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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野鹿拖到海边,约翰甩了甩有些发麻的手腕,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居然只是这么一点运动量就能让这具肉体产生不良反应,折让约翰再一次了解到了这具身体的孱弱。一边将野鹿用匕首开膛破肚,把里面的内脏往海里扔的远远的以免有什么动物闻着腥味靠过来;一边用海水清洗鹿肉,将剥下的毛皮放在海水中揉搓清洗,挂在一旁的树上晒干。
这只野鹿并不大——对于在密林中生活的动物来说,太大的体型显然是一种负担,因此约翰在将这只鹿最主要的肉从背部割下来之后,只留下了背上的肉和四只腿,正好够约翰吃上一天。
将就着之前的篝火,约翰将鹿肉用旁边的大树叶包裹住埋在篝火下方的沙滩中,再将剩余的树叶树枝堆在上面点燃。这时马力之前教授的烧烤技能之一,约翰现在要到树上摘椰子,无法一直注意着烤肉的情况,用这一种方式处理肉正好。现在的约翰就如同一个落难的普通人一般,寻找着生存所必需的食物和水,没有之前永不疲倦的身体,也没有各种神秘的能力。这种体验即使是在特尔安大陆也是没有感受过得,约翰爬上椰子树,用匕首一点一点的将椰子从树上切下来扔到地上。反正椰子外壳坚硬,没有被摔坏的风险,约翰自然不会费劲的将它从树上背下来。
约翰先将椰子敲开,先大口的喝椰汁,同时将已经完全烧成碳了的火堆打散,用树枝把埋在下面的肉挖出来用简易投枪挑起来,带到树荫下坐着,一边吃着椰子一边等待肉冷却。
吃饱喝足,约翰起身,他可没忘记今天还要继续探索小岛,如果在岛上能够找到一些其他资源,对于自己的生活也是一个帮助,如果能找到人类生活的迹象自然是最好的,毕竟一直待在这个岛上也不是正确的出路,约翰还是要进入人类社会去,只有到那里才有可能找到自己为什么没有和原石灵魂一同回到原石世界的原因。
树林很大,最少比自己之前走过的堞罚森林要大得多。约翰一边用简易投枪探路,一边感慨。虽然有因为需要探路况而减慢了速度,但如果是堞罚森林,自己就算是走路也应该到了法兰要塞或者净身小教堂了。而现在,约翰依旧看不到森林的尽头。不过在森林中,约翰发现了一具不知什么时候死亡的人类尸体。这是个好现象,约翰想到。既然这里有人类的尸体,那最少说明还会有其他人到这里。进一步猜想,船长选择这里作为淡水和食物的补给岛屿,有可能是在最初就设计好了的航线。既然有航线通过,那么一定还会有其他船只到达,到时候看能不能坐船离开。不过现在的航队,可都不是善类啊,即使是商船,如果遇见想自己这样落单的,抓上去作为奴隶还是很常见的,更何况遇见海盗呢。再说了,就算自己没有遇见海盗商船,遇见军舰也不是很好的选择,这个时代的军舰除了正规军之外,很多都是像这个前身一样,拿着私掠许可证的,打着国家名义的海盗;而如果遇见正规军队,自己的海盗身份可是能够直接被他们吊起来的,即使有私掠许可证也不能幸免,跟别说搭船了。除非,自己有着什么能够打动他们的东西,比如说……宝藏,或者什么情报。
想到这,约翰决定先检查一下这具尸体,看他是因为海难漂流过来的还是由于其他原因死在这里的。现在的约翰除了手中的匕首,就只有那本勉强算是航海日记的笔记本有些价值——至于之前以为的银质勋章,别做梦了,那只是镀了一层银的铁片罢了。
现在约翰需要更多的信息确定自己所在的时间点。
前身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海盗,能够识字都是多亏了以前船上的老航海士是自己的亲戚。才在那里学到了一点常用语,要不前身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出来呢。不过由于老航海士死了,自己在船上的靠山就没了,之后自然不好受,最后被船长扔到这座岛屿而没直接喂鲨鱼就已经算是看在航海士的面子上了。
