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读小说网 www.wdxsw.com,[神夏]当裴东来穿成约翰华生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莫里亚蒂是夏洛克的对手,他喜欢莫里亚蒂为他出的难题,那会让他不再无聊。可是经过前几天两人面对面的对抗之后,莫里亚蒂似乎暂时的偃旗息鼓了,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传出来,实在是让夏洛克觉得扼腕。
可是对于约翰来说,这却是他自从搬到贝克街之后,难得的一段平静日子。
回到贝克街之后,夏洛克和约翰又处理了很多案子,由于约翰的博客的关系,夏洛克渐渐的成为了网络红人,越来越多的人来寻求夏洛克的帮助,但是大部分的案子都十分的无聊,可是约翰却很喜欢这样的案子。
毕竟约翰虽然喜欢查案,但是他同样也享受这种没有案件的日子,因为这样的日子会让他有一种这个世界很祥和的错觉。
可是即使只是错觉,也能让人觉得高兴起来。
而这些无聊的案子,甚至不需要约翰的帮忙,夏洛克自己就能轻易的把它们给解决掉,所以约翰有时候总觉得自己有些无所事事了。
重生的这些日子以来,约翰一直是跟着夏洛克在外面的餐馆吃饭,又或者是吃赫德森太太亲手烹饪的美食,但约翰觉得,自己虽然有夏洛克给的一份工资养活自己,可是谁知道自己以后会有什么遭遇了?
如果在某一天,自己不再是夏洛克的助手,但是他又不是真正的约翰华生,虽然有他行医时的经验可以参考,但他到底没有试过,而且现在找工作实在是件很难的事情,所以约翰就要为自己打算,尽量的存钱。
约翰觉得在外面吃东西怎么也不会比买了肉菜回家自己煮更划算,所以他决定,趁着这段时间有空,是时候要学习一下厨艺了。
在前世时,裴东来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大理寺少卿,可是他有太后的疼爱,赐下了很多的奴仆,出入有人服侍,饭菜衣物从来不用自己操心,今生成了一个真真正正的普通人,约翰自然有些兴致勃勃的学习起做菜来了。
约翰要学习的,当然是中国菜。
约翰为了学做菜,特意的用自己的手提电脑查了资料,明白了中国菜分为十大菜系,但是依照他的口味和夏洛克喜欢吃的东西,约翰选择了粤菜为参考,然后从最简单的开始学起。
约翰选择了几个菜谱,然后按照菜谱上标明的材料和调料到超市去买了回来。
约翰首先挑战的是玉米蜜枣排骨汤,他把材料洗干净切好,然后跟着调料一起放到了特意从超市买回来的砂锅煲里,用武火慢炖。然后,他又开始挑战起姜汁炒芥兰片、椒盐猪排和煎芙蓉蛋。
约翰想试做的菜有很多种,可是家里只有他和夏洛克,煮太多的菜的话一顿吃不完,最后也只能浪费而已,所以他很理智的挑选了这几道菜,而更多的他打算以后再开始学。
很难得的是,虽然是第一次做菜,但看起来还很不错,味道也不算太差。
最起码,夏洛克还是吃得下去的,虽然他中途抱怨了一下蛋有点焦,猪排有点咸,但总得来说,这第一次的尝试还算成功。
等到了晚餐的时候,夏洛克已经会自动自觉的开始点餐了。
这种没有挑战的日子很快就结束了,因为夏洛克的哥哥麦考夫再次找到了夏洛克和约翰。只不过,他不是来到贝克街,而是让几名黑衣人把他们两个带到了白金汉宫,而麦考夫就在那里等着他们两个。
但麦考夫不是他们的真正的委托人,他们的委托人另有其人,只是不方便露面,所以由麦考夫代劳。
可是夏洛克不喜欢麦考夫,每次麦考夫要做的事情他总是要反对,麦考夫喜欢的东西他总是要讨厌,麦考夫欣赏的物品他总是要破坏,而现在,麦考夫要他们接下的案子,夏洛克自然也不愿意认命的接下来。
可是麦考夫是夏洛克的哥哥,而且他比他更聪明,所以他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制止住叛逆期的弟弟的任性行为。
比如,让约翰知道姚素琳已经出狱了,现在已经在国家古董博物馆再次上班了。
