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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把我们都给吓了一跳,小张怪叫了一声,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我马上抡起铲子,对着这尸体的脑袋狠狠拍了下去,再凶险的粽子,一铲子把脑给拍碎了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说实话,我实在不愿意靠近这个粽子,要不是小张跟它离得太近,我的准头不好,这猎枪的杀伤范围又太大,我早就一枪把它的脑袋给打爆浆了。
“住手!”小张突然大喝了一声,可是我这一铲子下了死手,想收也是受不住,眼看着就要拍上去了,说时迟,那时快,小张忽然抓起铲子往旁边一撩,正好打在铲面上,铲子往旁边偏了一点,嵌进了尸体靠着的那棵大树,震得我手都麻了。
“嘶~你这死胖子劲儿怎么这么大,”小张把铲子往地上一扔,不停地甩着手,“这人有体温,应该还是个活人。”我长舒了一口气,幸好小张及时出手阻拦了我,要不然我这一铲子拍下去,罪过可就大喽,不过我心里也非常纳闷儿,这个人到底是谁,怎么会伤成这样,他会不会跟周老头那群人是一伙的?
保险起见,我俯下身去探了探这个人的鼻息,果然还有气儿,不过非常微弱,几乎感觉不到,用“气若游丝”来形容毫不为过,我喊了两声,又伸手在他满是血污的脸上拍了两下,这个人还是没有一点反应,看来他的甚至已经涣散了,一口气吊着,说起来是活着,其实一只脚已经踏进了鬼门关,离死不远了。
“过来帮忙,”小张非常麻利地解下背包,掏出医疗箱,从里边取出了云南白药,掏出手术剪准备把这个人的上衣剪开,通过我们的观察,这个人最致命的伤是在腹部,大量的鲜血从他的腹部涌了出来,把衣服都给染成了鲜红色。
“别白费力气了,”那个人突然开了口,不过他的声音非常小,跟蚊子哼哼差不多,而且断断续续的,有气无力,“我的肠子都已经烂穿了,救不了的,不要再瞎折腾了,让我在死之前好受一点儿。”
小张就好像没听到一样,用剪子剪开了他前边的衣服,揭起来一看,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只见他的腹部不知被什么东西死了一个大口子,正如他所说的,肠子都已经烂穿了,从那个口子里流了出来,被他用一块破布塞了起来。
我和小张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脸上的表情讪讪的,不知道怎么接腔,这个人已经放弃了生的希望,而且就像他说的那样,已经伤成这样了,再怎么着,也只能是白费力气,别说是我们两个,就算是神医在世,也终将回天乏术。
“老天待我还真是不薄啊,在我死之前还能遇到你们这两个好心的小伙子,”那人凄惨的笑了笑,“怎么样,陪叔聊最后一回天吧。”我们两个面面相觑,点了点头,他这样的请求让人根本无法拒绝。
“有烟没有?”那人问道,小张从背包里摸出了一盒苏烟,他本人不吸烟,这烟是带着应酬时发给别人的,小张掏出了一根,掏出打火机点着,插在了那个男人的嘴角,男人伸手摸了摸下巴上的胡茬,露出了一个酷酷的微笑,“两位,劳驾整条毛巾,帮我擦一下脸,今天我是免不了一死了,总得死得体面点。”
小张在包里翻了翻,没有找到什么毛巾,便打开了医疗箱,从里边扯出了一条纱布,打开水壶在上面倒了点儿水,挽起袖子,仔仔细细的擦了起来,等到那人的脸擦干净,整条纱布都被染成了黑红色。
这个人大概有四十多岁,一张脸有些苍白,说不上帅,但是气质很迷人,特别是那种看透了生死的淡然。
“你们俩看起来这么年轻,还不到二十吧,”大叔狠狠吸了一口烟,从鼻孔里喷了出来,“这么年轻就出来倒斗,你们很缺钱吗?”
“也不是,”小张摇了摇头,“我们主要是跟着哥们儿来冒险的。”
“那你们可病得不轻。”大叔说完这句话,忽然剧烈地咳嗽了起来,“噗”的一口吐出了一大滩又黏又臭的血水,烟也掉在了地上,他想伸手去捡,试了两次都没有成功,于是仰起头,用抱歉的眼神看着我们。
小张又抽出了一根点上,塞进了他的嘴里,“伤成这样了还要抽烟,你也病得不轻。”说着挨着他坐了下来。
跟小张在一起的时候,说话的人绝对是他,我就像是个哑巴。
我也靠着树坐了下来,从包里掏出了一瓶二锅头,用牙齿咬开瓶盖,递给了那个大叔,“喝酒不?”