在如此动荡的生活中,前身连自己的皇帝是谁都不知道,只知道东印度公司这个名号。这就很麻烦了,要知道,东印度公司可是成立于1600年,到1858年被英国皇室取消,一共存在了近300年,不仅经历了大航海时代,之后还在印度建立了据点,成为当时印度的实际管理者,如此大的时间跨度让约翰有些迷茫。所以说现在还是确定此生所在的时间点比较好。
想到这,约翰开始检查这具尸体。首先从腐败的程度来看,这具尸体死亡的时间并不太长,在他的骨头上还连着一些肌肉组织,要知道这里应该是在热带或者亚热带,周围空气温暖而潮湿,如果这具尸体死亡时间太长的话,早就连一丁点肉丝都没有了。由于自己没有这方面的知识,约翰只能将他的死亡时间推断在一个月左右。
这具尸体没有被啃食的迹象,这与约翰了解的环境不同——要知道,他的背包可就是被某种野生动物撕碎的。
这些问题约翰先放在一边,现在最主要的是能不能在这具尸体上找到有用的线索。想到这,约翰开始在尸体上摸索,最先是将尸体上的衣物解开。这个时代的衣物上会有不少的口袋,现在口袋中翻找了一会,约翰得到了两个金币和一封信。
由于自己无法从金币上的花纹得到太多信息,约翰只有先来看这封已经快不成型了的信件。
风吹日晒,加上腐蚀,这封信上许多文字已经看不清。约翰努力的辨认,才勉强能看出些有用的信息。整封信是一个海盗船长写给另一个海盗的,不过他的传信人不走运的死在了这里。约翰指着其中一个单词,应该是一个地名:“拿骚”。摸摸下巴,约翰回想了一下关于拿骚的信息,既然已经有了拿骚这个地名,那最早都是在公元1690年以后了,而通过海盗的信看得出,这两个海盗相约拿骚见面,那就不会是公元1729年,拿骚被英国接管以后。
(讲真,看到东印度公司你们就只想得到加勒比海盗?)
将野鹿拖到海边,约翰甩了甩有些发麻的手腕,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居然只是这么一点运动量就能让这具肉体产生不良反应,折让约翰再一次了解到了这具身体的孱弱。一边将野鹿用匕首开膛破肚,把里面的内脏往海里扔的远远的以免有什么动物闻着腥味靠过来;一边用海水清洗鹿肉,将剥下的毛皮放在海水中揉搓清洗,挂在一旁的树上晒干。
这只野鹿并不大——对于在密林中生活的动物来说,太大的体型显然是一种负担,因此约翰在将这只鹿最主要的肉从背部割下来之后,只留下了背上的肉和四只腿,正好够约翰吃上一天。
将就着之前的篝火,约翰将鹿肉用旁边的大树叶包裹住埋在篝火下方的沙滩中,再将剩余的树叶树枝堆在上面点燃。这时马力之前教授的烧烤技能之一,约翰现在要到树上摘椰子,无法一直注意着烤肉的情况,用这一种方式处理肉正好。现在的约翰就如同一个落难的普通人一般,寻找着生存所必需的食物和水,没有之前永不疲倦的身体,也没有各种神秘的能力。这种体验即使是在特尔安大陆也是没有感受过得,约翰爬上椰子树,用匕首一点一点的将椰子从树上切下来扔到地上。反正椰子外壳坚硬,没有被摔坏的风险,约翰自然不会费劲的将它从树上背下来。
约翰先将椰子敲开,先大口的喝椰汁,同时将已经完全烧成碳了的火堆打散,用树枝把埋在下面的肉挖出来用简易投枪挑起来,带到树荫下坐着,一边吃着椰子一边等待肉冷却。
吃饱喝足,约翰起身,他可没忘记今天还要继续探索小岛,如果在岛上能够找到一些其他资源,对于自己的生活也是一个帮助,如果能找到人类生活的迹象自然是最好的,毕竟一直待在这个岛上也不是正确的出路,约翰还是要进入人类社会去,只有到那里才有可能找到自己为什么没有和原石灵魂一同回到原石世界的原因。
