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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歌三人早披挂完毕,牛通一身重甲,关节处都是撞钉,手提双手两面斧,威风凛凛;猿闪则一身鱼鳞轻甲,使一根齐眉高的八棱精铁棍;高歌依然是一身与熊涛竞斗时的装束,身躯由板甲保护,其余部位都是皮甲,这样的装备算是半重甲。
但这一回,高歌没有选择圆盾和短剑,而是使那把与猞敢竞斗时布雷克递给他的长直刀。
一行人沿着迷宫般的通道向前走,引导他们的是一个长年在大竞斗场工作的蛮族人,在大竞斗场中,许多服务都是由蛮族人提供的,因为这里主要是为参加竞斗的蛮族竞斗士提供服务,如果由中原人来担任这些服务工作,是为法理所不容的。
越往前走,外面的吵杂声越明显。
“哈哈哈!”随着几声快意的长笑,前面忽然转出一队人来,皆面露喜色,春风得意,但一见布雷克等人,却忽然都脸色一沉。
“哼!绝冠!”高歌心中暗自一凛。
两队人马都不由自主地慢下了脚步,冷冷地看着对方,越走越近。
“布雷克团长。”走在绝冠一行最前面的一位中年人停下脚步,朝布雷克拱拱手,他面色青灰,双目无神,一看便是沉溺于酒色,一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
“喔,原来是休斯曼团长,怎么这么好的心情啊!”布雷克也拱拱手,淡淡一笑,此人正是绝冠竞斗团的团长休斯曼。
“我们刚以三场全胜结束了首战,父亲大人的心情自然好。”说话的是一身华服,长相俊美却有几分邪气的格罗斯,一脸的得意。
“今天不过是牛刀小试,区区小胜,何足挂齿。”休斯曼捋捋胡须,眯缝眼一扫,盯着高歌,问道:“这便是小儿与布雷克团长竞价的虎族人吗?”
“就是他。”不等布雷克说话,格罗斯便忙着回答,还狠狠地瞪了一眼高歌,他在高歌身上赔了钱又折了兵,没少受他父亲的责骂。
“听说宏图的威克里夫这回可是下了大血本了,布雷克团长可要小心你的这个宝贝疙瘩喔,别一场就……嘿嘿。”休斯曼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不用伯爵大人您挂心了,我们魁首什么大江大河没见过?还怕这条小水沟?!告辞!”布雷克的声音也是冷冷的,拱拱手,便领着自己的人大步而去。
两队人马在窄窄的甬道里擦肩而过,互相打量。
高歌看见,绝冠的队伍中,有三名身着甲胄的蛮人,显然是刚才上场竞斗的三名主力,而他们也正目前不转睛地打量着高歌三人,饱含着敌意,除了已队外,别的竞斗士都可能成为敌人。
高歌一眼就与三名竞斗士中走在最前面的那位对上了眼,瞳孔蓦然一缩。
此人与高歌差不多高,三十来岁,长得非常孔武有力,却又让人感觉到敏捷异常。
他有一双绿莹莹的瞳孔,绽放着危险的光芒,脸非常的长,棱角分明,下巴铁青,脑袋周围一圈递得光光的,只留中间一撮梳成一条发辫,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野蛮和酷烈的感觉,让人心生惮意。
高歌本能地感觉到,此人,很强。
而此人,也正冷冷地盯着高歌的双眼,充满了挑衅。
当两队人马交错而过后,此人还一边走一边回过头来盯着高歌,高歌自始自终毫不退缩,也一直盯着此人的眼睛,眼中战意烈烈。
此人面无表情地伸出大拇指,朝下一翻,一脸冷傲,不待高歌做出反应便已随着队伍消失在了拐弯处。
“虎歌兄弟,他这是对你说他会干掉你呢。”猿闪轻声对高歌说道。
“哼,被我干掉更有可能!”高歌眉毛一扬。
“如果遇上此人,不可轻敌。他是成名已久的竞斗士狼力,在竞斗士排行榜上排名第五,是顶尖的高手,也是绝冠的绝对主力。”走在高歌前面的牛通回头轻声说道。
“此人属于何族?我一时看不出来。”高歌听到此人名为狼力,自然知道他是狼族,但总觉得有些不对劲的地方。
“他是个杂种。”猿闪抢着回答道:“蛮族人与本部族、本民族以及亲族中的异xìng交合,都会顺利怀孕并产下下一代。但如果完全是不同的民族,那血缘越远,成功孕育出下一代的可能性便会越小。可这狼力却是由男的狼族人与女的猴族人结合后生下来并成功存活的,这样的成功几率不到百分之一。所以他天生有狼族人的强悍和猴族人的灵捷,是一个可怕的对手。”
“原来如此,这个杂种。”高歌冷冷道,心中的战意更强了三分。
“就是这里了,进去。”队伍最前面的布雷克忽然朗声说道。
只见在众人面前,是一个小小的石室,放着几排长凳,而贴着墙,则放满了武器架,刀枪剑戟,锏锤斧叉,应有尽有。>
