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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借鸡下蛋
位于汉华公司厂区最后面的这几幢建筑,是林振华给自己准备的自留地。
汉华公司虽然从产权关系上说属于股份合作制,而且林振华通过自己直接持股以及经由褚红阳、彭少哲等人的间接持股,实际拥有了整个公司50以上的股权,已经达到控股的比例了。然而,在名义上,以及在轻化厅和汉华机械厂领导的印象中,汉华公司仍然是一家大集体企业,是要听轻化厅和汉华厂指挥的。
林振华无力去抗衡这种顽固势力,在80年代初的氛围下,你要去和轻化厅大谈控股权,讲什么产权明晰之类的,恐怕结果会非常悲惨。
事实上,汉华公司能够有今天这样的发展,与轻化厅等部门的扶持也是分不开的。首先,如果你不是一家集体企业,轻化厅就不可能替你去申请原材料供应。不管你设计的风扇多么高级,如果原材料供应不上,那么一切都空的。集体企业的这种身份,使汉华公司在与那些乡镇企业竞争的时候拥有了先天的优势,这一点林振华是不能否认的。
其次,汉华公司的五叶风扇能够进入广交会,还有汉华公司能够兼并浔自厂,都与它的集体身份有关。基于这些考虑,林振华也不能自己把自己的路给断掉。
大集体企业的身份,既是好处,也是隐患。林振华很难想象,如果未来这家公司的规模进一步扩大,轻化厅会不会把手直接伸起来。轻化厅伸手的方式是多样的,一是可以平调汉华公司的资金和技术,二是可以派来新的领导人,把林振华挤出去。类似于这样的例子,在当年并不罕见。
出于这样的担心,林振华决定另起炉灶,在汉华公司之外,再发展起一摊子属于自己的新业务。永禾农机厂在过去一年中的发展,给了他一个机会,永禾农机厂是乡镇企业,而且又与公社达成了买断产权的协议,对于林振华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创业平台。
汉华公司去年创造了4000多万元利润,林振华与汉华厂经过协调之后,决定拿出200万元来作为分红,余下的全部作为再投资,用于扩大现有的生产规模。汉华公司兼并浔自厂,花费了300多万,随后,又是征地、建职工宿舍、建车间、购买设备等等,把4000万花得只剩下一个零头了。
林振华带岑家兄弟去看的这几幢车间以及车间里的设备,产权都属于汉华公司,但林振华自己做主,把它租借给了永禾农机厂。他的这个想法,叫作借鸡生蛋,等到农机厂的业务发展到一定程度,有了足够的利润,再以赎买的方式把这些建筑和设备购买下来,这样从法律上说就不存在任何问题了。
汉华公司现在是天高皇帝远,公司里所有的决策都由林振华一人决定。从管理制度上说,褚红阳、彭少哲、赵勇群等人也都是公司的决策层成员,但他们本身都是林振华的小兄弟,对林振华还有一些盲目的个人崇拜,谁会去干预林振华的决策呢?
