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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书包全都往他身上挂。
能混在一个小圈子里,几人的家世背景自然都不会差到哪里。戴志友的父亲是*官,母亲在律政司任职,外公是太平绅士,家里人一直期望他也能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可惜戴志友志不在此,他虽然以优异的成绩毕了业,却在两年又两年的实习期后始终没能拿到律师执照,成了父母眼中恨铁不成钢的极品废柴。
与戴志友正相反,蔡史墨虽然从小到大成绩平平,却胜在消息灵通脑子活络,移民英国后生意做得顺风顺水。蔡父是新闻处高管,蔡母是财经记者,从小耳濡目染,使他在待人接物上更成熟也更圆滑,是个真正有能力做大事的人。
林广乐家里经营地产生意,是名副其实的土财主。因为父母去世得早,到这一辈就只剩了他一名男丁,家里奶奶姑姑姐姐妹妹满屋子女人,简直将他宠上了天。他嫌学经济枯燥,长辈们就由着他去学了艺术鉴赏,毕业后他说要锻炼自己,长辈们就由着他丢下家族生意和几个狐朋狗友搞起了广告公司。宠来宠去他什么本事也没学到,最后终于把自己折腾得破产了。
众人正哄笑着,林广乐的手机响了,接起来一听,原来是有朋友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想找他入股。所谓“入股”只是比较好听的说法,比较不好听的说法就是想拿他当人肉提款机。林广乐这个人最大的优点是讲义气,最大的缺点也是讲义气。他的朋友三教九流五花八门,从上市公司老板到地铁口卖甘蔗水的小贩都能勾肩搭背聊得火热。不管真朋友假朋友,只要开口,他总是有求必应的。
听林广乐和通话对象越聊越起劲儿,眼看就要开支票给对方了,陆孝严一把夺过电话直接关了机。三十几岁的林广乐之所以沦落到那般凄惨境遇,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不懂经营又四处散财,兄弟一场,陆孝严无论如何不能任由他重蹈覆撤。
林广乐还在“喂喂喂”着,手上已经空了,他翻起大眼皮瞥向陆孝严:“怎么了?我这正讲电话呢。”
陆孝严深吸一口气,耐着性子语重心长地劝道:“阿乐,家底再殷实也有耗光的一天,随便一次投资失败就可能害得你血本无归。这个世界没有人不爱钱,更加没有人会平白无故把到手的肥肉分你一杯羹。那些信誓旦旦说要送好处给你的家伙,一定是想从你身上捞到更大好处。”不等林广乐开口反驳,他又厉声补充道,“还有,以后不许再玩机车了,更不许跟人飙车。除非你想摔断脊椎,一辈子坐轮椅,连拉屎拉尿都要人伺候!”
林广乐被他说得汗毛直竖,拍着胸口嘀咕道:“孝严你是喝多了吧?什么摔断脊椎什么坐轮椅的,也太不吉利了。别忘了当初可是你先带着我玩机车的,那辆F4RR还是你送我的呢。”
“闭嘴,记住我的话,再啰嗦就揍你!”陆孝严烦躁地瞪起眼睛,瞬间显得有些面目狰狞。他性格强势,又是少爷脾气,从小就在几个人里称王称霸惯了,动起真格的倒也有几分威信。起码“揍你”这话对于小孩子心性的林广乐来说很有震慑作用,尤其在喝过酒之后。
感觉到气氛不大对头,戴志友试着提议:“今天也差不多了,要不咱们就散了吧。太晚回去的话Maggie又该对我疑神疑鬼了……”
Maggie是戴志友的女朋友,是个惯会招蜂引蝶的女人。戴志友活到二十几岁不抽烟不喝酒不*,对女朋友一心一意,简直称得上绝世好男人,可惜那女人根本没瞧上他,只是要把他当成跳板借以混进更高级的社交圈子而已。上辈子Maggie曾主动向陆孝严投怀送抱,结果非但没成功,还受了陆孝严好一通羞辱,她心生怨恨,在戴志友面前设局污蔑陆孝严对她图谋不轨,直搞得兄弟二人反目成仇了依旧不肯善罢甘休。
没等戴志友说完,陆孝严又将矛头指向了他:“还有你呆头,不要整天被个女人耍得团团转。这世界上漂亮的女人都不可信,女人说的漂亮话更不可信!什么你爱我一万年,我爱你到永远,都是狗屁电视剧编出来骗无知少女的。那些整天叫着爱你爱你的人,很可就是最后出卖你的人,而真正爱着你愿意陪你一起去死的人,根本不会常常把爱挂在嘴边!”
