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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阳一个眼风,莫骄阳的手机就再次响了起来。
杜若看着上面跳动的凌晨二个字,真想说一句,凌少,你这是打算把更年期往前提多少年啊?
“喂,我是杜若。”跟莫骄阳打了招呼,便替他接起了电话,反正凌晨打来,估计她俩谁接都一样。
果然,电话那端的男人真是生冷不忌,咸淡不挑啊,一听到电话那边终于有人声了,当即怪声怪气的哀怨道:“哎哟,小若若,我说你跟骄阳跑到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玩浪漫去了?不会是人迹罕至之地吧,电话连个信号都没有,发短信也不回,要不是知道你们是一块行动的,我一准都要报失踪人口了。”
呃——
杜若想着,凌家大少,你能再把嗓子掐的更细一点吗?估计一次再拍《新龙门客栈》,一定会找你去演那位东厂还是西厂的大太监,瞧瞧这一扬一挫的声调,要能再摆个兰花指,绝对是颜值爆表的太监Style啊。
杜若把电话从自己耳边拿开一些,生怕自己一个不注意被带坏了,说话再走了音,“我们没去哪儿,就是跟骄阳回了一趟部队。”
绝对是轻描淡写的语气,平静的像是每天早上都要喝一杯白开水样。
可是哪成想,这杯白开水在凌晨这加了碳酸,早着汽泡,灌进嗓子眼儿的时候,直接就成了扎人的利器啊。
“啊?他带你去部队过的十一?”尖锐的惊讶,绝对是碳酸饮料刺激嗓子过度的直接反应。
杜若偏头看了一眼淡定开车的莫骄阳,拿着电话点了点头,“是啊,部队挺好的。”
比起那些被踩遍的旅游景点,部队三日游,绝对是不容易被效仿的。
杜若有点小骄傲,小下巴情不自禁的往上扬了扬,有点像骄傲的孔雀,只不过少了尾羽。
透过后视镜,莫骄阳无奈的看着杜若小得意的表情,哑然失笑。
凌晨心里啐着,这对男女真他妈奇葩,人家出门度个假,旅个行,都选个海滨啊、沙滩啊、小岛啊,那种只要躺在床上,闭上眼睛都觉得自己被浪漫的气息层层包围着,再不济还有名山大川,断桥驿站的,想像着自己也能穿越一回,实在不行,想挑战极限,远离城市,也可以走走沙漠,骑骑骆驼什么的,哪一样说出来,都能被人津津乐道一回不是,可是这两人,再次抚额,他怎么就忘了莫骄阳一贯不走寻常路的个性了呢。
连连摇头,啧啧两声,凌晨觉得他好不容易逮着这两人,原本他还准备了好多节目,没成想,这两人消失的无影无踪,他那些节目也暴废了。
今天好歹是这两人最后一天假期,好容易被他逮着了,不能这么放过,再说,他还想探探这对奇葩男女的部队之旅呢。
凌晨觉得这主意真他妈不错,整个人都从沙发上蹿了起来,嘴里还咬着刚刚送进口的水果,语态不清的对着电话那边的杜若盛情邀请着,“小若若,你和骄阳还没进市区吧,我在金皇七号留了位置,你们别回家了,直接过去,大伙本来要凑到一块过十一的,哪成想你们俩跑的太快,这乐子就一直没凑成,正好,今儿晚大家再闹一闹,总不能你们快活了,大伙憋闷着吧。”
凌晨也不给杜若拒绝的机会,说完这话,就按了挂断键,接着就一边串的往下按数字,一个一个的打电话通知,耗时五分钟左右,终于消停了,才想起来,沙发上还坐着个女人呢。
周郁手里拿着水果盘,上面摆着三、四个银沏的果叉,或红、或绿的水果呈块状被果叉牢牢的固定着,似乎只要凌晨一开口,她就能麻利的把需要的水果递上去,送到嘴边。
只是这会儿,瞧着凌晨快速的脱着家居服,准备换衣服出门样子,淡定自若的起了身,笑了一下,“我去给你拿那件新买的粉色条纹衬衫吧。”
没听到凌晨反对,周郁想了想,又说道:“这种天气一早一晚会有温差,不如,再加件外套吧,要是晚上回来的晚,穿了外套也不会感觉到冷。”
凌晨无所谓的嗯了一声,车里有空调,大冬天只穿衬衫也不是没干过。
周郁说完便去衣帽间给凌晨拿衣服了,粉色的衬衫,白色立领的夹克,浅色系,因为凌晨的皮肤不是那种黝黑型的,偏白,再加上平时注意保养,这种颜色穿在身上,只会让人看到朝气蓬勃,一点也不会有与年龄不合的伪嫩。
帮着他把衬衫的纽扣一粒粒的扣上,感觉这种颜色柔和了他平时精明诡诈,此时看来,更像是一个不谙心机的大男生,周郁嘴角勾起了浅笑,低眉给他系袖扣时,一边看着那钻石袖扣上面刻着他名字开头拼音L的标识,一边调侃道:“以后谈生意要是穿这样的颜色,估计那些竞争对手很容易卸下防备。”
凌晨对这样的装扮到是挺满意的,不是在公司,也不是在正式场合,没必要穿的太正统,不过对周郁的话,却嗤之以鼻,“你以为这是小孩子过家家,人家看你长的好看,就让着你了?”
