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香喷喷的面条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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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在这一瞬间,他却感觉到了一股发自内心的畏惧。
他心中的惊骇,自然不是因为那把玩具手枪。
俾斯麦不知道这个孩子在说些什么,但他能感觉到,这个孩子的语气很严肃。
另外,俾斯麦还看到了那些少年们拿着手枪的架势。
他们并不是随便捡的,都很有章法。
他们崇尚武力,甚至孩子也是军人!
俾斯麦总结道。
俾斯麦发现,他们身上沾满了泥土,在灌木丛中翻来覆去,但显然,它们的身体素质很好。
在那个世界,哪怕拥有全世界百分之十三的资源,他们的工作人员,也只能勉强维持他们的饮食,他们的孩子,几乎都瘦成了一具骷髅。
可是孩子们就像一只只的小牛犊,他们的力气很大,而且速度很快。
他们穿着的衣物看起来都不错,虽然被打得很惨,但却没有任何损伤。
说不定可以将普鲁士的制式装备的订单转交到明国。
俾斯麦想起,联邦军的制式服装都是从明国采购的,以坚固耐用和可靠着称。
俾斯麦本人的私人住宅里也收藏着一件联邦军队服装。
这只粉色小猪的确是德意志人的朋友。
还有什么德意志人不爱吃猪肉?
俾斯麦之所以会选择这件礼服,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身上的那件礼服上,印刷着的那几个关于胸部的小玩笑。
朱富贵,可以说是目前最早使用油漆的人了。
美团和饿了么都能把自己的品牌做在骑师的服装上,那么大明就更不用说了。
不光是联盟,南美很多军阀都会发给他们军队的制服,就连他们平时穿的衣服,也都是大明的。
有一些简单的标语,像是:“我是中国人,我是中国人。中国人做事很利索,最好是女婿!】
还有一些人会删减一些关于乳房的笑话,例如:
【巴西的佩德罗二世,正在发表演说,宣扬巴西的农业是何等的好。阿尔维斯举起双手,问道:“那些农夫的食物呢?”
第二日,佩德罗二世再次发表演说,宣扬巴西的农艺如何,迪内什举起双手:“我不管那些谷物跑到哪儿了,我就是要阿尔维斯跑到哪儿了?”
总之,大明低价的成衣,逐渐压倒了南方和南方的本土服饰。
一件一两个铜板的服装,有哪个人会不喜欢?
俾斯麦看似随意地问了问大明的价格,心里就有了决定。
他自然不可能和罗伯特·李一样,让那些明人把奇怪的图案贴在制服的最上面。
粉红的猪仔可以留下,但是俾斯麦要大明在谈判中给他的制服上打上“德意志万岁”的字样。【普鲁士!】等等。
不过无论如何,在这种情况下,在制服的背后,印刷文字似乎也是一种潮流。
……
朱富贵在二层的大厅里,与俾斯麦等人汇合。
从大厅的号码来看,这名普鲁士大臣在大明帝国的地位是何等的重要。
胡雪岩来的时候只有戊级大厅,现在来的却是 c级。
那时候,五号房的摆件已经让胡雪岩大吃一惊,而第三间的房间,更是让俾斯麦有些紧张。
首先,像是“世界上最好的水司塔”这样的巨大建筑,不管是漂亮还是漂亮,都给人一种巨大的压力。
面对这样的怪物,人的天性就会被唤醒,想要顶礼膜拜。
所以,在古代,无论是信仰还是王族,都会对它趋之若鹜。
俾斯麦虽然没有被这一幕吓到,但也受到了一定的冲击。
穿过金碧辉煌的走廊,坐上一部精美的升降机,进入会客室,看到这奢华而又奢华的装饰,他整个人都呆住了。
要知道,这个大厅的装饰,朱富贵可是花费了三十万啊!
三十多块钱,足够他买一栋别墅了。
而朱富贵,竟然将所有的钱,都花在了这群人的身上,这是何等的浪费啊。
俾斯麦一个十九世纪的老人,根本无法理解这些现代化的产业。
再说了。
以朱富贵的财力,俾斯麦很容易就相信,这些不是真正的黄金,而是真正的黄金。
它就象一块表。
王二麻在村头的时候,带着一只金色的手表,其他人还会觉得是赝品,而马老板却是一只五元的手表,这让所有人都怀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神罗兄,有礼了!”
朱富贵一句话,就将这次会议的基调说了出来,“罗马的传人,我们是汉人的传人,时隔两千多年,我们终于重逢了。”
“对了,小罗,我们都快2000年了,你的头发是什么时候长出来的?”
“呵呵,我只是随口一说!”
