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鬼宅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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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车,我就看到了城西郊区的荒凉。
寒冷的夜风阵阵袭来,吹着我们三个人都是不由自主的裹了裹衣服。随后我对另外两人道:“走吧。”
我们三个人走在荒凉的郊区土路上。
越往西走,我越觉得头皮发麻,因为城南北狭长,东西较短,很快就到了郊外。
民间规矩往西走就是鬼门关,城西郊区也就是坟地集聚地。当然,我知道这里是乱坟岗,因为在下午的时候女鬼就告诉我了,我倒是没什么,就是担心伍明地和沈凌两个人。
这儿比较荒凉,除了一座座黑漆漆的坟头之外,就是几棵稀稀落落的大树,在惨白月光的照射下,越看越觉得是一片片鬼影杵在那儿!
夜猫还给添乱,不时地叫上两声,听着非常阴森凄惨。沈凌倒没什么反应,不过伍明地一个大男人,吓得浑身发抖,紧紧拉住我的衣服不放。
我忽然发现,坟地边上什么时候盖了一座宅院,起初只顾往坟地里看了,没注意它的存在。这时候看到纸钱到了宅院大门外便没了,心里觉得怪怪的。不过,从宅外表以及上空来看,弥漫着一股诡异的黑气,绝不是正常人家。可惜今晚出来时没带开阴阳眼的阴阳笔,据老爸说那是祖传的宝贝,能暂时在印堂开只阴阳眼,让鬼邪无所遁形。
不光是没带阴阳笔,很多伏鬼的法器都没带,因为我不是干除鬼这行的,基本用不上这些东西。不过从肉眼上还是能够确定,这是一所阴宅!我们阳间人住的房,称之为阳宅,鬼住的地方,就是阴宅了。
嘿嘿,不过这里可以算是我笑家管辖的地方。在老子的地盘上,居然还敢兴风作浪,那是自找没趣!
我带着筛糠似的的伍明地走到大门外,正准备举手敲门,门竟然“呀”一声打开了,这种声音,在黑夜里是十分的刺耳,并且带着三分阴森。
一个大概三十岁光景,身穿白色真丝睡衣,有几分姿色的女人,将半个身探出门缝外。脸上粉底涂得太厚了,跟当时沈凌扮鬼时的样子很像,那简直是白的吓人。红嘟嘟的小嘴,在手电光芒下,跟鲜血一样鲜艳,两只黑漆漆的眼睛里,充满了一股邪魅笑意。
“就知道你们要来,进来吧。”她声音满是狐媚的味道,冲我们抛个媚眼,转身就往里走。这下让我们看到她整个背影,睡衣非常的短小,上边还是吊带的,露出大片雪白肌肤,下边不足以遮住臀部,两条修长的美腿暴露在外。穿着一对精致的凉拖,屁股一扭一扭的走起路,露出大半白色。
伍明地一看到这副春光,精神立马就来了,这是自从他知道这里是乱坟岗之后,首次没了那种害怕的怂样,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对方雪白的屁股从我身边挤过去。
我心里暗笑,一把拉住他:“急什么?你不觉得奇怪吗,我们还没敲门她就知道我们来了,并且不问来意。”
“有什么奇怪的,我们不是来探险的吗?”伍明地打开我的手,大摇大摆的进去了。
我看着他背影,心叫糟糕,他魂已经给这只狐狸精勾住了。我把铜钱剑插进腰带里,跟着进门。
庭院不大,进门是影壁墙,后面便是几间屋。此时那个女人已经进屋,给我们留着门没关。我,沈凌在后面走着,伍明地前面走,就这样我们三个人一前两后走了进去,发觉里面摆设挺客气,虽然沙发和家具看上去有点陈旧,不过很洁净,也很雅致。只是灯光太昏暗了,以至于让整个屋里的气氛很低沉。
我、沈凌和伍明地落座,女人从里屋端出三杯热气腾腾的茶水放在茶几上,伍明地自打进屋,眼珠一直都没离开过她身上,那副神情跟饿了三天三夜的狼一个模样,就差没流哈喇了。沈凌眼神厌恶的看了伍明地一眼。
女人在一侧沙发上坐下,作出一个撩人的姿态:“请喝茶。”
伍明地端起茶杯就要喝,我伸手压住杯冷笑道:“这么新鲜的红茶,我们无福消受。”伍明地一愣,不明白我什么意思,还一个劲的要往嘴里送,我手掌一翻,“当啷”一下把茶杯打在地上摔的粉碎。顿时一股冲鼻的血腥味升腾而起,地上的茶水瞬间化成一滩鲜红的血液。伍明地和沈凌一看,吓得张大了嘴巴良久不敢出声。
那女人先是眼珠绽放出一丝狠厉的光芒,但随即消失,一脸媚笑的嗔道:“坏人,干嘛打坏人家杯子?”