商场如战场,不过是杀人不见血罢了,要是光有长相,没有本事儿,早他妈被踩死不知几回了。
换好了衣服,弯腰从茶几上拿起手机和车钥匙准备出门,脚步刚换了方向,凌晨才像是想起来什么,一边把钥匙串上的门钥匙卸下来,重新扔回到茶几上,一边公事化的交待着,“这是公寓的钥匙,一会儿我把门口那把儿拿起来,你自己把这个放好,我平时不喜欢被打扰,也不喜欢屋子脏乱差,更不喜欢有陌生人的味道在屋子里出现,我的意思,你应该懂吧?”。
周郁垂眸,点了点头,她又不是傻子,话说的这么明显,她要再听不出来人家不欢迎她的任何朋友,以任何一种借口出现在这里,就真的不用再去干记者了,没有敏锐的嗅觉,再没有发现的眼睛,直接就可以打包滚球了。
凌晨只是交待,并不关心周郁的反应,车钥匙在手里转了个圈,转身就往玄关走去,换好了鞋子,因为平时皮鞋穿惯了,几乎是没有考虑的就把脚伸了进去。
可是手按在门把儿手的时候,才恍悟今天的外衣是夹克式的休闲装,也就是说,他应该换一下搭配。
手从门把儿手上拿了回来,又反身在鞋柜里找出一双限量版的运动鞋,好像从买完,就穿过一回还是两回来着,凌晨已经没什么记忆了,不过这会儿看来,荧光黄的颜色,似乎比身上这件衬衫还要抢镜。
换好了鞋,凌晨满意的扬起了嘴角,轻快的拉开了门,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前几天新换了一辆马莎拉蒂,那辆兰博基尼,好像从买到手就跟他犯别扭,每每开它,总会发生点意外,所以现在被他雪藏在车库里了。
金黄色的马莎拉蒂,像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所过之年,吸引了无数视线对它投注目礼。
只是这样的关注,于凌晨而言,早就司空见惯,入不了眼了。
车子停在了金皇七号门口,心里估算着莫骄阳和杜若从部队赶回来,应该未必比他快,所以他不急不徐的开了车门,一边拔着车钥匙,一边拿着火机点了颗烟,在白烟袅袅间,凌晨忍不住哀叹,这帮兄弟,现在日子混的惨啊,但凡聚会,有女人在场,喝酒还算将就,这烟,直接列为了违禁品。
“那个,不会是凌晨吧?”
杜若和莫骄阳比凌晨预想的要快的多,这也跟莫骄阳开的车性能好有关,再加上那霸气狂野的外形,就算是交通拥堵,也如入无人之境,别人一个小时,他们也不过四十分钟不到,就赶到了金皇七号。
刚一下车,杜若被那那辆黄色的玛莎拉蒂吸引了视线,只是谁来告诉她,那个靠在车门边,手夹个烟头,穿的一身骚包的男人,真是凌晨吗?