树林很大,最少比自己之前走过的堞罚森林要大得多。约翰一边用简易投枪探路,一边感慨。虽然有因为需要探路况而减慢了速度,但如果是堞罚森林,自己就算是走路也应该到了法兰要塞或者净身小教堂了。而现在,约翰依旧看不到森林的尽头。不过在森林中,约翰发现了一具不知什么时候死亡的人类尸体。这是个好现象,约翰想到。既然这里有人类的尸体,那最少说明还会有其他人到这里。进一步猜想,船长选择这里作为淡水和食物的补给岛屿,有可能是在最初就设计好了的航线。既然有航线通过,那么一定还会有其他船只到达,到时候看能不能坐船离开。不过现在的航队,可都不是善类啊,即使是商船,如果遇见想自己这样落单的,抓上去作为奴隶还是很常见的,更何况遇见海盗呢。再说了,就算自己没有遇见海盗商船,遇见军舰也不是很好的选择,这个时代的军舰除了正规军之外,很多都是像这个前身一样,拿着私掠许可证的,打着国家名义的海盗;而如果遇见正规军队,自己的海盗身份可是能够直接被他们吊起来的,即使有私掠许可证也不能幸免,跟别说搭船了。除非,自己有着什么能够打动他们的东西,比如说……宝藏,或者什么情报。
想到这,约翰决定先检查一下这具尸体,看他是因为海难漂流过来的还是由于其他原因死在这里的。现在的约翰除了手中的匕首,就只有那本勉强算是航海日记的笔记本有些价值——至于之前以为的银质勋章,别做梦了,那只是镀了一层银的铁片罢了。
现在约翰需要更多的信息确定自己所在的时间点。
前身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海盗,能够识字都是多亏了以前船上的老航海士是自己的亲戚。才在那里学到了一点常用语,要不前身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出来呢。不过由于老航海士死了,自己在船上的靠山就没了,之后自然不好受,最后被船长扔到这座岛屿而没直接喂鲨鱼就已经算是看在航海士的面子上了。
在如此动荡的生活中,前身连自己的皇帝是谁都不知道,只知道东印度公司这个名号。这就很麻烦了,要知道,东印度公司可是成立于1600年,到1858年被英国皇室取消,一共存在了近300年,不仅经历了大航海时代,之后还在印度建立了据点,成为当时印度的实际管理者,如此大的时间跨度让约翰有些迷茫。所以说现在还是确定此生所在的时间点比较好。
想到这,约翰开始检查这具尸体。首先从腐败的程度来看,这具尸体死亡的时间并不太长,在他的骨头上还连着一些肌肉组织,要知道这里应该是在热带或者亚热带,周围空气温暖而潮湿,如果这具尸体死亡时间太长的话,早就连一丁点肉丝都没有了。由于自己没有这方面的知识,约翰只能将他的死亡时间推断在一个月左右。
这具尸体没有被啃食的迹象,这与约翰了解的环境不同——要知道,他的背包可就是被某种野生动物撕碎的。
这些问题约翰先放在一边,现在最主要的是能不能在这具尸体上找到有用的线索。想到这,约翰开始在尸体上摸索,最先是将尸体上的衣物解开。这个时代的衣物上会有不少的口袋,现在口袋中翻找了一会,约翰得到了两个金币和一封信。
由于自己无法从金币上的花纹得到太多信息,约翰只有先来看这封已经快不成型了的信件。
风吹日晒,加上腐蚀,这封信上许多文字已经看不清。约翰努力的辨认,才勉强能看出些有用的信息。整封信是一个海盗船长写给另一个海盗的,不过他的传信人不走运的死在了这里。约翰指着其中一个单词,应该是一个地名:“拿骚”。摸摸下巴,约翰回想了一下关于拿骚的信息,既然已经有了拿骚这个地名,那最早都是在公元1690年以后了,而通过海盗的信看得出,这两个海盗相约拿骚见面,那就不会是公元1729年,拿骚被英国接管以后。
(讲真,看到东印度公司你们就只想得到加勒比海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