高歌三人早披挂完毕,牛通一身重甲,关节处都是撞钉,手提双手两面斧,威风凛凛;猿闪则一身鱼鳞轻甲,使一根齐眉高的八棱精铁棍;高歌依然是一身与熊涛竞斗时的装束,身躯由板甲保护,其余部位都是皮甲,这样的装备算是半重甲。
但这一回,高歌没有选择圆盾和短剑,而是使那把与猞敢竞斗时布雷克递给他的长直刀。
一行人沿着迷宫般的通道向前走,引导他们的是一个长年在大竞斗场工作的蛮族人,在大竞斗场中,许多服务都是由蛮族人提供的,因为这里主要是为参加竞斗的蛮族竞斗士提供服务,如果由中原人来担任这些服务工作,是为法理所不容的。
越往前走,外面的吵杂声越明显。
“哈哈哈!”随着几声快意的长笑,前面忽然转出一队人来,皆面露喜色,春风得意,但一见布雷克等人,却忽然都脸色一沉。
“哼!绝冠!”高歌心中暗自一凛。
两队人马都不由自主地慢下了脚步,冷冷地看着对方,越走越近。
“布雷克团长。”走在绝冠一行最前面的一位中年人停下脚步,朝布雷克拱拱手,他面色青灰,双目无神,一看便是沉溺于酒色,一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
“喔,原来是休斯曼团长,怎么这么好的心情啊!”布雷克也拱拱手,淡淡一笑,此人正是绝冠竞斗团的团长休斯曼。
“我们刚以三场全胜结束了首战,父亲大人的心情自然好。”说话的是一身华服,长相俊美却有几分邪气的格罗斯,一脸的得意。
“今天不过是牛刀小试,区区小胜,何足挂齿。”休斯曼捋捋胡须,眯缝眼一扫,盯着高歌,问道:“这便是小儿与布雷克团长竞价的虎族人吗?”
“就是他。”不等布雷克说话,格罗斯便忙着回答,还狠狠地瞪了一眼高歌,他在高歌身上赔了钱又折了兵,没少受他父亲的责骂。
“听说宏图的威克里夫这回可是下了大血本了,布雷克团长可要小心你的这个宝贝疙瘩喔,别一场就……嘿嘿。”休斯曼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不用伯爵大人您挂心了,我们魁首什么大江大河没见过?还怕这条小水沟?!告辞!”布雷克的声音也是冷冷的,拱拱手,便领着自己的人大步而去。
两队人马在窄窄的甬道里擦肩而过,互相打量。
高歌看见,绝冠的队伍中,有三名身着甲胄的蛮人,显然是刚才上场竞斗的三名主力,而他们也正目前不转睛地打量着高歌三人,饱含着敌意,除了已队外,别的竞斗士都可能成为敌人。
高歌一眼就与三名竞斗士中走在最前面的那位对上了眼,瞳孔蓦然一缩。
此人与高歌差不多高,三十来岁,长得非常孔武有力,却又让人感觉到敏捷异常。
他有一双绿莹莹的瞳孔,绽放着危险的光芒,脸非常的长,棱角分明,下巴铁青,脑袋周围一圈递得光光的,只留中间一撮梳成一条发辫,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野蛮和酷烈的感觉,让人心生惮意。
高歌本能地感觉到,此人,很强。
而此人,也正冷冷地盯着高歌的双眼,充满了挑衅。
当两队人马交错而过后,此人还一边走一边回过头来盯着高歌,高歌自始自终毫不退缩,也一直盯着此人的眼睛,眼中战意烈烈。
此人面无表情地伸出大拇指,朝下一翻,一脸冷傲,不待高歌做出反应便已随着队伍消失在了拐弯处。
“虎歌兄弟,他这是对你说他会干掉你呢。”猿闪轻声对高歌说道。
“哼,被我干掉更有可能!”高歌眉毛一扬。
“如果遇上此人,不可轻敌。他是成名已久的竞斗士狼力,在竞斗士排行榜上排名第五,是顶尖的高手,也是绝冠的绝对主力。”走在高歌前面的牛通回头轻声说道。
“此人属于何族?我一时看不出来。”高歌听到此人名为狼力,自然知道他是狼族,但总觉得有些不对劲的地方。
“他是个杂种。”猿闪抢着回答道:“蛮族人与本部族、本民族以及亲族中的异xìng交合,都会顺利怀孕并产下下一代。但如果完全是不同的民族,那血缘越远,成功孕育出下一代的可能性便会越小。可这狼力却是由男的狼族人与女的猴族人结合后生下来并成功存活的,这样的成功几率不到百分之一。所以他天生有狼族人的强悍和猴族人的灵捷,是一个可怕的对手。”
“原来如此,这个杂种。”高歌冷冷道,心中的战意更强了三分。
“就是这里了,进去。”队伍最前面的布雷克忽然朗声说道。
只见在众人面前,是一个小小的石室,放着几排长凳,而贴着墙,则放满了武器架,刀枪剑戟,锏锤斧叉,应有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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