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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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奇妙的飞行方式是什么?
坐飞机?热气球?动力伞?蹦极?
飞行坐骑?自己的翅膀?魔法反重力?斗气踏虚空?
或许人们想象过各种奇怪的不可思议的飞行方式,但是大概不会有谁想到“住在一个神的肚子里面飞行”这种事情。
“真是不可思议啊!”
透过隋雄特意留下的窗子看着外面,漫漫长空一片澄净,下方却云雾如海的奇异景观,雷不由得瞪大了眼睛,犹如贪婪的小孩一般到处观望,想要把这常人一辈子都不可能看到的景色牢牢印在心中。
过了许久,当眼睛有些酸痛的时候,他才离开窗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对正在打瞌睡的丝蒂尔问:“你为什么不感觉激动呢?是不是平时飞来飞去,看惯了这样的景色?”
丝蒂尔打了个呵欠,迷迷糊糊地说:“我哪里能飞这么高啊……这都飞到云彩上面来了……”
“那你为什么不激动呢?”
“昨天头疼没睡好……别烦我!”
雷这才恍然大悟——丝蒂尔这家伙从前天晚上到昨晚,一直在被紧箍圈束缚着不许心生邪念,但她当然不可能约束自己那满脑子乱七八糟的念头,基本上一整天都在“心生邪念——头疼——老实了——再心生邪念”这个过程中循环。直到最后紧箍圈被修改,才算是得到了安宁。
当时她之所以还没疲倦,是因为要爬山。等到现在闲暇下来,积累的疲倦涌上心头,不困才真有鬼!
想通了之后,他也就不打扰丝蒂尔,顺手拿了本书来打发时间。
贵族出身的他有随身带着书籍的习惯,但实际上很少读书。这些年来,他不是打打杀杀就是四处奔波,就算有些闲暇,多半也会督促自己好好锻炼,为下一次的冒险和战斗做准备。然而现在的环境让他实在不敢锻炼,结果就只能看书了。
这本书的做工非常精美,黄褐色的羊皮纸被银质的外框箍紧,永远也不会变形。黑色的封面上用金丝镶嵌出文字,而作为装饰用的细碎宝石更是给它增添了几许奢华。
但对于真正懂行的人来说,书名下面那行抄写者的签名,才是这本书真正的价值所在。
抄写这本书的,是一位传奇法师——当然,在他抄写这本书的时候,还只是一位年轻的学者,尚未真正踏入神秘的魔法殿堂。
主位面没有造纸术,书籍所用的材料大多是羊皮纸。每一张纸,都意味着消耗了同样大小的一块羊皮,以及或许比羊皮本身价值更高的人工。这使得书籍的价格非常昂贵,一般的平民大概一年到头都难得见到一回。
除了羊皮之外,布匹也是不错的书写材料。但它并不适合制作成书本,一般只用来制作布告、悬赏单之类的东西。
在纸张上写字是个技术活儿,除了使用专门为此发明的法术之外,就只能靠学者们手抄。法术记录的文字工整清晰,但缺乏艺术的美感,因此也就没有除了书籍之外的价值。一些严格的收藏家甚至只承认手抄本才是书籍,对于魔法抄写的书籍不屑一顾。
而雷手上的这本,虽然只是一本寻常的史诗,就内容而言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它优美的笔触本身就称得上是艺术的体现,而作者的身份更让它的价值大大增加,足以进入“珍宝”的行列。
当初雷离家的时候孑然一身,除了手上的剑之外,就只有这本书算是珍贵。这些年来他颠沛流离,可就算是在最落魄的时候,也没有动过把这本书卖掉的念头。
如果说剑是他的战友,那么书就是他心灵的慰籍,只有看到这本书,他才会想起昔日那平静和安宁的生活,才不会觉得自己的少年时代只是一场幻梦。
尽管,他很少读书。
从窗子透进来的阳光清澈明亮,雷安安静静地坐在座位上,认认真真地一页页翻看着手上的史诗,细细咀嚼着那蕴含在诗句之中惊心动魄的历史,时而为诗人精心雕琢的词句赞叹一番。如果不知道他的来历,只看他此刻的模样,分明是一位学者,而且还充满了贵族的优雅气质。
丝蒂尔醒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雷的相貌其实是很好看的,隋雄给他做的“整容”绝非胡乱所为,而是按照美术的原则精雕细刻,使得他的面容除了稍有一些刻意雕琢的不协调感之外,几乎尽善尽美。而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这不协调感也在他一次次的喜怒哀乐之后慢慢消失。此刻的他称得上是一个顶尖的美男子,要换上现代衣物走在繁华街道上,不知道会让多少女人两眼放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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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奇妙的飞行方式是什么?