朱富贵没有像乾隆那样,让他跪下,反而走到他面前,轻轻一巴掌。
至于和威廉兄弟握个手,那就是俾斯麦了。
俾斯麦听说了马嘎尔尼的事情,已经向鸿胪寺的人行了一礼,躬身行礼。
朱富贵客套了几句,说道:“咱们中国人说话,就是要一边吃饭,一边说话,快去把锅里的酱汁面端上来!”
……
除去上下班往返的路程,俾斯麦将在大明逗留10日。
最初的5天,他们会带着朱富贵,还有大明的官方人员,去参观一下着名的景点、军事演习、工厂企业。
而朱富贵,则是跟老俾一起吃饭,交流一下两国在世界范围内的观点,确定双方的核心利益。
朱富贵给普鲁士泼脏水,这是要激怒他们。
奥地利的哈布斯堡还在,普鲁士怎么可能有机会?
可这是篡位之位的事情?
威廉老弟以前做梦都想着当上了神罗王。
可惜威廉老弟没来,俾斯麦这个狡猾的家伙却来了。
他当然不会冲动。
区区一个名义上的“神罗”,根本无法让他动容。
即使在威廉执意要在巴黎凡尔赛宫举行德意志国王的册封仪式时,俾斯麦也强烈地表示了抗议。
而威廉的这个举动,也让德法之间,本来就没有太大的仇恨,变成了你死我活的局面。
法国人和英国人数百年的恩怨一笔勾销,在未来的数十年中,他们一直在和德国过不去。
当然,英国的捣蛋鬼也是咧着嘴巴大乐。
这是俾斯麦最不想见到的事情。
如果他知道朱富贵的先祖“积粮,筑墙,缓称王”,肯定会把他当成自己的朋友。
俾斯麦只是笑了笑,用面条搪塞了他。
“这面……”陈小北一脸懵逼。
以前还不是很在意,但现在一看,这简单的一碗炸酱面,竟然出乎意料的美味!
咻,咻,
不久,一大盆油炸面条被俾斯麦吃得干干净净。
“去把我们的丞相爷也要一份。”朱富贵大声的说道。
“抱歉!”
“无妨!”陈小北淡淡一笑。
朱富贵摇了摇头,“中国有一种说法,就是一个人的饭量很大,安禄山是一个很好的宰相。”
“果然是传承了几千年的古老帝国啊!”
俾斯麦从服务员手里拿起一份炸酱面,赞叹了一句,“中华菜很好吃,中华的谚语也很有道理,我一定要多喝点,争取早日变成欧洲的安禄山哈!”
朱富贵也跟着笑了起来。
场面很是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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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在这一瞬间,他却感觉到了一股发自内心的畏惧。
他心中的惊骇,自然不是因为那把玩具手枪。
俾斯麦不知道这个孩子在说些什么,但他能感觉到,这个孩子的语气很严肃。
另外,俾斯麦还看到了那些少年们拿着手枪的架势。
他们并不是随便捡的,都很有章法。
他们崇尚武力,甚至孩子也是军人!
俾斯麦总结道。
俾斯麦发现,他们身上沾满了泥土,在灌木丛中翻来覆去,但显然,它们的身体素质很好。
在那个世界,哪怕拥有全世界百分之十三的资源,他们的工作人员,也只能勉强维持他们的饮食,他们的孩子,几乎都瘦成了一具骷髅。
可是孩子们就像一只只的小牛犊,他们的力气很大,而且速度很快。
他们穿着的衣物看起来都不错,虽然被打得很惨,但却没有任何损伤。
说不定可以将普鲁士的制式装备的订单转交到明国。
俾斯麦想起,联邦军的制式服装都是从明国采购的,以坚固耐用和可靠着称。
俾斯麦本人的私人住宅里也收藏着一件联邦军队服装。
这只粉色小猪的确是德意志人的朋友。
还有什么德意志人不爱吃猪肉?
俾斯麦之所以会选择这件礼服,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身上的那件礼服上,印刷着的那几个关于胸部的小玩笑。
朱富贵,可以说是目前最早使用油漆的人了。
美团和饿了么都能把自己的品牌做在骑师的服装上,那么大明就更不用说了。
不光是联盟,南美很多军阀都会发给他们军队的制服,就连他们平时穿的衣服,也都是大明的。
有一些简单的标语,像是:“我是中国人,我是中国人。中国人做事很利索,最好是女婿!】
还有一些人会删减一些关于乳房的笑话,例如:
【巴西的佩德罗二世,正在发表演说,宣扬巴西的农业是何等的好。阿尔维斯举起双手,问道:“那些农夫的食物呢?”
第二日,佩德罗二世再次发表演说,宣扬巴西的农艺如何,迪内什举起双手:“我不管那些谷物跑到哪儿了,我就是要阿尔维斯跑到哪儿了?”
总之,大明低价的成衣,逐渐压倒了南方和南方的本土服饰。
一件一两个铜板的服装,有哪个人会不喜欢?
