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脑子坏了(有改动)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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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的9号,夜幕下的赫斯城,一架马车从新建没多久的《赫斯邮报》报社出发,穿过几条宽阔的大街,和商会出来的一队人马汇合,向城门驶去。
8号的建城庆典让克里森的贵族同学赔了一枚金龙,克里森还真去了。赫斯市的夜晚张灯结彩,他的笨蛋伯父兼代理城主总算是背下来了准备了一周的演讲词。
克里森关键是要去看看,真正的城主,克里森的大伯和他笨蛋伯父的哥哥,河湾地雷顿公爵到底会不会回来参加庆典。雷顿公爵已经三年没回高庭了,连建城庆典他都不在,那么就不用怕他突然回来了。
报社主管又给克里森拿来了其他的信鸦通信,克里森确认,他哥杀人,这是真事。只是路上有的信鸦飞丢了,事件关键细节要等几天才能确定。
克里森可不能等。替罗德料理好了那笔生意,他准备要去君临一探究竟。
报社的大股东是克里森过去在自由城邦游历时结识的朋友托尼·莫特,他在这里办报纸也是通过克里森的关系。报社主管是托尼·莫特的一个亲信,一个浑身透露出精明的商人。他同意借一辆没有章纹的马车,再找一批没有章纹的马具给克里森。
克里森的家族确实禁止他去君临。
但是他怕的只有雷顿公爵,至于代理城主和城门卫兵,只要一辆没有家族章纹的马车就能骗过去。
庆典过后贵族们得大醉一天,他们又都亲眼看见克里森在场,等他们反应过来他不见了的时候,也追不上了。“他们肯定会给雷顿公爵发一只信鸦告诉他我溜了,然后就忘了这事继续喝酒了。”克里森心想。“而公爵呢,最多是把我从君临再押回来,也不至于在君临城外列阵阻击我对吧。”所以克里森有恃无恐。
城里的狂欢还在继续,这场庆典名义上是庆祝城市建成九百周年,实际上则是庆祝“赫斯贝恩”这个姓氏诞生九百周年。
九百年前,一位名为山姆威尔·塔利的英雄将祖传的“碎心”巨剑送给英雄之王琼恩·雪诺,这把剑后来成为了杀死夜王,终结长夜的圣剑。
这位山姆威尔·塔利,就是克里森·赫斯贝恩的老祖宗。当年山姆威尔身披黑衣成为了长城上的守夜人,面对诸神发下誓言,使他不能继承自己家族的封地。
但是没说不能占别人家的地啊。
长夜之战后,他以英雄圣剑的名字“碎心”(Heartsbane)作为了自己新的姓氏“赫斯贝恩”,并因为功劳取代提利尔家族统治了河湾地,做了河湾地公爵,居城高庭。
后来高庭在城堡外建立了学院,人口慢慢聚集,高庭从一个城堡变成了城市。
它是全维斯特洛最年轻也最富有的城市,大路两侧的房子都在外面贴了白色大理石,街道宽敞干净,其实要不是这些事情,克里森也不想离开高庭去又脏又臭的君临。
出城队伍着实不小,看着上百匹战马从面前飞驰过去后,克里森钻进了马车里。
罗德带大部分人提前一天走了,庆典也没赶上。他带走了大批的物资补给,克里森曾在外游历好几年,曾随他远行的士兵家仆等人这次都带上了。
克里森则在第二天出发,除了他的马车,还有雇来的密尔人和上百匹马。
一路换马不换人的跑下来,大概清晨他就能追上前一天出发的队伍,再跑整整一天,他估算能走完三天的路程。
这样就只有信鸦追的上他了。
然后每天换马不换人的跑14个小时,正常情况下高庭到君临要十八天路程,他就能把行程缩短到九天了。
时间就是金钱啊,他多花这么多代价,就是为了早一倍时间见到瑞卡德。
