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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个穿越者,但他对2000年的世界一无所知,这不能怪他,哪怕他是掌握手机就掌握世界的00后,也不能在这个节骨眼随便做一笔投资就改变自己的人生。
而且,如果要走上职业篮球道路,他的知识储备也不能在这个时代给予他多少帮助,因为他是00后,直到2016年以后才开始关注NBA,而且,他羞于承认的是,启发他热爱篮球的球星是凯里·欧文。
斯蒂芬·A·史密斯曾在节目里对欧文的粉丝进行了一波AOE伤害:“喜欢欧文的都有病。”
于飞表示同意。
于飞喜欢的,是那个在新秀挑战赛上晃倒布兰登·奈特,是那个在2016年总决赛第七场第四节最后一分钟点名单挑库里干拔三分的欧文,而不是2016年之后的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团队毁灭者。
这种感觉其实很好理解,于飞相信曾凡博一定理解他。
当初曾凡博去美国的时候也曾因为喜欢杜兰特而把自己的英文名取为“凯文”,然后杜兰特就决定做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或者说,是在前人已经做过的基础上,把事情做得更绝、更彻底,以至于完全没有超越的空间——他加盟了勇士。
曾凡博同样深以为耻,不仅仅拒绝承认自己是杜兰特球迷,还拒绝美国的同学/队友叫自己凯文,哪怕是让他们拗口地叫自己本名,他也不想听到“凯文”这两个字。
早上洗漱之后,于凤临已经为儿子准备好了早餐。
于飞大口吃掉了三明治,然后喝了杯牛奶,“妈,我退出了排球队。”
于凤临不以为意地说:“哦,是吗,没事,反正你打得也不好。”
“您不生气?”
“选择排球和放弃排球都是你自己的事,我为什么要生气?”
“如果我想加入篮球队呢?”
于凤临看着电视,并没有对儿子的重大选择露出过多的关心,“你高兴就好。”
于飞走了,他发现这个妈简直是反刻板印象的存在。
她不关心于飞的成绩,只管他吃好喝好。
连于飞的学习成绩在学校只排到中流这件事都无所谓。
也许是她早早为于飞准备好了后路,如果读书读不明白,可以直接去店里工作。
或许这是于飞本飞的命。
但此于飞已经是彼于飞了,一切都将改变。
※※※
肯特·梅里迪安高中男子篮球队的教练汉克·赛尔万(HankSylvan)昨天从排球队那里听见了一件趣事。
K-M(学校名称缩写)近二十年来身体天赋最出色的男孩退出了校排球队。
神奇的是,排球队的教练莱文·麦康纳却一点都不难过。
赛尔万知道那个孩子,事实上,当年那个孩子入学的时候,身高就已经接近两米。
赛尔万不是没有想过让他加入篮球队,但这孩子对篮球根本没有兴趣,非要加入排球队,他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肯特城难得一见的顶尖天赋在排球队浪费青春。
几年过去了,赛尔万早已释怀,昨天听说那个孩子退出排球队之后,赛尔万还感叹了几下,却没想到,今天,那个他在几年前朝思暮想的孩子主动来到篮球场活动。
此时正是二月初,按理说,这个阶段是美国高中篮球队赛季最关键的时刻。
各大州联赛都已经进入了八强角逐。
但这场角逐和皇家队无关。
因为平庸的皇家队在“肯特学区”的预赛里排名第四⑴,连常规赛都没进,早早就出局了。
因此,学校的篮球馆除了给篮球队的人提供日常训练,也允许学生过来活动。
赛尔万曾经很欣赏于飞,但现在,几年过去了,于飞看起来不像是会打篮球的样子。
再有天赋的人,如果在18岁前连业余篮球都没打过,那也失去了培养价值。
天纵奇才如奥拉朱旺虽然号称15岁才开始接触篮球,但在此之前肯定接触过业余篮球,而于飞已经17岁了。
哪怕他是K-M近20年来身体天赋最出色的学生,他也不可能在篮球上有任何建树了。
赛尔万看着于飞,越看越觉得可惜。
头小肩宽,臂展甚长,身材虽然略微显瘦,但这个年纪的球员很少有壮实的...无论怎么看,他都是打篮球的好苗子。
“可惜了。“赛尔万叹了口气。
于飞和林凯文来到球场。
学校的篮球场只有一个标准的球场规模,两个篮筐。
目前,于飞他们所在的这个半场被两个白人小妞占据,她们围着场地却打起了羽毛球,看着不亦乐乎。
另一边,一堆皮肤黝黑的小黑人正在打3V3的半场篮球比赛。
在肯特城这种白人+亚裔占90%的城市,K-M能有这么多的黑人学生,和学校的名声、排名、学费是分不开的。
然而,污水也想往高处流。
黑人再多,没天赋的话打篮球也打不明白。
有天赋黑人从一开始就会选择传统的高中篮球强校,不可能窝在K-M这种地方浪费时间。
那帮小黑人打得很是热闹,林凯文有点胆怯,“阿飞,我看今天算了吧?你不是要加入篮球队吗?直接去找教练不就行了?”
