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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悲催了。
袁绍叹了口气,背对他走了两步,看着房间挂着的一幅书法“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叹道:“唉,那阉人子弟曹孟德的几个儿子倒是天赋异禀,最小的儿子据说能六岁成诗,九岁成赋。我袁家四世三公,几个儿子却都不如老子……”
他回过身来,指指袁熙道:“你是三兄弟中最耐得住性子的,甚好,也从来不和人争什么。我自小因庶出被嫡出的弟弟欺压,一度寄人篱下,其苦难言。这一家人亲兄弟,难道还要互相倾轧不止?成何体统?告诉你们吧,现在咱们的地盘不过是巴掌大一块地方,等为父囊括四海,抵定九州,那时候你们兄弟都能分封诸侯,地方大得管也管不过来,还有什么好争的?”
袁熙暗自吐了吐舌头,心想:“别说统一天下了,能跨过黄河算是不错了。可惜还是败给了曹操,空有雄心大志而已。”不过他至今也未能想起官渡之战到底是什么细节,要是能找本历史书,哪怕是三国演义来看看也好,到时候就能轻轻松松逆转战局了。
袁绍发了一通牢骚,外面有人禀告沮授来见,他便挥挥手,对袁熙道:“你先下去吧。好好准备准备,新婚燕尔,也不要过度放纵。”
袁熙听了这话,正要骂娘,见他头上的好感度刷成42了,转怒为喜,默默地退了出去。
缺了门牙的袁福正候在门外呢,看到袁熙出来,连忙迎上去道:“二公子,老仆这里炖了虎鞭汤,你身子虚,又折腾了一晚上,要不要补一补?”
“补!补你个头……等等,真的有虎鞭?”
“是啊,前些日子有人在山上打死了一头老虎,献给了老爷。”
袁熙想想,这里的世界也不是一无是处的,至少还有原生态的东西,各种野味倒是不缺。这种补品,是男人就不会嫌多。
“你回头送到我房里去。”
“好咧。”
他看了看袁福头上的好感度足有90,不仅好奇道:“袁福你对我还真好……”
袁福傻笑道:“那当然,二公子是老仆从小看着长大的咧。”
一家人对自己最好的是个仆人,袁熙啊袁熙,你做人还真是成功。
他正要离开,心想回去也只能对着甄姬那一本正经的俏脸干着急,甚是无趣。
他问袁福:“你身上带钱了吗?”
袁福道:“有几个铜钱。”
袁熙一把将老骨头搂过来,道:“咱们上街逛逛。”
邺城的街市还是挺繁荣的,路旁两侧都是小商贩,中间狭窄的石板路上挤得水泄不通。袁熙本能地这里问问,那里问问,摸清楚了物价情况。这也是他的职业病,前世身为一名主抓经济的干部,了解民生是必备的功课。
袁福只是本分地跟在他后头,走路都有些蹒跚。
袁熙一拉他衣袖道:“你们这里小姑娘一般喜欢什么东西?”
袁福没听清,袁熙又冲着他耳朵说了一遍,这才咧嘴道:“还能喜欢什么?布呗!”
“布?”
袁熙瞅瞅旁边卖布的大婶,一块蓝的一块灰的,竟没有什么鲜亮颜色。这居然还有人买?他想买点东西回去讨好讨好甄姬,提高好感度。女人虽然都喜欢衣服,但更喜欢挑衣服的感觉,买回去估计讨不了好。
“还有什么?”
“那就是黄铜了。”
“黄铜?”
“对,铜做的碗,铜做的大雁,铜做的马桶,等等,都很有寓意。女儿家一般看了会很喜欢。”
袁熙一看旁边以为大叔卖的铜物,那脏乎乎的东西从外形根本看不出来雕的是什么东西,更谈不上什么艺术性了。就这么个东西,居然销路很好?
“就没有什么blingbling闪闪放光的,比如钻石项链,耳环什么的饰品?”
袁福摇摇头道:“饰品?二公子是说发簪吗?”
