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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这段文字前,有很多思路。打开《圣经》,却在无意中翻阅到了《约拿书》。我对《圣经》的理解,并没有经过神学院的系统培训,我下面贸然地解的方式,也不符合传统的解经方式。首先要“告罪”了,经过一番祷告,同时请求神和人的原谅。顺便申明,本人在网站上发表过的一切作品,虽然有时选用了本教会的一些传道内容,但绝不代表教会的观和教会的认同。
根据我的理解,《约拿书》是《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之间过渡性的重要经文。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将《约拿书》的内容简单地介绍如下:
约拿是犹太人的一个先知。有一天,上帝的话临到他,:“你起来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为他们的恶达到我面前。”
根据我手上的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的解,尼尼微大城是一个“外邦人”的城市。当上帝直接宣称一个城市的恶达到他面前的时候,意味着上帝将降下严厉的惩罚。这种惩罚最严厉的程度,包括用灾害将这个大城灭绝。以我个人的理解,就好像天庭的法院向人间的这个大城发了一个起诉的传票,起诉的最重的刑罚,将是死刑。
上帝派遣的发传票的先知约拿,却起来逃跑了!他乘坐海船,逃向了一个完全相反的方向。上帝在海上兴起了风暴,水手们很惊恐,各自向自己信奉的神祈祷,却都不管用。最后大家抽签,看谁是这场灾祸的缘故,将约拿抽了出来。约拿还是敬畏上帝的,他承认了自己的罪,也向众人宣讲了上帝的大能,最后请大家将他自己丢到海中。众人在求告上帝免去流血之罪后,将约拿丢入海中。上帝安排一条大鱼吞了约拿,他在鱼腹中三日三夜。
约拿向上帝祷告请求饶恕,最后:“但我必用感激的声音,献祭与你。我所许的愿,我必偿还。救恩出于耶和华。”(耶和华是犹太人对上帝的称呼)。
耶和华吩咐鱼,鱼就把约拿吐在岸上。
耶和华再度让约拿去传讯。当约拿到尼尼微大城传讯时,尼尼微王、大臣和百姓就悔改了,切切地求告神。各人回顾离开所行的恶道,丢弃手中的强暴。并期待神或许会回心转意,使人们不至灭亡。
于是神察看他们的行为,见他们离开恶道,他就后悔,不把所的灾祸降与他们了。
按照我们常人的心理,这个故事也许就该结束了。但约拿却因为耶和华显怜悯而发怒。根据新国际版研读本的解,他发怒的原因,是因为上帝向外帮人显了怜悯,等于结束以色列人与神的特殊关系。然而我仔细解读经文,和现代司法制度结合,却发现这是一个法外施恩和法内施恩的关系。
约拿知道神是有怜悯的。他逃避神,实际上是想利用与神的特殊关系,避免神向尼尼微人施惩戒。也许在他看来,反正神都是要施恩的嘛,还不如由自己代施恩算了。这中间,有为自己求“义”的内容。而他的行为,以现代法律学的观,就是法外施恩。
然而我们仔细分析整个故事,却应当知道,若上帝因为约拿的逃避,就放弃了对尼尼微人的惩戒的话,尼尼微人是绝对不会悔改的。所以人的“义”和神的公义,有着根本不可比较的内容。
而约拿在上帝怜悯尼尼微人后发怒,自然是觉得上帝对外邦人施恩,越过了上帝与犹太人的特殊关系。这就好像一个帮上帝服务、传递信息的人,搞错了自己与上帝的关系,将自己当着了上帝与人的关系的代理人。而最糟糕的是,他自己错了,却没有悔改之心,反而向上帝发怒。在《约拿记》中,他向上帝求死。这时候我们看到了《约拿书》的关键章节,4章4-11节:
耶和华:“你这样发怒合乎理么?”
