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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见到老狗回来了就通知我,就打刚才那个手机号,我叫白鹰。”
“行。”见白鹰要走,王小虎习惯性的说道:“进去坐会喝几杯?”
“不了。”白鹰看了他一眼,“来的匆忙,没带钱,改天给你送过来。”
“不着急。”
冷静下来的白鹰忍不住的露出了自嘲的笑容。
王小虎为什么把人提前放了?
能问出是昨晚的事情是老狗主谋,王小虎必定是动用了见不得人的私刑,被一个不了解的人看到那些见不得的事情是一种冒险,换做白鹰也不会愿意冒这个险。
晚上因为晚上因为胖子威哥的出现,谁也没有吃上饭。回戒毒所的路上,白鹰买了一些水饺。
因为童秋云的关系,戒毒所腾出了一个房间给他们。
孟晓雨趁着热乎吃了几个水饺就说饱了,只是坐在那里发呆。
童秋云也没有离开,就坐在一旁陪着孟晓雨。
看着孟晓雪,白鹰叹了一口气。
孟晓雪那撕心裂肺的吼声始终在他脑海中萦绕。
出了房间上了车,白鹰拿起童秋云送来的那瓶红酒。
酒瓶上没有标签,童秋云送来时就是开了封。
看着酒瓶中略显粘稠的液体,白鹰眼中闪过一抹无奈之色。
拔掉瓶塞,一股淡淡的血腥气顿时蔓延而出。
白鹰如同喝啤酒一般,一口气全都灌进了肚子里。
双唇腥红如血!
白鹰相信只要给朱雀打一个电话就能找到老狗,但那样反倒会救下老狗一条命。
在华夏国,他做任何见不得光的事情都束手束脚。
这种感觉,很不好。
直到天蒙蒙亮时,孟晓雨和童秋云才上床睡了一小会儿。
早上隔着窗看了看熟睡中的孟晓雪,脸色苍白,一夜之间仿佛瘦掉了一圈,看的孟晓雨眼泪不停的眼眶中打转。
童秋云自己打车走了。
孟晓雨坚持要去上班,白鹰也没办法,回家洗澡换衣服,在楼下简单的吃过早饭,白鹰又开车送孟晓雨去公司。
一脸疲惫之色的孟晓雨上了车,闭目休息,可不一会儿却睡着了。
白鹰无声一叹,减缓了车速,将车子开的更平稳一些。
远远地,白鹰就到写字楼下的一辆宝马7系旁站着一个青年,青年有二十七八岁,穿着一身合体的休闲装,带着一副金边眼镜,斯斯文文的样子,手中捧着一束鲜艳的玫瑰。
好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这栋写字楼有着十几家大大小小的公司,此时正是上班时间,宝马车旁捧着玫瑰的青年极为吸引目光,但他神色却极为淡定。
白鹰有些佩服他的脸皮,心想换做自己都不可能如他这般淡定。
路虎缓缓的停在了写字楼下,又成为了一道风景线。
手捧玫瑰的青年皱眉看了过来,这该死的路虎抢走他的风头了。
要上班的白领们都不由得放缓了脚步,想要看看是什么人从车上下来。
可是路虎停下之后就没有了动静。
因为孟晓雨还没有醒来。
担惊受怕和没有休息好,她已经疲惫到了极点。就算现在睡着了,睡眠质量也不好,眼皮不停的颤动着,身子缩成了一团,不时的会颤抖一下。
白鹰一脸心疼之色,动作轻柔的撩开散在她脸上的几根长发,却没有叫醒她的意思。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进写字楼上班的人也越来越多。白鹰也发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白领们见到那个手捧玫瑰的青年貌似并不太惊奇,反倒是对这辆路虎显得极为好奇。
“看来这哥们是在打一场持久战。”白鹰心中暗笑道。
突然,一亮奥迪R8缓缓驶来,停在宝马旁的车位上,一个全身上下充满诱惑的女人从车上走了下来,乌黑的长发如绸缎一般亮泽,随风荡漾,柔软飘逸。
白鹰微微一怔,瞪大双眼从后视镜中紧紧的盯着她。
时候见到老狗回来了就通知我,就打刚才那个手机号,我叫白鹰。”
“行。”见白鹰要走,王小虎习惯性的说道:“进去坐会喝几杯?”