说完这一番话,陆孝严激动得眼圈都潮红了,因为这就是他的肺腑之言,切肤之痛。他也曾犯过同样的错误,有眼无珠误信了沐夏,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陆孝严的话没能触动戴志友,却得到了林广乐的响应。林广乐是个不婚主义者,也没谈过恋爱,活到二十五岁仍然还是彻头彻尾的处男,他一向看不顺眼戴志友在女朋友面前低三下四的谦卑相:“对对对,孝严说得没错,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我就不明白那些女人到底有什么好,还不是照样吃饭睡觉拉屎放屁。我觉得我这辈子能和兄弟们在一起每天开开心心吃喝玩乐,就知足了!等将来我老得动不了,你们几个就轮流照顾我,每人分担四个月,刚好凑够一年。来,为兄弟干杯!”
举起杯子等了半天没人响应,他倒也不气馁,主动替其余三人分别倒满了酒送到手里,又逐个碰过去,之后仰起头一饮而尽,自己跟自己欢呼道:“兄弟万岁!去他妈的女人!”
丢下林广乐一个在那人来疯,蔡史墨坐到陆孝严身边细心询问道:“孝严,我感觉你今天不太对劲儿,是不是遇到麻烦了?不如说出来大家帮你想想办法……”
陆孝严努力抑制住自己的情绪,缓缓摇了摇头:“阿Mo,我们一天是兄弟,就一辈子都是兄弟。事业没了可以再努力,只要有命活着,一切都可以从头再来。兄弟不行,兄弟要靠缘分,有今生没来世的。”
蔡史墨脸色唰地白了:“孝严你……你是不是听说了什么?”
陆孝严清楚记得,当初那份出了问题的合同就是这一年五月签下的,如果他推测不错,此前大哥陆孝诚应该已经暗地里找过蔡史墨几次了,想必蔡史墨也正碍于兄弟情义而左右为难呢吧。他抬手大力揉搓了几下脸颊,换上相对轻松的神态:“没有,你别多心。我只是经历过一些事,突然很多感慨罢了……”
一楼小台子上,凌希唱完几首歌准备离开了。陆孝严也跟着站起身与朋友们道了别,分手前他再次动情地扫视过在场每个人,竟有些依依不舍。
戴志友到底不放心他:“孝严,我看你喝了不少,可能也醉了,不如我开车送你回去把。”
陆孝严笑着挑了挑眉:“没错,我是醉了,还醉得很厉害,醉了很多年……不过现在我醒了,是彻底醒了!”
