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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等下,我大概还要半个小时才能赶过来!~”
“多谢勇士!”
没有多话,直接捏碎了回城卷,一道白光,我回到了天水城。
上午时分,城里依旧热闹非凡,车水马龙,来到城内,广场上并没有太多玩家,大家形色匆忙,这是游戏关键的时期,都忙着练级打装备呢,谁有空在这里瞎扯中途刷新出来的骷髅逗留。打开城内地图,看到广场西边的一条街上就有专门卖食物的商店。马上转身寻了过去,来到西边的街道,几个转弯之后,果然看到一个香气四溢的店面,西街16号商铺,门口竖着一道布制的旌旗,上书4个泼墨大字——“天水饭馆”!
果然是古风古色,挺有韵味的,立刻上前,对站在摊子上笑吟吟的老板娘道:“我要买东西!”
老板娘马上笑道:“这位客人要买什么,自己挑吧!都是好东西!”
说完,我的游戏界面已经打开了一个菜谱清单,赫然可见——
1,【猪肉包子】:10金币|个
2,【酱牛肉】:100金币|盘
3,【美味烧鸡】:200金币|只
4,【葱油鱼】:500金币|份
……
我心惊不已,这个《天下》游戏公司果然够黑的,一个普通的肉包子都要10金币了,兑换成现实币,大概30几块钱,简直是坑人啊!而这里还没有上次我买的那种廉价的小面包,最低消费也得10金币。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思索再三,我决定破费下,这个连环任务背后肯定会给予丰厚的报酬,这个小钱又算得了什么呢?
一咬牙,我买了一只烧鸡,一盘酱牛肉,外加一瓶竹叶青的酒,全部装到包裹里。总共花费了我800多金币,这下卡米尔老头应该要给我个油水丰足的任务了吧?无数名祖先告诉我们,吃别人的嘴短,拿别人的手软,我深喑其道。
买好东西,我连忙一路赶向原地,将烧鸡交给吟游诗人的时候,他立刻咧嘴笑了:“年轻人,难得,你有一颗善良的心。”
我微微一怔,善良么?也许是吧!我这个人就是这个性子,遇到不平的事情总忍不住要上前去管一管,完全不计后果的,要不然,半个月前,我怎么会有缘认识林若雨,然后加入的夕雨工作室呢?
可惜,这个年代,陌生人太多,遇事漠不关心的人太多,老太太被车撞了,没有人去过问,路遇有人被抢劫了,没有人去报警,诸如此类,实在太多了,是世道太沧桑,还是世人太冷漠?
摇了摇头,挥去脑中的杂念,提着剑,扬长而去,目标直指前方寒风岭的深处,寻找那个劳什子骷髅领主。
一路披荆斩棘,砍倒了几十只血色骷髅,在一块小山岗上,赫然发现一只更加健壮的骷髅站在那里。一身青色的铠甲,手提一柄宽大的阔剑,身后一袭血红的披风,铠甲头盔包裹西欧是一张阴森的骨头脑颅,空洞的眼眶摄出血红的光芒,此刻冷峻的握着剑,睥睨天下,一股寒意渗来。
每一个牛叉的boss总是喜欢装13的,每一个装13的boss最后都会死的粉身碎骨。
我很自然的查看了下boss的属性——
【血色骨灵领主——费德斯】(黄金器级boss)
等级:50
攻击:478——520
防御:340
气血:3000000
技能:【死灵力】【重击】【死亡剑斩】
附加:曾经人类贵族骑士,死亡后仍然保留着强大的武技,实力强横的他已经霸占了整个寒风岭,成为这一带的领主,寒风岭也成为了生人勿近的禁地
本文由小说“”阅读。
先等下,我大概还要半个小时才能赶过来!~”
“多谢勇士!”
没有多话,直接捏碎了回城卷,一道白光,我回到了天水城。
上午时分,城里依旧热闹非凡,车水马龙,来到城内,广场上并没有太多玩家,大家形色匆忙,这是游戏关键的时期,都忙着练级打装备呢,谁有空在这里瞎扯中途刷新出来的骷髅逗留。打开城内地图,看到广场西边的一条街上就有专门卖食物的商店。马上转身寻了过去,来到西边的街道,几个转弯之后,果然看到一个香气四溢的店面,西街16号商铺,门口竖着一道布制的旌旗,上书4个泼墨大字——“天水饭馆”!
果然是古风古色,挺有韵味的,立刻上前,对站在摊子上笑吟吟的老板娘道:“我要买东西!”
老板娘马上笑道:“这位客人要买什么,自己挑吧!都是好东西!”
说完,我的游戏界面已经打开了一个菜谱清单,赫然可见——
1,【猪肉包子】:10金币|个
2,【酱牛肉】:100金币|盘
3,【美味烧鸡】:200金币|只
4,【葱油鱼】:500金币|份
……
我心惊不已,这个《天下》游戏公司果然够黑的,一个普通的肉包子都要10金币了,兑换成现实币,大概30几块钱,简直是坑人啊!而这里还没有上次我买的那种廉价的小面包,最低消费也得10金币。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思索再三,我决定破费下,这个连环任务背后肯定会给予丰厚的报酬,这个小钱又算得了什么呢?
一咬牙,我买了一只烧鸡,一盘酱牛肉,外加一瓶竹叶青的酒,全部装到包裹里。总共花费了我800多金币,这下卡米尔老头应该要给我个油水丰足的任务了吧?无数名祖先告诉我们,吃别人的嘴短,拿别人的手软,我深喑其道。
买好东西,我连忙一路赶向原地,将烧鸡交给吟游诗人的时候,他立刻咧嘴笑了:“年轻人,难得,你有一颗善良的心。”
我微微一怔,善良么?也许是吧!我这个人就是这个性子,遇到不平的事情总忍不住要上前去管一管,完全不计后果的,要不然,半个月前,我怎么会有缘认识林若雨,然后加入的夕雨工作室呢?
可惜,这个年代,陌生人太多,遇事漠不关心的人太多,老太太被车撞了,没有人去过问,路遇有人被抢劫了,没有人去报警,诸如此类,实在太多了,是世道太沧桑,还是世人太冷漠?
摇了摇头,挥去脑中的杂念,提着剑,扬长而去,目标直指前方寒风岭的深处,寻找那个劳什子骷髅领主。
一路披荆斩棘,砍倒了几十只血色骷髅,在一块小山岗上,赫然发现一只更加健壮的骷髅站在那里。一身青色的铠甲,手提一柄宽大的阔剑,身后一袭血红的披风,铠甲头盔包裹西欧是一张阴森的骨头脑颅,空洞的眼眶摄出血红的光芒,此刻冷峻的握着剑,睥睨天下,一股寒意渗来。
每一个牛叉的boss总是喜欢装13的,每一个装13的boss最后都会死的粉身碎骨。
我很自然的查看了下boss的属性——
【血色骨灵领主——费德斯】(黄金器级boss)
等级:50
攻击:478——520
防御:340
气血:3000000
技能:【死灵力】【重击】【死亡剑斩】
附加:曾经人类贵族骑士,死亡后仍然保留着强大的武技,实力强横的他已经霸占了整个寒风岭,成为这一带的领主,寒风岭也成为了生人勿近的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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