骄阳一个眼风,莫骄阳的手机就再次响了起来。
杜若看着上面跳动的凌晨二个字,真想说一句,凌少,你这是打算把更年期往前提多少年啊?
“喂,我是杜若。”跟莫骄阳打了招呼,便替他接起了电话,反正凌晨打来,估计她俩谁接都一样。
果然,电话那端的男人真是生冷不忌,咸淡不挑啊,一听到电话那边终于有人声了,当即怪声怪气的哀怨道:“哎哟,小若若,我说你跟骄阳跑到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玩浪漫去了?不会是人迹罕至之地吧,电话连个信号都没有,发短信也不回,要不是知道你们是一块行动的,我一准都要报失踪人口了。”
呃——
杜若想着,凌家大少,你能再把嗓子掐的更细一点吗?估计一次再拍《新龙门客栈》,一定会找你去演那位东厂还是西厂的大太监,瞧瞧这一扬一挫的声调,要能再摆个兰花指,绝对是颜值爆表的太监Style啊。
杜若把电话从自己耳边拿开一些,生怕自己一个不注意被带坏了,说话再走了音,“我们没去哪儿,就是跟骄阳回了一趟部队。”
绝对是轻描淡写的语气,平静的像是每天早上都要喝一杯白开水样。
可是哪成想,这杯白开水在凌晨这加了碳酸,早着汽泡,灌进嗓子眼儿的时候,直接就成了扎人的利器啊。
“啊?他带你去部队过的十一?”尖锐的惊讶,绝对是碳酸饮料刺激嗓子过度的直接反应。
杜若偏头看了一眼淡定开车的莫骄阳,拿着电话点了点头,“是啊,部队挺好的。”
比起那些被踩遍的旅游景点,部队三日游,绝对是不容易被效仿的。
杜若有点小骄傲,小下巴情不自禁的往上扬了扬,有点像骄傲的孔雀,只不过少了尾羽。
透过后视镜,莫骄阳无奈的看着杜若小得意的表情,哑然失笑。
凌晨心里啐着,这对男女真他妈奇葩,人家出门度个假,旅个行,都选个海滨啊、沙滩啊、小岛啊,那种只要躺在床上,闭上眼睛都觉得自己被浪漫的气息层层包围着,再不济还有名山大川,断桥驿站的,想像着自己也能穿越一回,实在不行,想挑战极限,远离城市,也可以走走沙漠,骑骑骆驼什么的,哪一样说出来,都能被人津津乐道一回不是,可是这两人,再次抚额,他怎么就忘了莫骄阳一贯不走寻常路的个性了呢。
连连摇头,啧啧两声,凌晨觉得他好不容易逮着这两人,原本他还准备了好多节目,没成想,这两人消失的无影无踪,他那些节目也暴废了。
今天好歹是这两人最后一天假期,好容易被他逮着了,不能这么放过,再说,他还想探探这对奇葩男女的部队之旅呢。
凌晨觉得这主意真他妈不错,整个人都从沙发上蹿了起来,嘴里还咬着刚刚送进口的水果,语态不清的对着电话那边的杜若盛情邀请着,“小若若,你和骄阳还没进市区吧,我在金皇七号留了位置,你们别回家了,直接过去,大伙本来要凑到一块过十一的,哪成想你们俩跑的太快,这乐子就一直没凑成,正好,今儿晚大家再闹一闹,总不能你们快活了,大伙憋闷着吧。”
凌晨也不给杜若拒绝的机会,说完这话,就按了挂断键,接着就一边串的往下按数字,一个一个的打电话通知,耗时五分钟左右,终于消停了,才想起来,沙发上还坐着个女人呢。
周郁手里拿着水果盘,上面摆着三、四个银沏的果叉,或红、或绿的水果呈块状被果叉牢牢的固定着,似乎只要凌晨一开口,她就能麻利的把需要的水果递上去,送到嘴边。
只是这会儿,瞧着凌晨快速的脱着家居服,准备换衣服出门样子,淡定自若的起了身,笑了一下,“我去给你拿那件新买的粉色条纹衬衫吧。”
没听到凌晨反对,周郁想了想,又说道:“这种天气一早一晚会有温差,不如,再加件外套吧,要是晚上回来的晚,穿了外套也不会感觉到冷。”
凌晨无所谓的嗯了一声,车里有空调,大冬天只穿衬衫也不是没干过。
周郁说完便去衣帽间给凌晨拿衣服了,粉色的衬衫,白色立领的夹克,浅色系,因为凌晨的皮肤不是那种黝黑型的,偏白,再加上平时注意保养,这种颜色穿在身上,只会让人看到朝气蓬勃,一点也不会有与年龄不合的伪嫩。
帮着他把衬衫的纽扣一粒粒的扣上,感觉这种颜色柔和了他平时精明诡诈,此时看来,更像是一个不谙心机的大男生,周郁嘴角勾起了浅笑,低眉给他系袖扣时,一边看着那钻石袖扣上面刻着他名字开头拼音L的标识,一边调侃道:“以后谈生意要是穿这样的颜色,估计那些竞争对手很容易卸下防备。”
凌晨对这样的装扮到是挺满意的,不是在公司,也不是在正式场合,没必要穿的太正统,不过对周郁的话,却嗤之以鼻,“你以为这是小孩子过家家,人家看你长的好看,就让着你了?”