这个时候,伍明地慌忙道:“不好意思,我失手了。”他一边说,一边毛手毛脚的在地上捡茶杯碎片。
我冷眼看着他的举动,知道他的魂彻底被勾走了。冷笑一声,把铜钱剑抽出来放在茶几上说:“你是外地来的,还不知道我什么人吧?”
“当然知道了,你是专门做死人生意的。”这女人向我一笑,百媚顿生,让我心里感到一阵旖旎,雪白的大腿,娇嫩的****,看的我眼花缭乱,差点把持不住。
“知道就好,我这行有个规矩,只要安分守己,绝不会追究。赶紧放人,回你的往生地去吧。”我眼睛盯着铜钱剑,脑里清醒了很多。
“你以为我是鬼啊,你这个小毛头太可爱了。”她一边笑着一边伸长了雪白的手臂,竟然从我面前拿走了铜钱剑。
这让我无比惊讶,铜钱本身对鬼就有巨大的威慑力,更不用说抹了人血,赋予灵咒之后变成的驱邪剑,再厉害的鬼也不敢碰上一下。
下了车,我就看到了城西郊区的荒凉。
寒冷的夜风阵阵袭来,吹着我们三个人都是不由自主的裹了裹衣服。随后我对另外两人道:“走吧。”
我们三个人走在荒凉的郊区土路上。
越往西走,我越觉得头皮发麻,因为城南北狭长,东西较短,很快就到了郊外。
民间规矩往西走就是鬼门关,城西郊区也就是坟地集聚地。当然,我知道这里是乱坟岗,因为在下午的时候女鬼就告诉我了,我倒是没什么,就是担心伍明地和沈凌两个人。
这儿比较荒凉,除了一座座黑漆漆的坟头之外,就是几棵稀稀落落的大树,在惨白月光的照射下,越看越觉得是一片片鬼影杵在那儿!
夜猫还给添乱,不时地叫上两声,听着非常阴森凄惨。沈凌倒没什么反应,不过伍明地一个大男人,吓得浑身发抖,紧紧拉住我的衣服不放。
我忽然发现,坟地边上什么时候盖了一座宅院,起初只顾往坟地里看了,没注意它的存在。这时候看到纸钱到了宅院大门外便没了,心里觉得怪怪的。不过,从宅外表以及上空来看,弥漫着一股诡异的黑气,绝不是正常人家。可惜今晚出来时没带开阴阳眼的阴阳笔,据老爸说那是祖传的宝贝,能暂时在印堂开只阴阳眼,让鬼邪无所遁形。
不光是没带阴阳笔,很多伏鬼的法器都没带,因为我不是干除鬼这行的,基本用不上这些东西。不过从肉眼上还是能够确定,这是一所阴宅!我们阳间人住的房,称之为阳宅,鬼住的地方,就是阴宅了。
嘿嘿,不过这里可以算是我笑家管辖的地方。在老子的地盘上,居然还敢兴风作浪,那是自找没趣!