俾斯麦看似随意地问了问大明的价格,心里就有了决定。
他自然不可能和罗伯特·李一样,让那些明人把奇怪的图案贴在制服的最上面。
粉红的猪仔可以留下,但是俾斯麦要大明在谈判中给他的制服上打上“德意志万岁”的字样。【普鲁士!】等等。
不过无论如何,在这种情况下,在制服的背后,印刷文字似乎也是一种潮流。
……
朱富贵在二层的大厅里,与俾斯麦等人汇合。
从大厅的号码来看,这名普鲁士大臣在大明帝国的地位是何等的重要。
胡雪岩来的时候只有戊级大厅,现在来的却是 c级。
那时候,五号房的摆件已经让胡雪岩大吃一惊,而第三间的房间,更是让俾斯麦有些紧张。
首先,像是“世界上最好的水司塔”这样的巨大建筑,不管是漂亮还是漂亮,都给人一种巨大的压力。
面对这样的怪物,人的天性就会被唤醒,想要顶礼膜拜。
所以,在古代,无论是信仰还是王族,都会对它趋之若鹜。
俾斯麦虽然没有被这一幕吓到,但也受到了一定的冲击。
穿过金碧辉煌的走廊,坐上一部精美的升降机,进入会客室,看到这奢华而又奢华的装饰,他整个人都呆住了。
要知道,这个大厅的装饰,朱富贵可是花费了三十万啊!
三十多块钱,足够他买一栋别墅了。
而朱富贵,竟然将所有的钱,都花在了这群人的身上,这是何等的浪费啊。
俾斯麦一个十九世纪的老人,根本无法理解这些现代化的产业。
再说了。
以朱富贵的财力,俾斯麦很容易就相信,这些不是真正的黄金,而是真正的黄金。
它就象一块表。
王二麻在村头的时候,带着一只金色的手表,其他人还会觉得是赝品,而马老板却是一只五元的手表,这让所有人都怀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神罗兄,有礼了!”
朱富贵一句话,就将这次会议的基调说了出来,“罗马的传人,我们是汉人的传人,时隔两千多年,我们终于重逢了。”
“对了,小罗,我们都快2000年了,你的头发是什么时候长出来的?”
“呵呵,我只是随口一说!”
朱富贵没有像乾隆那样,让他跪下,反而走到他面前,轻轻一巴掌。
至于和威廉兄弟握个手,那就是俾斯麦了。
俾斯麦听说了马嘎尔尼的事情,已经向鸿胪寺的人行了一礼,躬身行礼。
朱富贵客套了几句,说道:“咱们中国人说话,就是要一边吃饭,一边说话,快去把锅里的酱汁面端上来!”
……
除去上下班往返的路程,俾斯麦将在大明逗留10日。
最初的5天,他们会带着朱富贵,还有大明的官方人员,去参观一下着名的景点、军事演习、工厂企业。
而朱富贵,则是跟老俾一起吃饭,交流一下两国在世界范围内的观点,确定双方的核心利益。
朱富贵给普鲁士泼脏水,这是要激怒他们。
奥地利的哈布斯堡还在,普鲁士怎么可能有机会?
可这是篡位之位的事情?
威廉老弟以前做梦都想着当上了神罗王。
可惜威廉老弟没来,俾斯麦这个狡猾的家伙却来了。
他当然不会冲动。
区区一个名义上的“神罗”,根本无法让他动容。
即使在威廉执意要在巴黎凡尔赛宫举行德意志国王的册封仪式时,俾斯麦也强烈地表示了抗议。
而威廉的这个举动,也让德法之间,本来就没有太大的仇恨,变成了你死我活的局面。
法国人和英国人数百年的恩怨一笔勾销,在未来的数十年中,他们一直在和德国过不去。
当然,英国的捣蛋鬼也是咧着嘴巴大乐。
这是俾斯麦最不想见到的事情。
如果他知道朱富贵的先祖“积粮,筑墙,缓称王”,肯定会把他当成自己的朋友。
俾斯麦只是笑了笑,用面条搪塞了他。
“这面……”陈小北一脸懵逼。
以前还不是很在意,但现在一看,这简单的一碗炸酱面,竟然出乎意料的美味!
咻,咻,
不久,一大盆油炸面条被俾斯麦吃得干干净净。
“去把我们的丞相爷也要一份。”朱富贵大声的说道。
“抱歉!”
“无妨!”陈小北淡淡一笑。
朱富贵摇了摇头,“中国有一种说法,就是一个人的饭量很大,安禄山是一个很好的宰相。”
“果然是传承了几千年的古老帝国啊!”
俾斯麦从服务员手里拿起一份炸酱面,赞叹了一句,“中华菜很好吃,中华的谚语也很有道理,我一定要多喝点,争取早日变成欧洲的安禄山哈!”
朱富贵也跟着笑了起来。
场面很是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