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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总是这样的,对于一些无法理解,或是无法解决的事,就会寻求神佛的协助、慰藉;之后,被神权左右了,就产生所谓的迷信。这种情况,特别容易发生在上了年纪的婆婆妈妈身上。
母亲尚未丢下他们姐弟之前,每当到了瀚瀚要回医院追踪治疗时,她总是会用一条大毛巾裹住瀚瀚,把他包得密不通风,只差没把口罩和眼罩也用上。即便在炎热的七月天,也是如此。
母亲曾说,生了这样的孩子会让人嘲笑,所以非不得已,她不会把瀚瀚带出去见人,就算出门,也定要用毛巾裹住瀚瀚,好遮掩他身上的瑕疵。因为,她不想成为左右邻居指指点点的对象。
也因此,在母亲弃他们而去之前,瀚瀚不曾真正看过外面的世界,当然也不知道天空是蓝色的、云朵是白色的、太阳是耀眼的、月亮是柔美的、星星是闪耀的、彩虹是艳丽的、树木是绿色的
母亲离家后,社会局请了一位社工来指导岱吟如何在安全的情况下,带着瀚瀚出门。就算他是个残缺的孩子,也是有存在的意义,也该有看看外面世界、学习与其它人相处的权利。
于是,每日一到傍晚,岱吟会推着坐在轮椅上的瀚瀚,出门散步。她习惯带瀚瀚到住家附近的中学操场,再让他撑着助行器练习走路。他走得很慢,也很吃力,但是岱吟不放弃。
当然,街坊邻居第一次见到瀚瀚时,都是带着讶异的表情,而后,开始有了闲言闲语陆续传进岱吟的耳里。
他们说,她一定是上辈子做了太多缺德事,所以这辈子才会爸爸死亡、妈妈离家、弟弟又是个这样的孩子。他们说,她和弟弟上一世一定“相欠债”所以这一世她才要如此辛劳来还清。他们还说,弟弟前世一定是无恶不作的坏人,所以今生才会落得这种下场。他们甚至还对她说,不要管弟弟,因为是他自己前世造的因,所以这世他活该有这样的果。
他们说他们说他们说了好多好多,可是岱吟从不去理会。当大家都相信某件错的事情是正确的时候,那么那件错误的事情就会成为真理。
中国人看见乌鸦,都说那是不吉利的征兆,可是在美国和日本,乌鸦可是喜鹊呢。由此可见,那些婆婆妈妈的话,都只是自我想象,没有科学根据,也没有证据。
人该活在当下,所以岱吟努力证明他们说的真理,其实都是错的。她相信瀚瀚会一直进步下去,而且,有那么一天,他一定会和正常人一样,可以大步行走、可以大声说话唱歌。
在岱吟心里,瀚瀚是最天真无邪的天使。
说她固执也好,说她不信邪也可以,说她铁齿也无所谓,反正,她就是不信那套“前世因,今生受”的说法。
“瀚瀚,累不累?我们到树下的那张椅子上坐着休息一下,好吗?”
岱吟望着自己撑着助行器,努力练习走路的弟弟。他好勇敢!
“好好”瀚瀚循着姐姐手指的方向,乖乖地朝那处走去。
岱吟帮助他爬上椅子,坐正。然后,她也在他身侧坐了下来。
前方的篮球场上,一群男孩厮杀得厉害。如果瀚瀚可以正常活动,那么几年后,他定也是像那群男孩一样,在球场上帅气地操控篮球,一层威风吧。
“瀚瀚,姐姐问你,你有没有想过长大以后要当什么?”
“瀚瀚瀚瀚长大长大一定要当要当小小鸟”瀚瀚抬起头,看着天空,眼神中有着羡慕的光芒。
“瀚瀚想当小鸟啊为什么?”其实在岱吟的心里,多多少少明白瀚瀚的想法。
“天天空蓝蓝蓝白云软软”瀚瀚举起扭曲的右手,指着天空。“可以一直一直飞可可以看看好多好多”瀚瀚想象自己变成小鸟的样子,他开心地咯咯笑着,嘴角溢出了他来不及吞下的口水。
听见弟弟的回答,岱吟眼眶泛红。她知道瀚瀚想近看蓝色的天空、想坐在软软的白云上、想自由地飞翔,爱去哪就去哪
老天爷真不公平可不是?瀚瀚的灵魂如此单纯、善良,又极度渴望着自由,可却被禁锢在这样的身体里,万事皆不由己。
“瀚瀚乖,会的,有一天你一定可以很自由地到处飞翔。”岱吟伸手搂了瀚瀚。然后,她发现瀚瀚脚边突然多了一颗篮球。该是前方那群男孩的吧?
她拾起那颗球,四处张望,却不见有人往她的方向走来。于是,她把球捧到瀚瀚眼前,告诉他:“瀚瀚,你看!这个是篮球。”
“篮篮球。”瀚瀚跟着发音。
都是这样的,岱吟在教瀚瀚说话时,多半会拿实物让他认识。
“前面篮球场上的那群人,就是在玩这个。”岱吟指指篮球场。
这时,一道男声在她头顶响起。
“你知不知道未经允许,就擅自拿了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算是偷窃的行为?”程雪擎还未走近时,就看见她手中拿着他们的球。
他百般不愿意靠近这位带银同学,可是球总得要拿回来,否则,他们怎么继续斗牛?