于飞却无视林凯文的劝谏,径直走向那片场地,对着正在统治那个半场的最高的黑人说道:“我们可以组一队吗?”
现场无比安静。
林凯文躲在于飞的身后,有生以来第一次对自己拥有娇小的身材而感到庆幸。
那个最高的黑人就是学校篮球队的下届队长,和于飞一样,同为十一年级的安东尼·劳森(AnthonyLawsonC)。
K-M几乎没有不认识于飞的。
有的人可能不知道他的名字,但都知道,他是那个“学校里最高的家伙”。
劳森转过头来的时候,于飞险些笑场。
他看起来就像是那个甲亢黑人网红Speed的拉长版,更大的鼻孔,更厚的嘴唇,更凶恶的眼神。
“你说什么?”劳森看起来不是很友好。
于飞保持平和,提高了一点音调:“我和我的朋友可以组一队加入你们吗?”
“福来,算了吧,你当初不就是因为害怕篮球场上的冲撞才选择排球吗?大东尼会杀了你的!”
这是于飞第一次觉得自己成为了故事里的主角。
就是这样,被人看不起,然后还有跳梁小丑出声挑衅。
于飞认识那人,那是自己在排球队的前队友,一个叫唐尼的矮黑人。
不过,于飞今天要证明,这个世界上只能有一个东尼,那就是此时刚刚开启职业生涯不久的东尼大木老师。
除非安东尼·劳森可以做到比大木老师那样纵御数千女却依然忍不住绿了领自己入行的前辈的逆天之事,否则他就不应该叫大东尼。
“是的,我花了几年的时间反省,现在我想清楚了,我要打篮球。”于飞的下一句话把身后的林凯文的小胆都给吓飞了,“如果我打过你,我会考虑加入篮球队。”
劳森的小弟们开始生气了。
“大东尼可不是你这种软蛋可以挑战的!”
“大东尼会把你的筷子腿撞碎!”
“东尼,不用你出手,我来帮你教训他!”
正当... -->>
虽然是个穿越者,但他对2000年的世界一无所知,这不能怪他,哪怕他是掌握手机就掌握世界的00后,也不能在这个节骨眼随便做一笔投资就改变自己的人生。
而且,如果要走上职业篮球道路,他的知识储备也不能在这个时代给予他多少帮助,因为他是00后,直到2016年以后才开始关注NBA,而且,他羞于承认的是,启发他热爱篮球的球星是凯里·欧文。
斯蒂芬·A·史密斯曾在节目里对欧文的粉丝进行了一波AOE伤害:“喜欢欧文的都有病。”
于飞表示同意。
于飞喜欢的,是那个在新秀挑战赛上晃倒布兰登·奈特,是那个在2016年总决赛第七场第四节最后一分钟点名单挑库里干拔三分的欧文,而不是2016年之后的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团队毁灭者。
这种感觉其实很好理解,于飞相信曾凡博一定理解他。
当初曾凡博去美国的时候也曾因为喜欢杜兰特而把自己的英文名取为“凯文”,然后杜兰特就决定做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或者说,是在前人已经做过的基础上,把事情做得更绝、更彻底,以至于完全没有超越的空间——他加盟了勇士。
曾凡博同样深以为耻,不仅仅拒绝承认自己是杜兰特球迷,还拒绝美国的同学/队友叫自己凯文,哪怕是让他们拗口地叫自己本名,他也不想听到“凯文”这两个字。
早上洗漱之后,于凤临已经为儿子准备好了早餐。
于飞大口吃掉了三明治,然后喝了杯牛奶,“妈,我退出了排球队。”
于凤临不以为意地说:“哦,是吗,没事,反正你打得也不好。”
“您不生气?”
“选择排球和放弃排球都是你自己的事,我为什么要生气?”
“如果我想加入篮球队呢?”