汉华厂的职工们已经被企业的高速增长给弄晕了,谁也不知道自己的经理又在实施什么新的想法。林振华给自己建起这样一片自留地,职工们也只是猜测一番而已,没有谁去质疑它的合理性。
林振华与汉华公司之间的关系,有点一笔糊涂账的味道。五叶风扇是一种专利技术,林振华是专利的所有人,从道理上说,他应当从每台风扇的销售中提取一部分专利使用费。如果他按每台风扇提取10元计算,光去年出口的50万台风扇,就应当给他支付500万的专利费。这些钱足够用于购买车间里的这些设备了。
但是,林振华没法拿到这笔钱,如果他提出要收专利费,等待他的估计就是公安机关的调查了。这是一个产权关系极不明晰的时代,个人从集体企业的经营中别说提取500万,就算是拿5万块钱,都会面临着无数的口诛笔伐。
既然无法从法律上拿到自己应得的专利费用,那么把这笔钱变成设备,再以租借的方式用于发展自己的产业,应当不算不合理吧?林振华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了一个解释。
后世的学者总是纠结于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改革开放中崛起的资本家们,到底有没有所谓的原罪。如果要用今天的法律和市场规则来解释,那么这些人毫无疑问是有原罪的。然而,如果我们能够还原当年的场景,就会发现,其实他们本身也是不完善的市场规则的受害者。
林振华急于要另起炉灶,也是为了摆脱这种尴尬的境地。如果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企业,挣的钱能够光明正大地属于自己,那么后续的发展也就没有障碍了。永禾农机厂恰好就是一个这样的企业,这本是他无意之中布下的一颗棋子,现在到了用它的时候了。
岑家兄弟在看过林振华的车间之后,就已经明白自己的地位了。他们起家的时候,靠的是林振华借给他们的资金以及无偿提供的技术,即使是现在这个已经有些兴旺迹象的农机厂,相比林振华正在缔造的这个大企业,也是微不足道。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所拥有的股权比例,自然也就应当大幅度地压缩了。
经过一番互相谦让的谈判,三个人最终达成了协议,林振华拥有永禾农机厂的85股权,岑家兄弟则拥有15的股权。在这15中,岑右军坚持要与岑右新一人一半,他认为,岑右新对于企业的贡献,已经比他这个厂长要大得多了,如果占股比例太低,就不合适了。
虽然股权从50降到了15,岑家兄弟俩还是知道自己占了天大的便宜,他们贡献的只是一个农机厂的牌子而已,而得到的,却是一个处于上升期的大企业中15的股权。岑家兄弟俩都相信,有了这样好的基础,这家企业未来几年内发展到几千万资产是完全可能的,届时他们手里的15股权,就对应着好几百万了。
林振华不是一个贪婪的人,他的人生哲学套用一句后世的广告词,叫作“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他需要企业的控股权,因为唯有如此,他才能够放手去实施自己的想法。但具体到股权的比例,他并不在乎,让自己的朋友多分享到... -->>
第167章 借鸡下蛋
位于汉华公司厂区最后面的这几幢建筑,是林振华给自己准备的自留地。
汉华公司虽然从产权关系上说属于股份合作制,而且林振华通过自己直接持股以及经由褚红阳、彭少哲等人的间接持股,实际拥有了整个公司50以上的股权,已经达到控股的比例了。然而,在名义上,以及在轻化厅和汉华机械厂领导的印象中,汉华公司仍然是一家大集体企业,是要听轻化厅和汉华厂指挥的。
林振华无力去抗衡这种顽固势力,在80年代初的氛围下,你要去和轻化厅大谈控股权,讲什么产权明晰之类的,恐怕结果会非常悲惨。
事实上,汉华公司能够有今天这样的发展,与轻化厅等部门的扶持也是分不开的。首先,如果你不是一家集体企业,轻化厅就不可能替你去申请原材料供应。不管你设计的风扇多么高级,如果原材料供应不上,那么一切都空的。集体企业的这种身份,使汉华公司在与那些乡镇企业竞争的时候拥有了先天的优势,这一点林振华是不能否认的。
其次,汉华公司的五叶风扇能够进入广交会,还有汉华公司能够兼并浔自厂,都与它的集体身份有关。基于这些考虑,林振华也不能自己把自己的路给断掉。
大集体企业的身份,既是好处,也是隐患。林振华很难想象,如果未来这家公司的规模进一步扩大,轻化厅会不会把手直接伸起来。轻化厅伸手的方式是多样的,一是可以平调汉华公司的资金和技术,二是可以派来新的领导人,把林振华挤出去。类似于这样的例子,在当年并不罕见。
出于这样的担心,林振华决定另起炉灶,在汉华公司之外,再发展起一摊子属于自己的新业务。永禾农机厂在过去一年中的发展,给了他一个机会,永禾农机厂是乡镇企业,而且又与公社达成了买断产权的协议,对于林振华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创业平台。
汉华公司去年创造了4000多万元利润,林振华与汉华厂经过协调之后,决定拿出200万元来作为分红,余下的全部作为再投资,用于扩大现有的生产规模。汉华公司兼并浔自厂,花费了300多万,随后,又是征地、建职工宿舍、建车间、购买设备等等,把4000万花得只剩下一个零头了。
林振华带岑家兄弟去看的这几幢车间以及车间里的设备,产权都属于汉华公司,但林振华自己做主,把它租借给了永禾农机厂。他的这个想法,叫作借鸡生蛋,等到农机厂的业务发展到一定程度,有了足够的利润,再以赎买的方式把这些建筑和设备购买下来,这样从法律上说就不存在任何问题了。
汉华公司现在是天高皇帝远,公司里所有的决策都由林振华一人决定。从管理制度上说,褚红阳、彭少哲、赵勇群等人也都是公司的决策层成员,但他们本身都是林振华的小兄弟,对林振华还有一些盲目的个人崇拜,谁会去干预林振华的决策呢?