“不了。”白鹰看了他一眼,“来的匆忙,没带钱,改天给你送过来。”
“不着急。”
冷静下来的白鹰忍不住的露出了自嘲的笑容。
王小虎为什么把人提前放了?
能问出是昨晚的事情是老狗主谋,王小虎必定是动用了见不得人的私刑,被一个不了解的人看到那些见不得的事情是一种冒险,换做白鹰也不会愿意冒这个险。
晚上因为晚上因为胖子威哥的出现,谁也没有吃上饭。回戒毒所的路上,白鹰买了一些水饺。
因为童秋云的关系,戒毒所腾出了一个房间给他们。
孟晓雨趁着热乎吃了几个水饺就说饱了,只是坐在那里发呆。
童秋云也没有离开,就坐在一旁陪着孟晓雨。
看着孟晓雪,白鹰叹了一口气。
孟晓雪那撕心裂肺的吼声始终在他脑海中萦绕。
出了房间上了车,白鹰拿起童秋云送来的那瓶红酒。
酒瓶上没有标签,童秋云送来时就是开了封。
看着酒瓶中略显粘稠的液体,白鹰眼中闪过一抹无奈之色。
拔掉瓶塞,一股淡淡的血腥气顿时蔓延而出。
白鹰如同喝啤酒一般,一口气全都灌进了肚子里。
双唇腥红如血!
白鹰相信只要给朱雀打一个电话就能找到老狗,但那样反倒会救下老狗一条命。
在华夏国,他做任何见不得光的事情都束手束脚。
这种感觉,很不好。
直到天蒙蒙亮时,孟晓雨和童秋云才上床睡了一小会儿。
早上隔着窗看了看熟睡中的孟晓雪,脸色苍白,一夜之间仿佛瘦掉了一圈,看的孟晓雨眼泪不停的眼眶中打转。
童秋云自己打车走了。
孟晓雨坚持要去上班,白鹰也没办法,回家洗澡换衣服,在楼下简单的吃过早饭,白鹰又开车送孟晓雨去公司。
一脸疲惫之色的孟晓雨上了车,闭目休息,可不一会儿却睡着了。
白鹰无声一叹,减缓了车速,将车子开的更平稳一些。
远远地,白鹰就到写字楼下的一辆宝马7系旁站着一个青年,青年有二十七八岁,穿着一身合体的休闲装,带着一副金边眼镜,斯斯文文的样子,手中捧着一束鲜艳的玫瑰。
好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这栋写字楼有着十几家大大小小的公司,此时正是上班时间,宝马车旁捧着玫瑰的青年极为吸引目光,但他神色却极为淡定。
白鹰有些佩服他的脸皮,心想换做自己都不可能如他这般淡定。
路虎缓缓的停在了写字楼下,又成为了一道风景线。
手捧玫瑰的青年皱眉看了过来,这该死的路虎抢走他的风头了。
要上班的白领们都不由得放缓了脚步,想要看看是什么人从车上下来。
可是路虎停下之后就没有了动静。
因为孟晓雨还没有醒来。
担惊受怕和没有休息好,她已经疲惫到了极点。就算现在睡着了,睡眠质量也不好,眼皮不停的颤动着,身子缩成了一团,不时的会颤抖一下。
白鹰一脸心疼之色,动作轻柔的撩开散在她脸上的几根长发,却没有叫醒她的意思。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进写字楼上班的人也越来越多。白鹰也发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白领们见到那个手捧玫瑰的青年貌似并不太惊奇,反倒是对这辆路虎显得极为好奇。
“看来这哥们是在打一场持久战。”白鹰心中暗笑道。
突然,一亮奥迪R8缓缓驶来,停在宝马旁的车位上,一个全身上下充满诱惑的女人从车上走了下来,乌黑的长发如绸缎一般亮泽,随风荡漾,柔软飘逸。
白鹰微微一怔,瞪大双眼从后视镜中紧紧的盯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