于凤临看着电视,并没有对儿子的重大选择露出过多的关心,“你高兴就好。”
于飞走了,他发现这个妈简直是反刻板印象的存在。
她不关心于飞的成绩,只管他吃好喝好。
连于飞的学习成绩在学校只排到中流这件事都无所谓。
也许是她早早为于飞准备好了后路,如果读书读不明白,可以直接去店里工作。
或许这是于飞本飞的命。
但此于飞已经是彼于飞了,一切都将改变。
※※※
肯特·梅里迪安高中男子篮球队的教练汉克·赛尔万(HankSylvan)昨天从排球队那里听见了一件趣事。
K-M(学校名称缩写)近二十年来身体天赋最出色的男孩退出了校排球队。
神奇的是,排球队的教练莱文·麦康纳却一点都不难过。
赛尔万知道那个孩子,事实上,当年那个孩子入学的时候,身高就已经接近两米。
赛尔万不是没有想过让他加入篮球队,但这孩子对篮球根本没有兴趣,非要加入排球队,他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肯特城难得一见的顶尖天赋在排球队浪费青春。
几年过去了,赛尔万早已释怀,昨天听说那个孩子退出排球队之后,赛尔万还感叹了几下,却没想到,今天,那个他在几年前朝思暮想的孩子主动来到篮球场活动。
此时正是二月初,按理说,这个阶段是美国高中篮球队赛季最关键的时刻。
各大州联赛都已经进入了八强角逐。
但这场角逐和皇家队无关。
因为平庸的皇家队在“肯特学区”的预赛里排名第四⑴,连常规赛都没进,早早就出局了。
因此,学校的篮球馆除了给篮球队的人提供日常训练,也允许学生过来活动。
赛尔万曾经很欣赏于飞,但现在,几年过去了,于飞看起来不像是会打篮球的样子。
再有天赋的人,如果在18岁前连业余篮球都没打过,那也失去了培养价值。
天纵奇才如奥拉朱旺虽然号称15岁才开始接触篮球,但在此之前肯定接触过业余篮球,而于飞已经17岁了。
哪怕他是K-M近20年来身体天赋最出色的学生,他也不可能在篮球上有任何建树了。
赛尔万看着于飞,越看越觉得可惜。
头小肩宽,臂展甚长,身材虽然略微显瘦,但这个年纪的球员很少有壮实的...无论怎么看,他都是打篮球的好苗子。
“可惜了。“赛尔万叹了口气。
于飞和林凯文来到球场。
学校的篮球场只有一个标准的球场规模,两个篮筐。
目前,于飞他们所在的这个半场被两个白人小妞占据,她们围着场地却打起了羽毛球,看着不亦乐乎。
另一边,一堆皮肤黝黑的小黑人正在打3V3的半场篮球比赛。
在肯特城这种白人+亚裔占90%的城市,K-M能有这么多的黑人学生,和学校的名声、排名、学费是分不开的。
然而,污水也想往高处流。
黑人再多,没天赋的话打篮球也打不明白。
有天赋黑人从一开始就会选择传统的高中篮球强校,不可能窝在K-M这种地方浪费时间。
那帮小黑人打得很是热闹,林凯文有点胆怯,“阿飞,我看今天算了吧?你不是要加入篮球队吗?直接去找教练不就行了?”
于飞却无视林凯文的劝谏,径直走向那片场地,对着正在统治那个半场的最高的黑人说道:“我们可以组一队吗?”
现场无比安静。
林凯文躲在于飞的身后,有生以来第一次对自己拥有娇小的身材而感到庆幸。
那个最高的黑人就是学校篮球队的下届队长,和于飞一样,同为十一年级的安东尼·劳森(AnthonyLawsonC)。
K-M几乎没有不认识于飞的。
有的人可能不知道他的名字,但都知道,他是那个“学校里最高的家伙”。
劳森转过头来的时候,于飞险些笑场。
他看起来就像是那个甲亢黑人网红Speed的拉长版,更大的鼻孔,更厚的嘴唇,更凶恶的眼神。
“你说什么?”劳森看起来不是很友好。
于飞保持平和,提高了一点音调:“我和我的朋友可以组一队加入你们吗?”
“福来,算了吧,你当初不就是因为害怕篮球场上的冲撞才选择排球吗?大东尼会杀了你的!”
这是于飞第一次觉得自己成为了故事里的主角。
就是这样,被人看不起,然后还有跳梁小丑出声挑衅。
于飞认识那人,那是自己在排球队的前队友,一个叫唐尼的矮黑人。
不过,于飞今天要证明,这个世界上只能有一个东尼,那就是此时刚刚开启职业生涯不久的东尼大木老师。
除非安东尼·劳森可以做到比大木老师那样纵御数千女却依然忍不住绿了领自己入行的前辈的逆天之事,否则他就不应该叫大东尼。
“是的,我花了几年的时间反省,现在我想清楚了,我要打篮球。”于飞的下一句话把身后的林凯文的小胆都给吓飞了,“如果我打过你,我会考虑加入篮球队。”
劳森的小弟们开始生气了。
“大东尼可不是你这种软蛋可以挑战的!”
“大东尼会把你的筷子腿撞碎!”
“东尼,不用你出手,我来帮你教训他!”
正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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