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光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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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昏暗的烛光下看起来就像毒死了乔佛里的那杯酒。当他灌完后他扔开空酒壶蹒跚蜷曲地爬到地上,摸索着尿壶。但是他什么也没找到。胃里一阵翻腾,他发现自己正跪在地毯上干呕,这个厚厚的密尔地毯躺着也很舒服。
痛苦的大喊。他知道他们会为此惩罚她的,真遗憾。“把我脑袋砍下来带去君临,”提利昂敦促她。“我亲爱的老姐会让为你封爵一样看待,没人再会鞭打你了。”她也听不懂这个,这下她总该领会了。“之后酒喝光了就像他也完事儿了一样,所以他卷起女孩的遗物扔到门口,于是她意会得溜走了,把他一人留在黑暗中,在羽毛床中沉沦。搞得烂醉,他不敢合上眼担心睡着。在睡梦的遮盖外,伤心地在等待着他。石阶向上无尽的延伸,又陡又滑还不稳,在顶上的某处裹尸布神在那儿等待。我不想见到裹尸布神。提利昂再次摸索着他的衣物并跌撞的回到楼梯。格里夫会狠狠斥责我的。好吧,为什么不呢?若一个侏儒理当剥皮的话,那就是我了。
在走到楼梯一半的时候,他失足了。但好在他用手阻止了翻滚变成了笨拙的滑跌。当他滚落到楼梯最下层时房间里的们都惊奇的看着他。“我在醉酒的时候更灵活。”他转向牧师。“我想我糟蹋了你的地毯。别责罚那女孩儿了,我会赔偿的。”他掏出一把钱币抛给了他。
“小恶魔,”一个低沉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在房间角落,有个男人抱着膝上的隐蔽在阴影里。我刚才没看到那个女孩,若是看到了我一定把她弄到手而不是刚才那个满脸雀斑的。她比其他的女孩都年轻、苗条、美丽,有着长长的银发。猜她是里斯人……但是那个那个她坐在上面的男人是来自七大王国。魁梧宽肩,白天里看的话应该是40岁左右,也许还要年长点。他的头已经半秃,但是粗糙的胡茬布满他的脸颊和下巴,臂毛也很浓密,连关节处都有长。
提利昂不喜欢他的长相,更不喜欢他套在外套里的大黑熊样。羊毛,在这种温度下他穿着羊毛。除了个骑士还有谁会这么疯狂?“真高兴能听到故乡的通用语,”他迫使自己这样说,“但是我想你认错人了,我的名字是雨果·希山。请允许我请你一杯,我的朋友。”
“我喝得够多的了。”男人推开站了起来。他的剑悬在腰间。他取下剑抽出刃,精钢摩擦着皮革。们急切的看着这一切,眼中迎着闪烁的烛光。牧师早就跑了。“你是我的了,雨果。”
提利昂跑不掉就像他也无法与之战斗一样。他是如此的醉以至于想弄些计谋也愚弄他也不可能。他摊开手,“那你准备拿我怎么办?”
