,当他挪动脚步,走向自己的队伍时,那些俾格米族战士,就像是遇到洪水猛兽般,惊惶后退,为他让开了一条路。
一枚信号弹直直飞上两百四十米的高空,为同样进入这片丛林的人,指明了最后的方向。一个小时后,和齐烈阳他们一起进入丛林,一直处于战争区域之外的又一批人,走进了这个部落。
俾格米族人经过最初的慌乱后,很快就发现,这些人两人为一组,用木架抬进来的,竟然有十头还没有宰杀,一个个膘肥体壮的活猪!除了这十头活猪,第六支队伍的人,还背进来十几罐烈酒,与及几包在原始丛林里,最稀缺的咸盐和糖果。
齐烈阳打着手势,向巫师和他们的族长示意,把这些沟通感情的礼物,全部送给他们,经过最初的惊愕和再三确定,最终由族长向大家宣布了这个消息,整个部落里快乐的呼喊猛然响彻云霄。
强存劣汰的大自然,教会了这些人尊重强者,绝不向比自己强大太多的目标去复仇;极度缺乏生活资源,让他们接受馈赠后,懂得知恩图报。先用木棍让他们怕,再用胡萝卜让他们敬,这种在外界社会中,最常用的战术,在原始部落里,得到了最完美的验证。
夜已经深沉,在几天时间里,连续和外界入侵者发生激烈交战的原始部落里,点燃了几十堆篝火,大块的猪肉、鹿肉和兔肉,甚至是蛇肉,架在火堆上不断炙烤,大滴的油脂从肉块上滑落,在火堆里发出“嗞嗞”的声响,肉脂的香味随之在空气中弥漫。
把烈酒倒进大大的陶制罐子里,再加入捣碎的果酱,最后在陶罐里面插上二十几根类似芦苇的吸管,一群人就围着陶罐,用吸管吸陶罐里的果酒。吸上几口,陶罐里的酒汁少上六分之一后,就有人专门负责在陶罐里注入水,如此周而复始,一只陶罐,一罐烈酒,就能让几百人喝得乐不可支手舞足蹈,直到陶罐里的酒被兑得再没有再点味道,一群人才会依依不舍的离开。
当有人拍着小皮鼓,越来越多的人,围着火堆开始跳舞狂欢,整场晚宴,进入了最热烈和快乐的高潮。
齐烈阳坐在一个偏僻角落,慢慢咀嚼着一块烤得喷香的鹿肉,看着那群载歌载舞的人,他必须承认,面对生死,他做不到这么洒脱,他更不可能和白天仍然拿着屠刀,和己方作战的入侵者欢聚一堂。
不要屠杀他们,不要掠夺他们的女人,只要给他们一点点物资,他们就会乐不可支,这些生活在最后一个桃花源地的人类,要求原来就是这么简单。
背后传来一串略带虚浮的脚步声,而在这串脚步的主人后面,还静静跟着一个人,这个人的脚步,却比猫还要轻。
齐烈阳没有回头,他只是抓起一块最大的烤肉,把它撕成两半,分在两只手里,“老道,曹樱,你们尝尝看,我估计,放眼全世界,能坐在这里,吃到烤肉的人,也不会有几个。”
手中的鹿肉消失了,被齐烈阳称为“老道”的男人,就是那个从头到尾,一直被所有队员牢牢保护在阵型最中央的男人,他一边大口嚼着鹿肉,一边含含糊糊的道:“我已经对水潭里的水做过测试,磁性非常强烈,虽然不明白具体构成,但是我相信,这种水一定可以十倍甚至百倍激发人体新陈代谢,加速伤口愈合。还有,我顶着几百道几乎能杀人的目光,跑进被俾格米族人视为‘圣地’的水潭里,当众洗了一个澡,啧啧啧……你猜怎么着?”
曹樱在这个时候,已经拿着鹿肉坐到齐烈阳的身边,小口的慢慢吃着。如果没有她这个实力太过强悍,更杀人不眨眼的保镖贴身保护,估计老道跳进水潭里,会被愤怒的俾格米族战士当场用标枪扎成刺猥。
“那座神像,看样子至少有两千年以上历史,应该出现在人类新石器时代。跳进水潭里亲手摸过底座后我才发现,它并不是九十度笔直摆放,而是向西北方倾斜。还有,它的底座越往向下越粗,属于典型的希腊凸肚型建筑。”
听到这里,齐烈阳终于略略动容:“索尔斯伯利石柱群结构?!”
“不止如此!”
老道的眼睛,在黑暗中散发着犹如宝石般的光彩,“我在这座石像接近水面的一部分,找到了机械打磨的痕迹,在石像某些细节部位,必须用比青铜更坚硬,也更精密的金属工具,一点点雕琢而成,根据我的判断,这些新的加工痕迹,最多只有几十年历史。还有神像上那对眼睛,我仔细看了半晌,怎么看,都像是人工合成的西贝货,而不是货真价实的宝石。”
齐烈阳淡然道:“看来,这片世外桃源,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坚固,早就被外来文明洗礼过了。我能不能这么认为……那座女娲神像,屹立在最神奇的水潭中间,必然有着我们现在还未知的理由,它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位置、角度和材质三项元素,有人专门重新雕刻,弄成神像的样子,最大的理由,就是要引起这些俾格米族人的崇拜,避免被他们当成水潭里影响洗澡的麻烦,直接砸碎搬掉?”
老道轻抚着自己下巴上,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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