-
从酒吧出来,陆孝严偷偷跟在凌希身后,为了不被发现,他刻意保持着一段不短的距离。
凌希背着吉他在路灯下晃晃悠悠走着,速度很慢,显得心事重重。他一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拎着个红色塑胶袋,袋子在腿侧荡来荡起,连带胳膊也一起大幅度甩动着。塑胶袋上印了酒吧名称,看形状里面装的像方便饭盒,也不知是不是打包回家的宵夜。
走到人行天桥附近,凌希随手将塑胶袋丢在临街的垃圾桶旁边,然后登上几级台阶,屈膝坐了下来,头倚着栏杆不知在想什么。
一会儿工夫,有个脏兮兮披头散发的老乞丐从桥洞下面钻了出来,径直走到垃圾桶旁,翻出凌希丢掉的饭盒打开来大口吃着。直到饭菜吃得一滴不剩,老乞丐拍着肚皮打了个饱嗝儿,转身回去天桥底下往破席子上一趟,纸箱掀起来遮住头脸,重又昏昏睡去了。
从始至终凌希就一直默默坐在台阶上,与老乞丐间没有对话也没有任何眼神交流,就像两名特工在进行着某种奇特的接头方式。
有辆出租车停靠在路边,从车上走下一对父子。儿子四五岁,耍赖皮不肯走路,非要爸爸抱,爸爸提议做猜拳游戏,输的人要背赢的人上楼,结果儿子出了巴掌,爸爸出了剪刀。就在儿子小嘴儿一嘟快要哭出来的时候,爸爸忽然收回两根手指,剪刀变成了石头,儿子破涕为笑扑进爸爸怀里,爸爸则一把举起儿子架坐在了自己肩膀上。
凌希远远注视着那对父子,先是好奇,再是羡慕,最后竟跟着小朋友一起咧嘴傻笑了出来。直到父子二人唱着儿歌消失在大厦入口,他察觉了到自己的失态,赶紧左右瞧瞧,确认没人注意自己才松了口气,继而羞涩地低下头去用手搓弄着眉毛。又坐了几分钟,凌希站起身,沿着最初路线再次朝前走去。
凌希的外公是在他来到里岛第二年去世的,他十八岁考上音乐学院,那么现在外公很可能已经不在了。看着这样的凌希,陆孝严不难想象和自己分手后那两年他是怎么度过的。
陆孝严一路跟随凌希回到了他租住的公寓楼下。看着凌希坐电梯上楼,看着房间里灯光亮起,又看着那扇窗口恢复成漆黑一片。他点起根烟,站在昏黄路灯下独自吸着。
他不敢相信自己真会交上好运,可以死而复生再世为人,他害怕时限一到自己就会突然消失掉。如果一切是老天注定,他也无能为力,但他希望消失之前能靠凌希更近一些。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他所亏欠的只有凌希,他所信任的只有凌希,他日思夜想反复追忆的,也只有凌希而已。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在战战兢兢等待着老天的宣判,等着宣判他死刑,或是从此恢复自由……午夜十二点,他还存在着……凌晨六点,他还存在着……天亮了,他还存在着……
朝阳冉冉升起,照在对面的摩天大楼上,玻璃幕墙反射着刺眼的白光。十字路口讯号灯“嘀嘀嘀”倒数着,西装革履的上班族们如潮水般涌向斑马线,行色匆匆交汇而过,不时有人碰撞到陆孝严的肩膀,又飞快丢下一句“Sorry”擦身离去……这一切都使陆孝严加笃定自己正作为“人”而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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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八点,凌希一身轻松地从公寓大门走了出来。天知道陆孝严有多想叫住他,有多想跟他分享自己心中巨大的喜悦。
就在陆孝严极力告诫自己千万不能冲动行事的时候,突然听到马路对面有个清脆的声音在叫凌希,接连叫了好几声。陆孝严抬头望过去,原来是昨晚酒吧里帮凌希说话的那个短发女生。凌希也看到了她,不过神情淡淡的,并没表现出多欢迎的样子,连步子的频率都没改变。那女生对此倒毫不在意,她依旧兴奋地大扬起手,向凌希展示着她带来的双人份咖啡和早点。
刹那间似有柄利剑凌空落下,将陆孝严一劈成了两半。
半个陆孝严想:太好了,还有人在关心着凌希,至少让他不会太过孤单。
另外半个陆孝严想:我的凌希就要被抢走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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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戴志友正相反,蔡史墨虽然从小到大成绩平平,却胜在消息灵通脑子活络,移民英国后生意做得顺风顺水。蔡父是新闻处高管,蔡母是财经记者,从小耳濡目染,使他在待人接物上更成熟也更圆滑,是个真正有能力做大事的人。