“龙。”莫兰德边说,边从地上抓起一只干瘪的苹果,在双手之间丢来丢去。
“扔啊。”外号“斯芬克斯”的拉蕾萨催促。他从箭囊里抽出一支箭,搭上弓弦。
“我想看龙。”鲁尼在他们当中年纪最小,又矮又胖,尚有两岁才成年。“哪怕一眼都好。”
他坐在板凳上不安地挪动。到明天早上,女孩就是他的人了。我要带她远离旧镇,穿越狭海,去自由贸易城邦。那里没有学士,没有人会抓他。
艾玛的笑声从头顶的窄窗中传出,夹杂着恩客低沉的嗓门—她乃“羽笔酒樽”最年长的女招待,年过四十。佩特费尽心机,才存下九枚银鹿,外加一罐铜星币和零散的铜板,但要叫他存满一枚金币,恐怕比孵出一条真龙更难。
“你生得太迟,看不到龙了,小子。”助理学士阿曼告诉鲁尼。阿曼脖子上挂着一根皮绳,串有白、锡、铅和铜的链条,跟大多数助理学士一样,他似乎也认为学徒们肩膀上长的是芜菁,不是脑袋。“最后一头龙在伊耿三世的朝代就死了。”
“那是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莫兰德强调。
“快扔苹果。”拉蕾萨再度催促。这小子生得标致,人称“斯芬克斯”,深得女招待们的喜爱,连萝希也会偶尔在端酒时趁机碰他胳膊一把,佩特只好咬咬牙,假装没看见。
“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就是全世界的最后一头龙,”阿曼固执地说,“大家都知道。”
“苹果,”拉蕾萨说,“除非你想吃了它。”
“来了。”莫兰德拖着畸形的脚轻跳一步,转了一圈,胳膊甩出,将苹果抛向蜜酒河上的雾气之中。若非那只脚,他或许能像父亲一样当骑士。他有粗壮的胳膊和宽阔的肩膀,不缺力量,只见苹果飞得又远又急……
……却不如后面呼啸而来的那支箭,一码长的金木箭杆上镶着鲜红羽饰。佩特没看到箭射中苹果,但听到了声音。一声轻微的闷响在河面上回荡,紧接着是落水声。
莫兰德打个呼哨。“正中靶子。宝贝儿。”
萝希是我的宝贝儿。佩特爱她淡褐色的眼睛,还有她每次见到他时微笑的模样。他爱她脸颊上的酒窝。她时而会光着脚,以感受脚下的草地,这点他也很喜欢。他爱她清新的气味,爱她的秀发鬈曲在耳后的样子,甚至爱她的脚趾头。某天晚上,她把脚伸给他摩挲玩弄,于是他替每个脚趾头都编了一个好玩的故事,逗得她咯咯笑个不停。
也许留在狭海这一边更好。他可以用存下的钱买头驴子,和萝希轮流骑着周游维斯特洛。虽然安布罗斯认为他还不配获得银链条,但佩特已懂得如何接骨,如何用水蛭放血退烧了。老百姓们会看重他的。若是再学会剪发和刮胡子,他甚至可以当理发师。那就够了,他告诉自己,只要拥有萝希。萝希是他所有的渴望。
从前并非如此。从前他梦想成为城堡中的学士,为某位慷慨的领主效力,领主会尊重他的谏言,赐他一匹良种白马,以答谢他的服务。
在昏暗的烛光下看起来就像毒死了乔佛里的那杯酒。当他灌完后他扔开空酒壶蹒跚蜷曲地爬到地上,摸索着尿壶。但是他什么也没找到。胃里一阵翻腾,他发现自己正跪在地毯上干呕,这个厚厚的密尔地毯躺着也很舒服。
痛苦的大喊。他知道他们会为此惩罚她的,真遗憾。“把我脑袋砍下来带去君临,”提利昂敦促她。“我亲爱的老姐会让为你封爵一样看待,没人再会鞭打你了。”她也听不懂这个,这下她总该领会了。“之后酒喝光了就像他也完事儿了一样,所以他卷起女孩的遗物扔到门口,于是她意会得溜走了,把他一人留在黑暗中,在羽毛床中沉沦。搞得烂醉,他不敢合上眼担心睡着。在睡梦的遮盖外,伤心地在等待着他。石阶向上无尽的延伸,又陡又滑还不稳,在顶上的某处裹尸布神在那儿等待。我不想见到裹尸布神。提利昂再次摸索着他的衣物并跌撞的回到楼梯。格里夫会狠狠斥责我的。好吧,为什么不呢?若一个侏儒理当剥皮的话,那就是我了。
在走到楼梯一半的时候,他失足了。但好在他用手阻止了翻滚变成了笨拙的滑跌。当他滚落到楼梯最下层时房间里的们都惊奇的看着他。“我在醉酒的时候更灵活。”他转向牧师。“我想我糟蹋了你的地毯。别责罚那女孩儿了,我会赔偿的。”他掏出一把钱币抛给了他。
“小恶魔,”一个低沉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在房间角落,有个男人抱着膝上的隐蔽在阴影里。我刚才没看到那个女孩,若是看到了我一定把她弄到手而不是刚才那个满脸雀斑的。她比其他的女孩都年轻、苗条、美丽,有着长长的银发。猜她是里斯人……但是那个那个她坐在上面的男人是来自七大王国。魁梧宽肩,白天里看的话应该是40岁左右,也许还要年长点。他的头已经半秃,但是粗糙的胡茬布满他的脸颊和下巴,臂毛也很浓密,连关节处都有长。
提利昂不喜欢他的长相,更不喜欢他套在外套里的大黑熊样。羊毛,在这种温度下他穿着羊毛。除了个骑士还有谁会这么疯狂?“真高兴能听到故乡的通用语,”他迫使自己这样说,“但是我想你认错人了,我的名字是雨果·希山。请允许我请你一杯,我的朋友。”
“我喝得够多的了。”男人推开站了起来。他的剑悬在腰间。他取下剑抽出刃,精钢摩擦着皮革。们急切的看着这一切,眼中迎着闪烁的烛光。牧师早就跑了。“你是我的了,雨果。”
提利昂跑不掉就像他也无法与之战斗一样。他是如此的醉以至于想弄些计谋也愚弄他也不可能。他摊开手,“那你准备拿我怎么办?”