坐飞机?热气球?动力伞?蹦极?
飞行坐骑?自己的翅膀?魔法反重力?斗气踏虚空?
或许人们想象过各种奇怪的不可思议的飞行方式,但是大概不会有谁想到“住在一个神的肚子里面飞行”这种事情。
“真是不可思议啊!”
透过隋雄特意留下的窗子看着外面,漫漫长空一片澄净,下方却云雾如海的奇异景观,雷不由得瞪大了眼睛,犹如贪婪的小孩一般到处观望,想要把这常人一辈子都不可能看到的景色牢牢印在心中。
过了许久,当眼睛有些酸痛的时候,他才离开窗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对正在打瞌睡的丝蒂尔问:“你为什么不感觉激动呢?是不是平时飞来飞去,看惯了这样的景色?”
丝蒂尔打了个呵欠,迷迷糊糊地说:“我哪里能飞这么高啊……这都飞到云彩上面来了……”
“那你为什么不激动呢?”
“昨天头疼没睡好……别烦我!”
雷这才恍然大悟——丝蒂尔这家伙从前天晚上到昨晚,一直在被紧箍圈束缚着不许心生邪念,但她当然不可能约束自己那满脑子乱七八糟的念头,基本上一整天都在“心生邪念——头疼——老实了——再心生邪念”这个过程中循环。直到最后紧箍圈被修改,才算是得到了安宁。
当时她之所以还没疲倦,是因为要爬山。等到现在闲暇下来,积累的疲倦涌上心头,不困才真有鬼!
想通了之后,他也就不打扰丝蒂尔,顺手拿了本书来打发时间。
贵族出身的他有随身带着书籍的习惯,但实际上很少读书。这些年来,他不是打打杀杀就是四处奔波,就算有些闲暇,多半也会督促自己好好锻炼,为下一次的冒险和战斗做准备。然而现在的环境让他实在不敢锻炼,结果就只能看书了。
这本书的做工非常精美,黄褐色的羊皮纸被银质的外框箍紧,永远也不会变形。黑色的封面上用金丝镶嵌出文字,而作为装饰用的细碎宝石更是给它增添了几许奢华。
但对于真正懂行的人来说,书名下面那行抄写者的签名,才是这本书真正的价值所在。
抄写这本书的,是一位传奇法师——当然,在他抄写这本书的时候,还只是一位年轻的学者,尚未真正踏入神秘的魔法殿堂。
主位面没有造纸术,书籍所用的材料大多是羊皮纸。每一张纸,都意味着消耗了同样大小的一块羊皮,以及或许比羊皮本身价值更高的人工。这使得书籍的价格非常昂贵,一般的平民大概一年到头都难得见到一回。
除了羊皮之外,布匹也是不错的书写材料。但它并不适合制作成书本,一般只用来制作布告、悬赏单之类的东西。
在纸张上写字是个技术活儿,除了使用专门为此发明的法术之外,就只能靠学者们手抄。法术记录的文字工整清晰,但缺乏艺术的美感,因此也就没有除了书籍之外的价值。一些严格的收藏家甚至只承认手抄本才是书籍,对于魔法抄写的书籍不屑一顾。
而雷手上的这本,虽然只是一本寻常的史诗,就内容而言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它优美的笔触本身就称得上是艺术的体现,而作者的身份更让它的价值大大增加,足以进入“珍宝”的行列。
当初雷离家的时候孑然一身,除了手上的剑之外,就只有这本书算是珍贵。这些年来他颠沛流离,可就算是在最落魄的时候,也没有动过把这本书卖掉的念头。
如果说剑是他的战友,那么书就是他心灵的慰籍,只有看到这本书,他才会想起昔日那平静和安宁的生活,才不会觉得自己的少年时代只是一场幻梦。
尽管,他很少读书。
从窗子透进来的阳光清澈明亮,雷安安静静地坐在座位上,认认真真地一页页翻看着手上的史诗,细细咀嚼着那蕴含在诗句之中惊心动魄的历史,时而为诗人精心雕琢的词句赞叹一番。如果不知道他的来历,只看他此刻的模样,分明是一位学者,而且还充满了贵族的优雅气质。
丝蒂尔醒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雷的相貌其实是很好看的,隋雄给他做的“整容”绝非胡乱所为,而是按照美术的原则精雕细刻,使得他的面容除了稍有一些刻意雕琢的不协调感之外,几乎尽善尽美。而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这不协调感也在他一次次的喜怒哀乐之后慢慢消失。此刻的他称得上是一个顶尖的美男子,要换上现代衣物走在繁华街道上,不知道会让多少女人两眼放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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