我带着筛糠似的的伍明地走到大门外,正准备举手敲门,门竟然“呀”一声打开了,这种声音,在黑夜里是十分的刺耳,并且带着三分阴森。
一个大概三十岁光景,身穿白色真丝睡衣,有几分姿色的女人,将半个身探出门缝外。脸上粉底涂得太厚了,跟当时沈凌扮鬼时的样子很像,那简直是白的吓人。红嘟嘟的小嘴,在手电光芒下,跟鲜血一样鲜艳,两只黑漆漆的眼睛里,充满了一股邪魅笑意。
“就知道你们要来,进来吧。”她声音满是狐媚的味道,冲我们抛个媚眼,转身就往里走。这下让我们看到她整个背影,睡衣非常的短小,上边还是吊带的,露出大片雪白肌肤,下边不足以遮住臀部,两条修长的美腿暴露在外。穿着一对精致的凉拖,屁股一扭一扭的走起路,露出大半白色。
伍明地一看到这副春光,精神立马就来了,这是自从他知道这里是乱坟岗之后,首次没了那种害怕的怂样,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对方雪白的屁股从我身边挤过去。
我心里暗笑,一把拉住他:“急什么?你不觉得奇怪吗,我们还没敲门她就知道我们来了,并且不问来意。”
“有什么奇怪的,我们不是来探险的吗?”伍明地打开我的手,大摇大摆的进去了。
我看着他背影,心叫糟糕,他魂已经给这只狐狸精勾住了。我把铜钱剑插进腰带里,跟着进门。
庭院不大,进门是影壁墙,后面便是几间屋。此时那个女人已经进屋,给我们留着门没关。我,沈凌在后面走着,伍明地前面走,就这样我们三个人一前两后走了进去,发觉里面摆设挺客气,虽然沙发和家具看上去有点陈旧,不过很洁净,也很雅致。只是灯光太昏暗了,以至于让整个屋里的气氛很低沉。
我、沈凌和伍明地落座,女人从里屋端出三杯热气腾腾的茶水放在茶几上,伍明地自打进屋,眼珠一直都没离开过她身上,那副神情跟饿了三天三夜的狼一个模样,就差没流哈喇了。沈凌眼神厌恶的看了伍明地一眼。
女人在一侧沙发上坐下,作出一个撩人的姿态:“请喝茶。”
伍明地端起茶杯就要喝,我伸手压住杯冷笑道:“这么新鲜的红茶,我们无福消受。”伍明地一愣,不明白我什么意思,还一个劲的要往嘴里送,我手掌一翻,“当啷”一下把茶杯打在地上摔的粉碎。顿时一股冲鼻的血腥味升腾而起,地上的茶水瞬间化成一滩鲜红的血液。伍明地和沈凌一看,吓得张大了嘴巴良久不敢出声。
那女人先是眼珠绽放出一丝狠厉的光芒,但随即消失,一脸媚笑的嗔道:“坏人,干嘛打坏人家杯子?”
这个时候,伍明地慌忙道:“不好意思,我失手了。”他一边说,一边毛手毛脚的在地上捡茶杯碎片。
我冷眼看着他的举动,知道他的魂彻底被勾走了。冷笑一声,把铜钱剑抽出来放在茶几上说:“你是外地来的,还不知道我什么人吧?”
“当然知道了,你是专门做死人生意的。”这女人向我一笑,百媚顿生,让我心里感到一阵旖旎,雪白的大腿,娇嫩的****,看的我眼花缭乱,差点把持不住。
“知道就好,我这行有个规矩,只要安分守己,绝不会追究。赶紧放人,回你的往生地去吧。”我眼睛盯着铜钱剑,脑里清醒了很多。
“你以为我是鬼啊,你这个小毛头太可爱了。”她一边笑着一边伸长了雪白的手臂,竟然从我面前拿走了铜钱剑。
这让我无比惊讶,铜钱本身对鬼就有巨大的威慑力,更不用说抹了人血,赋予灵咒之后变成的驱邪剑,再厉害的鬼也不敢碰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