林广乐家里经营地产生意,是名副其实的土财主。因为父母去世得早,到这一辈就只剩了他一名男丁,家里奶奶姑姑姐姐妹妹满屋子女人,简直将他宠上了天。他嫌学经济枯燥,长辈们就由着他去学了艺术鉴赏,毕业后他说要锻炼自己,长辈们就由着他丢下家族生意和几个狐朋狗友搞起了广告公司。宠来宠去他什么本事也没学到,最后终于把自己折腾得破产了。
众人正哄笑着,林广乐的手机响了,接起来一听,原来是有朋友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想找他入股。所谓“入股”只是比较好听的说法,比较不好听的说法就是想拿他当人肉提款机。林广乐这个人最大的优点是讲义气,最大的缺点也是讲义气。他的朋友三教九流五花八门,从上市公司老板到地铁口卖甘蔗水的小贩都能勾肩搭背聊得火热。不管真朋友假朋友,只要开口,他总是有求必应的。
听林广乐和通话对象越聊越起劲儿,眼看就要开支票给对方了,陆孝严一把夺过电话直接关了机。三十几岁的林广乐之所以沦落到那般凄惨境遇,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不懂经营又四处散财,兄弟一场,陆孝严无论如何不能任由他重蹈覆撤。
林广乐还在“喂喂喂”着,手上已经空了,他翻起大眼皮瞥向陆孝严:“怎么了?我这正讲电话呢。”
陆孝严深吸一口气,耐着性子语重心长地劝道:“阿乐,家底再殷实也有耗光的一天,随便一次投资失败就可能害得你血本无归。这个世界没有人不爱钱,更加没有人会平白无故把到手的肥肉分你一杯羹。那些信誓旦旦说要送好处给你的家伙,一定是想从你身上捞到更大好处。”不等林广乐开口反驳,他又厉声补充道,“还有,以后不许再玩机车了,更不许跟人飙车。除非你想摔断脊椎,一辈子坐轮椅,连拉屎拉尿都要人伺候!”
林广乐被他说得汗毛直竖,拍着胸口嘀咕道:“孝严你是喝多了吧?什么摔断脊椎什么坐轮椅的,也太不吉利了。别忘了当初可是你先带着我玩机车的,那辆F4RR还是你送我的呢。”
“闭嘴,记住我的话,再啰嗦就揍你!”陆孝严烦躁地瞪起眼睛,瞬间显得有些面目狰狞。他性格强势,又是少爷脾气,从小就在几个人里称王称霸惯了,动起真格的倒也有几分威信。起码“揍你”这话对于小孩子心性的林广乐来说很有震慑作用,尤其在喝过酒之后。
感觉到气氛不大对头,戴志友试着提议:“今天也差不多了,要不咱们就散了吧。太晚回去的话Maggie又该对我疑神疑鬼了……”
Maggie是戴志友的女朋友,是个惯会招蜂引蝶的女人。戴志友活到二十几岁不抽烟不喝酒不*,对女朋友一心一意,简直称得上绝世好男人,可惜那女人根本没瞧上他,只是要把他当成跳板借以混进更高级的社交圈子而已。上辈子Maggie曾主动向陆孝严投怀送抱,结果非但没成功,还受了陆孝严好一通羞辱,她心生怨恨,在戴志友面前设局污蔑陆孝严对她图谋不轨,直搞得兄弟二人反目成仇了依旧不肯善罢甘休。
没等戴志友说完,陆孝严又将矛头指向了他:“还有你呆头,不要整天被个女人耍得团团转。这世界上漂亮的女人都不可信,女人说的漂亮话更不可信!什么你爱我一万年,我爱你到永远,都是狗屁电视剧编出来骗无知少女的。那些整天叫着爱你爱你的人,很可就是最后出卖你的人,而真正爱着你愿意陪你一起去死的人,根本不会常常把爱挂在嘴边!”
说完这一番话,陆孝严激动得眼圈都潮红了,因为这就是他的肺腑之言,切肤之痛。他也曾犯过同样的错误,有眼无珠误信了沐夏,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陆孝严的话没能触动戴志友,却得到了林广乐的响应。林广乐是个不婚主义者,也没谈过恋爱,活到二十五岁仍然还是彻头彻尾的处男,他一向看不顺眼戴志友在女朋友面前低三下四的谦卑相:“对对对,孝严说得没错,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我就不明白那些女人到底有什么好,还不是照样吃饭睡觉拉屎放屁。我觉得我这辈子能和兄弟们在一起每天开开心心吃喝玩乐,就知足了!等将来我老得动不了,你们几个就轮流照顾我,每人分担四个月,刚好凑够一年。来,为兄弟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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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史墨脸色唰地白了:“孝严你……你是不是听说了什么?”