“我肠子都已经烂穿了,哪里喝得下酒,”那大叔艰难地抬起手冲我晃了晃,露出一个苦涩的微笑,“我这是愁肠已断无由醉,酒未到,先成泪。”
这是范仲淹《御街行(秋日怀旧)》中的名句,很明显他是当做一个笑话来说的,只是这个笑话带着浓浓的血腥味,让我喘不过气。
“咳咳……”小张咳嗽了两声,岔开了话题,“话说,大叔,你来这个地方是干什么的?不会也是来倒斗的吧?”
“我不是来倒斗儿的,我们三个来这里,是受人所托,追捕一个胖子的,我一路从京城追到了你们汝州,后来被他引到了这里,”大叔指了指地上的两具尸体,“却不想这地方如此邪门儿,要是早知道,我说什么都不会跟来。”
我和小张耸了耸肩,表示赞同。
“你是刑警?”我问道。大叔摇了摇头,恨铁不成钢,“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这点儿眼力见都没有,我怎么会是条子,叔是杀手好不好?”
我和小张听了表示非常无语,杀手是不会主动暴露自己身份的,但是这规矩对大叔来说已经无所谓了,反正已经快要死了。
“那他们是怎么……呃……上路的,”小张指了指地上的两具无头男尸。
“是我下的手,”大叔摇了摇头,脸上的表情非常奇怪,“我们原来是五个人,不仅没找到那胖子,还折了两个人,我们三个迷了路,好不容易才找到这条小溪,洗了一把浑身的臭汗,闫团正这个矮胖子非要跟梁权伟捡肥皂,说是要发泄一下郁闷的心情,让我回避一下,我就往树林里转了一圈儿,撒了一泡热尿,回来的时候没听到动静,跑过来一看,就发现他们两个不知道被水里的什么东西给咬了,都变成了……对了,就是你们倒斗儿的常说的粽子,我没有防备,被他们一爪子开膛破肚了,我也给他们几枪,送他们上了路。”
“卧槽!”我忽然大叫了一声,脱下鞋搬起了自己的脚,“我这不会也是那东西咬的吧?!”
“你小子别瞎想,你脚上这伤口明显是被河底尖锐的碎石块划出来的,要真是被粽子咬了,你现在还能坐在这里跟我们唠嗑?”小张在我头上轻轻敲了一下,颇有些抱歉的对那大叔... -->>
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把我们都给吓了一跳,小张怪叫了一声,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我马上抡起铲子,对着这尸体的脑袋狠狠拍了下去,再凶险的粽子,一铲子把脑给拍碎了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说实话,我实在不愿意靠近这个粽子,要不是小张跟它离得太近,我的准头不好,这猎枪的杀伤范围又太大,我早就一枪把它的脑袋给打爆浆了。
“住手!”小张突然大喝了一声,可是我这一铲子下了死手,想收也是受不住,眼看着就要拍上去了,说时迟,那时快,小张忽然抓起铲子往旁边一撩,正好打在铲面上,铲子往旁边偏了一点,嵌进了尸体靠着的那棵大树,震得我手都麻了。
“嘶~你这死胖子劲儿怎么这么大,”小张把铲子往地上一扔,不停地甩着手,“这人有体温,应该还是个活人。”我长舒了一口气,幸好小张及时出手阻拦了我,要不然我这一铲子拍下去,罪过可就大喽,不过我心里也非常纳闷儿,这个人到底是谁,怎么会伤成这样,他会不会跟周老头那群人是一伙的?