于是约拿出城,坐在城的东边,在那里为自己搭了一座棚,坐在棚的荫下,要看看那城究竟如何(他还在期望耶和华灭城)。耶和华神安排一棵蓖麻,使其发生(生长)高过约拿,影儿遮盖他的头,使他脱离苦楚;约拿因为这棵蓖麻大大喜乐。次日黎明,神却安排虫子咬这蓖麻,以至... -->>
在写这段文字前,有很多思路。打开《圣经》,却在无意中翻阅到了《约拿书》。我对《圣经》的理解,并没有经过神学院的系统培训,我下面贸然地解的方式,也不符合传统的解经方式。首先要“告罪”了,经过一番祷告,同时请求神和人的原谅。顺便申明,本人在网站上发表过的一切作品,虽然有时选用了本教会的一些传道内容,但绝不代表教会的观和教会的认同。
根据我的理解,《约拿书》是《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之间过渡性的重要经文。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将《约拿书》的内容简单地介绍如下:
约拿是犹太人的一个先知。有一天,上帝的话临到他,:“你起来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为他们的恶达到我面前。”
根据我手上的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的解,尼尼微大城是一个“外邦人”的城市。当上帝直接宣称一个城市的恶达到他面前的时候,意味着上帝将降下严厉的惩罚。这种惩罚最严厉的程度,包括用灾害将这个大城灭绝。以我个人的理解,就好像天庭的法院向人间的这个大城发了一个起诉的传票,起诉的最重的刑罚,将是死刑。
上帝派遣的发传票的先知约拿,却起来逃跑了!他乘坐海船,逃向了一个完全相反的方向。上帝在海上兴起了风暴,水手们很惊恐,各自向自己信奉的神祈祷,却都不管用。最后大家抽签,看谁是这场灾祸的缘故,将约拿抽了出来。约拿还是敬畏上帝的,他承认了自己的罪,也向众人宣讲了上帝的大能,最后请大家将他自己丢到海中。众人在求告上帝免去流血之罪后,将约拿丢入海中。上帝安排一条大鱼吞了约拿,他在鱼腹中三日三夜。
约拿向上帝祷告请求饶恕,最后:“但我必用感激的声音,献祭与你。我所许的愿,我必偿还。救恩出于耶和华。”(耶和华是犹太人对上帝的称呼)。
耶和华吩咐鱼,鱼就把约拿吐在岸上。
耶和华再度让约拿去传讯。当约拿到尼尼微大城传讯时,尼尼微王、大臣和百姓就悔改了,切切地求告神。各人回顾离开所行的恶道,丢弃手中的强暴。并期待神或许会回心转意,使人们不至灭亡。
于是神察看他们的行为,见他们离开恶道,他就后悔,不把所的灾祸降与他们了。
按照我们常人的心理,这个故事也许就该结束了。但约拿却因为耶和华显怜悯而发怒。根据新国际版研读本的解,他发怒的原因,是因为上帝向外帮人显了怜悯,等于结束以色列人与神的特殊关系。然而我仔细解读经文,和现代司法制度结合,却发现这是一个法外施恩和法内施恩的关系。
约拿知道神是有怜悯的。他逃避神,实际上是想利用与神的特殊关系,避免神向尼尼微人施惩戒。也许在他看来,反正神都是要施恩的嘛,还不如由自己代施恩算了。这中间,有为自己求“义”的内容。而他的行为,以现代法律学的观,就是法外施恩。
然而我们仔细分析整个故事,却应当知道,若上帝因为约拿的逃避,就放弃了对尼尼微人的惩戒的话,尼尼微人是绝对不会悔改的。所以人的“义”和神的公义,有着根本不可比较的内容。
而约拿在上帝怜悯尼尼微人后发怒,自然是觉得上帝对外邦人施恩,越过了上帝与犹太人的特殊关系。这就好像一个帮上帝服务、传递信息的人,搞错了自己与上帝的关系,将自己当着了上帝与人的关系的代理人。而最糟糕的是,他自己错了,却没有悔改之心,反而向上帝发怒。在《约拿记》中,他向上帝求死。这时候我们看到了《约拿书》的关键章节,4章4-11节:
耶和华:“你这样发怒合乎理么?”
于是约拿出城,坐在城的东边,在那里为自己搭了一座棚,坐在棚的荫下,要看看那城究竟如何(他还在期望耶和华灭城)。耶和华神安排一棵蓖麻,使其发生(生长)高过约拿,影儿遮盖他的头,使他脱离苦楚;约拿因为这棵蓖麻大大喜乐。次日黎明,神却安排虫子咬这蓖麻,以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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