陆孝严清楚记得,当初那份出了问题的合同就是这一年五月签下的,如果他推测不错,此前大哥陆孝诚应该已经暗地里找过蔡史墨几次了,想必蔡史墨也正碍于兄弟情义而左右为难呢吧。他抬手大力揉搓了几下脸颊,换上相对轻松的神态:“没有,你别多心。我只是经历过一些事,突然很多感慨罢了……”
一楼小台子上,凌希唱完几首歌准备离开了。陆孝严也跟着站起身与朋友们道了别,分手前他再次动情地扫视过在场每个人,竟有些依依不舍。
戴志友到底不放心他:“孝严,我看你喝了不少,可能也醉了,不如我开车送你回去把。”
陆孝严笑着挑了挑眉:“没错,我是醉了,还醉得很厉害,醉了很多年……不过现在我醒了,是彻底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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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酒吧出来,陆孝严偷偷跟在凌希身后,为了不被发现,他刻意保持着一段不短的距离。
凌希背着吉他在路灯下晃晃悠悠走着,速度很慢,显得心事重重。他一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拎着个红色塑胶袋,袋子在腿侧荡来荡起,连带胳膊也一起大幅度甩动着。塑胶袋上印了酒吧名称,看形状里面装的像方便饭盒,也不知是不是打包回家的宵夜。
走到人行天桥附近,凌希随手将塑胶袋丢在临街的垃圾桶旁边,然后登上几级台阶,屈膝坐了下来,头倚着栏杆不知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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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始至终凌希就一直默默坐在台阶上,与老乞丐间没有对话也没有任何眼神交流,就像两名特工在进行着某种奇特的接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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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希的外公是在他来到里岛第二年去世的,他十八岁考上音乐学院,那么现在外公很可能已经不在了。看着这样的凌希,陆孝严不难想象和自己分手后那两年他是怎么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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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敢相信自己真会交上好运,可以死而复生再世为人,他害怕时限一到自己就会突然消失掉。如果一切是老天注定,他也无能为力,但他希望消失之前能靠凌希更近一些。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他所亏欠的只有凌希,他所信任的只有凌希,他日思夜想反复追忆的,也只有凌希而已。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在战战兢兢等待着老天的宣判,等着宣判他死刑,或是从此恢复自由……午夜十二点,他还存在着……凌晨六点,他还存在着……天亮了,他还存在着……
朝阳冉冉升起,照在对面的摩天大楼上,玻璃幕墙反射着刺眼的白光。十字路口讯号灯“嘀嘀嘀”倒数着,西装革履的上班族们如潮水般涌向斑马线,行色匆匆交汇而过,不时有人碰撞到陆孝严的肩膀,又飞快丢下一句“Sorry”擦身离去……这一切都使陆孝严加笃定自己正作为“人”而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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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八点,凌希一身轻松地从公寓大门走了出来。天知道陆孝严有多想叫住他,有多想跟他分享自己心中巨大的喜悦。
就在陆孝严极力告诫自己千万不能冲动行事的时候,突然听到马路对面有个清脆的声音在叫凌希,接连叫了好几声。陆孝严抬头望过去,原来是昨晚酒吧里帮凌希说话的那个短发女生。凌希也看到了她,不过神情淡淡的,并没表现出多欢迎的样子,连步子的频率都没改变。那女生对此倒毫不在意,她依旧兴奋地大扬起手,向凌希展示着她带来的双人份咖啡和早点。
刹那间似有柄利剑凌空落下,将陆孝严一劈成了两半。
半个陆孝严想:太好了,还有人在关心着凌希,至少让他不会太过孤单。
另外半个陆孝严想:我的凌希就要被抢走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