保险起见,我俯下身去探了探这个人的鼻息,果然还有气儿,不过非常微弱,几乎感觉不到,用“气若游丝”来形容毫不为过,我喊了两声,又伸手在他满是血污的脸上拍了两下,这个人还是没有一点反应,看来他的甚至已经涣散了,一口气吊着,说起来是活着,其实一只脚已经踏进了鬼门关,离死不远了。
“过来帮忙,”小张非常麻利地解下背包,掏出医疗箱,从里边取出了云南白药,掏出手术剪准备把这个人的上衣剪开,通过我们的观察,这个人最致命的伤是在腹部,大量的鲜血从他的腹部涌了出来,把衣服都给染成了鲜红色。
“别白费力气了,”那个人突然开了口,不过他的声音非常小,跟蚊子哼哼差不多,而且断断续续的,有气无力,“我的肠子都已经烂穿了,救不了的,不要再瞎折腾了,让我在死之前好受一点儿。”
小张就好像没听到一样,用剪子剪开了他前边的衣服,揭起来一看,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只见他的腹部不知被什么东西死了一个大口子,正如他所说的,肠子都已经烂穿了,从那个口子里流了出来,被他用一块破布塞了起来。
我和小张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脸上的表情讪讪的,不知道怎么接腔,这个人已经放弃了生的希望,而且就像他说的那样,已经伤成这样了,再怎么着,也只能是白费力气,别说是我们两个,就算是神医在世,也终将回天乏术。
“老天待我还真是不薄啊,在我死之前还能遇到你们这两个好心的小伙子,”那人凄惨的笑了笑,“怎么样,陪叔聊最后一回天吧。”我们两个面面相觑,点了点头,他这样的请求让人根本无法拒绝。
“有烟没有?”那人问道,小张从背包里摸出了一盒苏烟,他本人不吸烟,这烟是带着应酬时发给别人的,小张掏出了一根,掏出打火机点着,插在了那个男人的嘴角,男人伸手摸了摸下巴上的胡茬,露出了一个酷酷的微笑,“两位,劳驾整条毛巾,帮我擦一下脸,今天我是免不了一死了,总得死得体面点。”
小张在包里翻了翻,没有找到什么毛巾,便打开了医疗箱,从里边扯出了一条纱布,打开水壶在上面倒了点儿水,挽起袖子,仔仔细细的擦了起来,等到那人的脸擦干净,整条纱布都被染成了黑红色。
这个人大概有四十多岁,一张脸有些苍白,说不上帅,但是气质很迷人,特别是那种看透了生死的淡然。
“你们俩看起来这么年轻,还不到二十吧,”大叔狠狠吸了一口烟,从鼻孔里喷了出来,“这么年轻就出来倒斗,你们很缺钱吗?”
“也不是,”小张摇了摇头,“我们主要是跟着哥们儿来冒险的。”
“那你们可病得不轻。”大叔说完这句话,忽然剧烈地咳嗽了起来,“噗”的一口吐出了一大滩又黏又臭的血水,烟也掉在了地上,他想伸手去捡,试了两次都没有成功,于是仰起头,用抱歉的眼神看着我们。
小张又抽出了一根点上,塞进了他的嘴里,“伤成这样了还要抽烟,你也病得不轻。”说着挨着他坐了下来。
跟小张在一起的时候,说话的人绝对是他,我就像是个哑巴。
我也靠着树坐了下来,从包里掏出了一瓶二锅头,用牙齿咬开瓶盖,递给了那个大叔,“喝酒不?”
“我肠子都已经烂穿了,哪里喝得下酒,”那大叔艰难地抬起手冲我晃了晃,露出一个苦涩的微笑,“我这是愁肠已断无由醉,酒未到,先成泪。”
这是范仲淹《御街行(秋日怀旧)》中的名句,很明显他是当做一个笑话来说的,只是这个笑话带着浓浓的血腥味,让我喘不过气。
“咳咳……”小张咳嗽了两声,岔开了话题,“话说,大叔,你来这个地方是干什么的?不会也是来倒斗的吧?”
“我不是来倒斗儿的,我们三个来这里,是受人所托,追捕一个胖子的,我一路从京城追到了你们汝州,后来被他引到了这里,”大叔指了指地上的两具尸体,“却不想这地方如此邪门儿,要是早知道,我说什么都不会跟来。”
我和小张耸了耸肩,表示赞同。
“你是刑警?”我问道。大叔摇了摇头,恨铁不成钢,“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这点儿眼力见都没有,我怎么会是条子,叔是杀手好不好?”
我和小张听了表示非常无语,杀手是不会主动暴露自己身份的,但是这规矩对大叔来说已经无所谓了,反正已经快要死了。
“那他们是怎么……呃……上路的,”小张指了指地上的两具无头男尸。
“是我下的手,”大叔摇了摇头,脸上的表情非常奇怪,“我们原来是五个人,不仅没找到那胖子,还折了两个人,我们三个迷了路,好不容易才找到这条小溪,洗了一把浑身的臭汗,闫团正这个矮胖子非要跟梁权伟捡肥皂,说是要发泄一下郁闷的心情,让我回避一下,我就往树林里转了一圈儿,撒了一泡热尿,回来的时候没听到动静,跑过来一看,就发现他们两个不知道被水里的什么东西给咬了,都变成了……对了,就是你们倒斗儿的常说的粽子,我没有防备,被他们一爪子开膛破肚了,我也给他们几枪,送他们上了路。”
“卧槽!”我忽然大叫了一声,脱下鞋搬起了自己的脚,“我这不会也是那东西咬的吧?!”
“你小子别瞎想,你脚上这伤口明显是被河底尖锐的碎石块划出来的,要真是被粽子咬了,你现在还能坐在这里跟我们唠嗑?”小张在我头上轻轻敲了一下,颇有些抱歉的对那大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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