商场如战场,不过是杀人不见血罢了,要是光有长相,没有本事儿,早他妈被踩死不知几回了。
换好了衣服,弯腰从茶几上拿起手机和车钥匙准备出门,脚步刚换了方向,凌晨才像是想起来什么,一边把钥匙串上的门钥匙卸下来,重新扔回到茶几上,一边公事化的交待着,“这是公寓的钥匙,一会儿我把门口那把儿拿起来,你自己把这个放好,我平时不喜欢被打扰,也不喜欢屋子脏乱差,更不喜欢有陌生人的味道在屋子里出现,我的意思,你应该懂吧?”。
周郁垂眸,点了点头,她又不是傻子,话说的这么明显,她要再听不出来人家不欢迎她的任何朋友,以任何一种借口出现在这里,就真的不用再去干记者了,没有敏锐的嗅觉,再没有发现的眼睛,直接就可以打包滚球了。
凌晨只是交待,并不关心周郁的反应,车钥匙在手里转了个圈,转身就往玄关走去,换好了鞋子,因为平时皮鞋穿惯了,几乎是没有考虑的就把脚伸了进去。
可是手按在门把儿手的时候,才恍悟今天的外衣是夹克式的休闲装,也就是说,他应该换一下搭配。
手从门把儿手上拿了回来,又反身在鞋柜里找出一双限量版的运动鞋,好像从买完,就穿过一回还是两回来着,凌晨已经没什么记忆了,不过这会儿看来,荧光黄的颜色,似乎比身上这件衬衫还要抢镜。
换好了鞋,凌晨满意的扬起了嘴角,轻快的拉开了门,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前几天新换了一辆马莎拉蒂,那辆兰博基尼,好像从买到手就跟他犯别扭,每每开它,总会发生点意外,所以现在被他雪藏在车库里了。
金黄色的马莎拉蒂,像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所过之年,吸引了无数视线对它投注目礼。
只是这样的关注,于凌晨而言,早就司空见惯,入不了眼了。
车子停在了金皇七号门口,心里估算着莫骄阳和杜若从部队赶回来,应该未必比他快,所以他不急不徐的开了车门,一边拔着车钥匙,一边拿着火机点了颗烟,在白烟袅袅间,凌晨忍不住哀叹,这帮兄弟,现在日子混的惨啊,但凡聚会,有女人在场,喝酒还算将就,这烟,直接列为了违禁品。
“那个,不会是凌晨吧?”
杜若和莫骄阳比凌晨预想的要快的多,这也跟莫骄阳开的车性能好有关,再加上那霸气狂野的外形,就算是交通拥堵,也如入无人之境,别人一个小时,他们也不过四十分钟不到,就赶到了金皇七号。
刚一下车,杜若被那那辆黄色的玛莎拉蒂吸引了视线,只是谁来告诉她,那个靠在车门边,手夹个烟头,穿的一身骚包的男人,真是凌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