“瑞卡德……你到底怎么回事啊……”克里森揉揉太阳穴,烦躁,他必须要快点知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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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的9号,夜幕下的赫斯城,一架马车从新建没多久的《赫斯邮报》报社出发,穿过几条宽阔的大街,和商会出来的一队人马汇合,向城门驶去。
8号的建城庆典让克里森的贵族同学赔了一枚金龙,克里森还真去了。赫斯市的夜晚张灯结彩,他的笨蛋伯父兼代理城主总算是背下来了准备了一周的演讲词。
克里森关键是要去看看,真正的城主,克里森的大伯和他笨蛋伯父的哥哥,河湾地雷顿公爵到底会不会回来参加庆典。雷顿公爵已经三年没回高庭了,连建城庆典他都不在,那么就不用怕他突然回来了。
报社主管又给克里森拿来了其他的信鸦通信,克里森确认,他哥杀人,这是真事。只是路上有的信鸦飞丢了,事件关键细节要等几天才能确定。
克里森可不能等。替罗德料理好了那笔生意,他准备要去君临一探究竟。
报社的大股东是克里森过去在自由城邦游历时结识的朋友托尼·莫特,他在这里办报纸也是通过克里森的关系。报社主管是托尼·莫特的一个亲信,一个浑身透露出精明的商人。他同意借一辆没有章纹的马车,再找一批没有章纹的马具给克里森。
克里森的家族确实禁止他去君临。
但是他怕的只有雷顿公爵,至于代理城主和城门卫兵,只要一辆没有家族章纹的马车就能骗过去。
庆典过后贵族们得大醉一天,他们又都亲眼看见克里森在场,等他们反应过来他不见了的时候,也追不上了。“他们肯定会给雷顿公爵发一只信鸦告诉他我溜了,然后就忘了这事继续喝酒了。”克里森心想。“而公爵呢,最多是把我从君临再押回来,也不至于在君临城外列阵阻击我对吧。”所以克里森有恃无恐。
城里的狂欢还在继续,这场庆典名义上是庆祝城市建成九百周年,实际上则是庆祝“赫斯贝恩”这个姓氏诞生九百周年。
九百年前,一位名为山姆威尔·塔利的英雄将祖传的“碎心”巨剑送给英雄之王琼恩·雪诺,这把剑后来成为了杀死夜王,终结长夜的圣剑。
这位山姆威尔·塔利,就是克里森·赫斯贝恩的老祖宗。当年山姆威尔身披黑衣成为了长城上的守夜人,面对诸神发下誓言,使他不能继承自己家族的封地。
但是没说不能占别人家的地啊。
长夜之战后,他以英雄圣剑的名字“碎心”(Heartsbane)作为了自己新的姓氏“赫斯贝恩”,并因为功劳取代提利尔家族统治了河湾地,做了河湾地公爵,居城高庭。
后来高庭在城堡外建立了学院,人口慢慢聚集,高庭从一个城堡变成了城市。
它是全维斯特洛最年轻也最富有的城市,大路两侧的房子都在外面贴了白色大理石,街道宽敞干净,其实要不是这些事情,克里森也不想离开高庭去又脏又臭的君临。
出城队伍着实不小,看着上百匹战马从面前飞驰过去后,克里森钻进了马车里。
罗德带大部分人提前一天走了,庆典也没赶上。他带走了大批的物资补给,克里森曾在外游历好几年,曾随他远行的士兵家仆等人这次都带上了。
克里森则在第二天出发,除了他的马车,还有雇来的密尔人和上百匹马。
一路换马不换人的跑下来,大概清晨他就能追上前一天出发的队伍,再跑整整一天,他估算能走完三天的路程。
这样就只有信鸦追的上他了。
然后每天换马不换人的跑14个小时,正常情况下高庭到君临要十八天路程,他就能把行程缩短到九天了。
时间就是金钱啊,他多花这么多代价,就是为了早一倍时间见到瑞卡德。
“瑞卡德……你到底怎么回事啊……”克里森揉揉太阳穴,烦躁,他必须要快点知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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