“龙。”莫兰德边说,边从地上抓起一只干瘪的苹果,在双手之间丢来丢去。
“扔啊。”外号“斯芬克斯”的拉蕾萨催促。他从箭囊里抽出一支箭,搭上弓弦。
“我想看龙。”鲁尼在他们当中年纪最小,又矮又胖,尚有两岁才成年。“哪怕一眼都好。”
他坐在板凳上不安地挪动。到明天早上,女孩就是他的人了。我要带她远离旧镇,穿越狭海,去自由贸易城邦。那里没有学士,没有人会抓他。
艾玛的笑声从头顶的窄窗中传出,夹杂着恩客低沉的嗓门—她乃“羽笔酒樽”最年长的女招待,年过四十。佩特费尽心机,才存下九枚银鹿,外加一罐铜星币和零散的铜板,但要叫他存满一枚金币,恐怕比孵出一条真龙更难。
“你生得太迟,看不到龙了,小子。”助理学士阿曼告诉鲁尼。阿曼脖子上挂着一根皮绳,串有白、锡、铅和铜的链条,跟大多数助理学士一样,他似乎也认为学徒们肩膀上长的是芜菁,不是脑袋。“最后一头龙在伊耿三世的朝代就死了。”
“那是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莫兰德强调。
“快扔苹果。”拉蕾萨再度催促。这小子生得标致,人称“斯芬克斯”,深得女招待们的喜爱,连萝希也会偶尔在端酒时趁机碰他胳膊一把,佩特只好咬咬牙,假装没看见。
“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就是全世界的最后一头龙,”阿曼固执地说,“大家都知道。”
“苹果,”拉蕾萨说,“除非你想吃了它。”
“来了。”莫兰德拖着畸形的脚轻跳一步,转了一圈,胳膊甩出,将苹果抛向蜜酒河上的雾气之中。若非那只脚,他或许能像父亲一样当骑士。他有粗壮的胳膊和宽阔的肩膀,不缺力量,只见苹果飞得又远又急……
……却不如后面呼啸而来的那支箭,一码长的金木箭杆上镶着鲜红羽饰。佩特没看到箭射中苹果,但听到了声音。一声轻微的闷响在河面上回荡,紧接着是落水声。
莫兰德打个呼哨。“正中靶子。宝贝儿。”
萝希是我的宝贝儿。佩特爱她淡褐色的眼睛,还有她每次见到他时微笑的模样。他爱她脸颊上的酒窝。她时而会光着脚,以感受脚下的草地,这点他也很喜欢。他爱她清新的气味,爱她的秀发鬈曲在耳后的样子,甚至爱她的脚趾头。某天晚上,她把脚伸给他摩挲玩弄,于是他替每个脚趾头都编了一个好玩的故事,逗得她咯咯笑个不停。
也许留在狭海这一边更好。他可以用存下的钱买头驴子,和萝希轮流骑着周游维斯特洛。虽然安布罗斯认为他还不配获得银链条,但佩特已懂得如何接骨,如何用水蛭放血退烧了。老百姓们会看重他的。若是再学会剪发和刮胡子,他甚至可以当理发师。那就够了,他告诉自己,只要拥有萝希。萝希是他所有的渴望。
从前并非如此。从前他梦想成为城堡中的学士,为某位慷慨的领主效力,领主会尊重他的谏言,赐他一匹良种白马,以答谢他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