比如,聪明的比夏洛克更善于交际的麦考夫永远比他那个有反社会倾向的弟弟更明白怎么去讨约翰的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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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亚蒂是夏洛克的对手,他喜欢莫里亚蒂为他出的难题,那会让他不再无聊。可是经过前几天两人面对面的对抗之后,莫里亚蒂似乎暂时的偃旗息鼓了,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传出来,实在是让夏洛克觉得扼腕。
可是对于约翰来说,这却是他自从搬到贝克街之后,难得的一段平静日子。
回到贝克街之后,夏洛克和约翰又处理了很多案子,由于约翰的博客的关系,夏洛克渐渐的成为了网络红人,越来越多的人来寻求夏洛克的帮助,但是大部分的案子都十分的无聊,可是约翰却很喜欢这样的案子。
毕竟约翰虽然喜欢查案,但是他同样也享受这种没有案件的日子,因为这样的日子会让他有一种这个世界很祥和的错觉。
可是即使只是错觉,也能让人觉得高兴起来。
而这些无聊的案子,甚至不需要约翰的帮忙,夏洛克自己就能轻易的把它们给解决掉,所以约翰有时候总觉得自己有些无所事事了。
重生的这些日子以来,约翰一直是跟着夏洛克在外面的餐馆吃饭,又或者是吃赫德森太太亲手烹饪的美食,但约翰觉得,自己虽然有夏洛克给的一份工资养活自己,可是谁知道自己以后会有什么遭遇了?
如果在某一天,自己不再是夏洛克的助手,但是他又不是真正的约翰华生,虽然有他行医时的经验可以参考,但他到底没有试过,而且现在找工作实在是件很难的事情,所以约翰就要为自己打算,尽量的存钱。
约翰觉得在外面吃东西怎么也不会比买了肉菜回家自己煮更划算,所以他决定,趁着这段时间有空,是时候要学习一下厨艺了。
在前世时,裴东来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大理寺少卿,可是他有太后的疼爱,赐下了很多的奴仆,出入有人服侍,饭菜衣物从来不用自己操心,今生成了一个真真正正的普通人,约翰自然有些兴致勃勃的学习起做菜来了。
约翰要学习的,当然是中国菜。
约翰为了学做菜,特意的用自己的手提电脑查了资料,明白了中国菜分为十大菜系,但是依照他的口味和夏洛克喜欢吃的东西,约翰选择了粤菜为参考,然后从最简单的开始学起。
约翰选择了几个菜谱,然后按照菜谱上标明的材料和调料到超市去买了回来。
约翰首先挑战的是玉米蜜枣排骨汤,他把材料洗干净切好,然后跟着调料一起放到了特意从超市买回来的砂锅煲里,用武火慢炖。然后,他又开始挑战起姜汁炒芥兰片、椒盐猪排和煎芙蓉蛋。
约翰想试做的菜有很多种,可是家里只有他和夏洛克,煮太多的菜的话一顿吃不完,最后也只能浪费而已,所以他很理智的挑选了这几道菜,而更多的他打算以后再开始学。
很难得的是,虽然是第一次做菜,但看起来还很不错,味道也不算太差。
最起码,夏洛克还是吃得下去的,虽然他中途抱怨了一下蛋有点焦,猪排有点咸,但总得来说,这第一次的尝试还算成功。
等到了晚餐的时候,夏洛克已经会自动自觉的开始点餐了。
这种没有挑战的日子很快就结束了,因为夏洛克的哥哥麦考夫再次找到了夏洛克和约翰。只不过,他不是来到贝克街,而是让几名黑衣人把他们两个带到了白金汉宫,而麦考夫就在那里等着他们两个。
但麦考夫不是他们的真正的委托人,他们的委托人另有其人,只是不方便露面,所以由麦考夫代劳。
可是夏洛克不喜欢麦考夫,每次麦考夫要做的事情他总是要反对,麦考夫喜欢的东西他总是要讨厌,麦考夫欣赏的物品他总是要破坏,而现在,麦考夫要他们接下的案子,夏洛克自然也不愿意认命的接下来。
可是麦考夫是夏洛克的哥哥,而且他比他更聪明,所以他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制止住叛逆期的弟弟的任性行为。
比如,让约翰知道姚素琳已经出狱了,现在已经在国家古董博物馆再次上班了。
比如,聪明的比夏洛克更善于交际的麦考夫永远比他那个有反社会倾向的弟弟更明白怎么去讨约翰的欢心。
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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