,那就悲催了。
袁绍叹了口气,背对他走了两步,看着房间挂着的一幅书法“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叹道:“唉,那阉人子弟曹孟德的几个儿子倒是天赋异禀,最小的儿子据说能六岁成诗,九岁成赋。我袁家四世三公,几个儿子却都不如老子……”
他回过身来,指指袁熙道:“你是三兄弟中最耐得住性子的,甚好,也从来不和人争什么。我自小因庶出被嫡出的弟弟欺压,一度寄人篱下,其苦难言。这一家人亲兄弟,难道还要互相倾轧不止?成何体统?告诉你们吧,现在咱们的地盘不过是巴掌大一块地方,等为父囊括四海,抵定九州,那时候你们兄弟都能分封诸侯,地方大得管也管不过来,还有什么好争的?”
袁熙暗自吐了吐舌头,心想:“别说统一天下了,能跨过黄河算是不错了。可惜还是败给了曹操,空有雄心大志而已。”不过他至今也未能想起官渡之战到底是什么细节,要是能找本历史书,哪怕是三国演义来看看也好,到时候就能轻轻松松逆转战局了。
袁绍发了一通牢骚,外面有人禀告沮授来见,他便挥挥手,对袁熙道:“你先下去吧。好好准备准备,新婚燕尔,也不要过度放纵。”
袁熙听了这话,正要骂娘,见他头上的好感度刷成42了,转怒为喜,默默地退了出去。
缺了门牙的袁福正候在门外呢,看到袁熙出来,连忙迎上去道:“二公子,老仆这里炖了虎鞭汤,你身子虚,又折腾了一晚上,要不要补一补?”
“补!补你个头……等等,真的有虎鞭?”
“是啊,前些日子有人在山上打死了一头老虎,献给了老爷。”
袁熙想想,这里的世界也不是一无是处的,至少还有原生态的东西,各种野味倒是不缺。这种补品,是男人就不会嫌多。
“你回头送到我房里去。”
“好咧。”
他看了看袁福头上的好感度足有90,不仅好奇道:“袁福你对我还真好……”
袁福傻笑道:“那当然,二公子是老仆从小看着长大的咧。”
一家人对自己最好的是个仆人,袁熙啊袁熙,你做人还真是成功。
他正要离开,心想回去也只能对着甄姬那一本正经的俏脸干着急,甚是无趣。
他问袁福:“你身上带钱了吗?”
袁福道:“有几个铜钱。”
袁熙一把将老骨头搂过来,道:“咱们上街逛逛。”
邺城的街市还是挺繁荣的,路旁两侧都是小商贩,中间狭窄的石板路上挤得水泄不通。袁熙本能地这里问问,那里问问,摸清楚了物价情况。这也是他的职业病,前世身为一名主抓经济的干部,了解民生是必备的功课。
袁福只是本分地跟在他后头,走路都有些蹒跚。
袁熙一拉他衣袖道:“你们这里小姑娘一般喜欢什么东西?”
袁福没听清,袁熙又冲着他耳朵说了一遍,这才咧嘴道:“还能喜欢什么?布呗!”
“布?”
袁熙瞅瞅旁边卖布的大婶,一块蓝的一块灰的,竟没有什么鲜亮颜色。这居然还有人买?他想买点东西回去讨好讨好甄姬,提高好感度。女人虽然都喜欢衣服,但更喜欢挑衣服的感觉,买回去估计讨不了好。
“还有什么?”
“那就是黄铜了。”
“黄铜?”
“对,铜做的碗,铜做的大雁,铜做的马桶,等等,都很有寓意。女儿家一般看了会很喜欢。”
袁熙一看旁边以为大叔卖的铜物,那脏乎乎的东西从外形根本看不出来雕的是什么东西,更谈不上什么艺术性了。就这么个东西,居然销路很好?
“就没有什么blingbling闪闪放光的,比如钻石项链,耳环什么的饰品?”
袁福摇摇头道:“饰品?二公子是说发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