汉华厂的职工们已经被企业的高速增长给弄晕了,谁也不知道自己的经理又在实施什么新的想法。林振华给自己建起这样一片自留地,职工们也只是猜测一番而已,没有谁去质疑它的合理性。
林振华与汉华公司之间的关系,有点一笔糊涂账的味道。五叶风扇是一种专利技术,林振华是专利的所有人,从道理上说,他应当从每台风扇的销售中提取一部分专利使用费。如果他按每台风扇提取10元计算,光去年出口的50万台风扇,就应当给他支付500万的专利费。这些钱足够用于购买车间里的这些设备了。
但是,林振华没法拿到这笔钱,如果他提出要收专利费,等待他的估计就是公安机关的调查了。这是一个产权关系极不明晰的时代,个人从集体企业的经营中别说提取500万,就算是拿5万块钱,都会面临着无数的口诛笔伐。
既然无法从法律上拿到自己应得的专利费用,那么把这笔钱变成设备,再以租借的方式用于发展自己的产业,应当不算不合理吧?林振华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了一个解释。
后世的学者总是纠结于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改革开放中崛起的资本家们,到底有没有所谓的原罪。如果要用今天的法律和市场规则来解释,那么这些人毫无疑问是有原罪的。然而,如果我们能够还原当年的场景,就会发现,其实他们本身也是不完善的市场规则的受害者。
林振华急于要另起炉灶,也是为了摆脱这种尴尬的境地。如果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企业,挣的钱能够光明正大地属于自己,那么后续的发展也就没有障碍了。永禾农机厂恰好就是一个这样的企业,这本是他无意之中布下的一颗棋子,现在到了用它的时候了。
岑家兄弟在看过林振华的车间之后,就已经明白自己的地位了。他们起家的时候,靠的是林振华借给他们的资金以及无偿提供的技术,即使是现在这个已经有些兴旺迹象的农机厂,相比林振华正在缔造的这个大企业,也是微不足道。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所拥有的股权比例,自然也就应当大幅度地压缩了。
经过一番互相谦让的谈判,三个人最终达成了协议,林振华拥有永禾农机厂的85股权,岑家兄弟则拥有15的股权。在这15中,岑右军坚持要与岑右新一人一半,他认为,岑右新对于企业的贡献,已经比他这个厂长要大得多了,如果占股比例太低,就不合适了。
虽然股权从50降到了15,岑家兄弟俩还是知道自己占了天大的便宜,他们贡献的只是一个农机厂的牌子而已,而得到的,却是一个处于上升期的大企业中15的股权。岑家兄弟俩都相信,有了这样好的基础,这家企业未来几年内发展到几千万资产是完全可能的,届时他们手里的15股权,就对应着好几百万了。
林振华不是一个贪婪的人,他的人生哲学套用一句后世的广告词,叫作“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他需要企业的控股权,因为唯有如此,他才能够放手去实施自己的想法。但具体到股权的比例,他并不在乎,让自己的朋友多分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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