“不是这样的,我是看球滚到这边,又没有人来捡,所以”岱吟一边忙着澄清,一边着急地站起身想把球还给对方。
“噢!”程雪擎吃痛喊了一声。因为岱吟突然起身,撞着了他的下巴,而她又急着回头,以致马尾又扫过他的脸。
程雪擎愤恨地瞪视眼前这个女人,他不懂自己怎么会一而再,再而三遇见他最不想看见的人!她和他,上辈于是不是有深仇大恨啊?不然怎么一见面不是脚踏车撞汽车,就是头顶撞下巴、头发撞脸颊!那下次要是不幸再遇上,她又会用什么东西来撞他?
“咦?”岱吟一见到雪擎的眼神,似乎有些印象。“我好像认识你?”
“废话!同班的怎么会不认识。”雪擎揉揉下巴。
这个带银同学,总算发现他们是认识的了。
啊啊啊啊啊——真是普天同庆、举国欢腾、旗海飘扬、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永保安康、万民同——得来不易啊!
“啊?我们同班?”岱吟一双眼睁得好太好圆。原来他是她同学,难怪她会觉得他看起来有些面熟。
“”雪擎不答话,因为他发现和她对话是件很累人的事。
“呵,既然是同班的,那我先自我介绍好了,我叫俞岱吟。你呢?”
“程雪擎。”虽然不甘不愿,但她都一脸和善了,他总不好不搭理。
重点是,球还在她手上,万一他惹她一个不高兴,她掳球走人,那该怎么办?
别说这种事不会发生,她连他们是同学也不知道,还有什么事是不可能发生的?
“自我介绍完了,可以把球还我了吗?”雪擎一脸不耐。
“噢,对不起,我都忘了。”岱吟吐吐舌,然后把球交到他手里。
“球球”雪擎才一接过球,瀚瀚马上出声。他的意思像是在说——那是我和姐姐的球。
“瀚瀚乖,篮球是这位大哥哥的,我们捡到了就要还他。懂吗?”岱吟蹲下身子,摸摸他的脸颊。
雪擎这才注意到椅子上那个小男孩,他长得和一般正常人不太一样。
这她该不会是兼职当保姆?
“他是姐姐的同学,瀚瀚要喜欢他,知道吗?”岱吟摸摸瀚瀚的头,
又接着说:“大哥哥要去打球了,瀚瀚要跟他说拜拜。”
“哥哥哥拜拜”瀚瀚抬起手,吃力地挥着。
雪擎抱着球,若有所思地看了岱吟一眼,然后往篮球场走去。
那个小男孩刚刚是喊她姐姐没错吧?
原来原来带银同学有个这样的弟弟。如果是基因遗传所造成的,
那么她的父母正常吗?还有,她其它的兄弟姐妹呢?
她每天晚进教室是因为这个因素吗?为什么她还能这么乐观地面对她的人生?她难道不怕带这样的孩子出门,会遭受什么异样的眼光?
程雪擎突然发现,带银同学像是个谜,她不若外表那般看来好懂。
唉呀,管她是谜还是什么的,那都不关他的事,现在还是回球场打球比较实在。
打球好、打球好,打球真的好!
早上七点刚过五分钟,程雪擎一如惯例出现在这家永和豆浆,也一如平日习惯地坐在店里最外面的位子。对于早餐,他向来重视,不一定非要精致,但绝对要够营养,而这家店的汤包不仅合他的口味,营养也充足。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雪擎从小就对鱼肉特别偏爱。自他有记忆开始,几乎每日都要吃到新鲜鱼肉,或是鱼肉制成的食物。他还记得母亲曾笑着说他上辈子一定是猫,否则怎会这么嗜吃鱼。
因为爱吃鱼肉,所以这家店的汤包是他的最爱。一般外面卖的汤包,内馅都是猪肉去拌的,但这家店的汤包,内馅使用的却是鱼肉,所以他每次来到这家店,必点一笼鲜鱼汤包。
雪擎夹起一颗白胖胖、圆滚滚,还冒着热气的鲜鱼汤包,咬下一口,那吸收了鱼肉鲜甜的热汤汁,霎时从软q的外皮中溢了出来,刺激着他的味蕾。
唔呼,好过瘾呀!
再咬下第二口,他想起母亲笑说他上辈于是猫的事。
哈哈,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有人会去相信什么上辈子、下辈子这种荒谬的事情?母亲一定是电视剧看太多啦。
如果这辈子爱吃鱼是因为上辈于是猫这种说法能够成立的话,那这辈子爱吃青菜豆腐又不爱肉食的人,上辈子不就都是尼姑、和尚?
啧,真是可笑又愚蠢的思想。
吞下最后一口鲜鱼汤包,他又夹起第二个。
一道跑得急促的身影,在这时经过他身旁。他盯着她的背影,一件长袖格子衬衫、一条牛仔吊带长裤,底不是一双两侧被磨得有些黑黑的白球鞋
不会吧?这个熟悉的穿著打扮该不会是
“老板娘,今天的报纸我送来喽,我帮你放在这里才不会占空间。”
刚岱吟把报纸整齐地放在店里最角落的报架上。
“喔,好,谢谢你啊!”站在前方煎台煎着蛋饼的老板娘,转过头来到着岱吟一笑。“今天比较凉,你怎不多穿件衣服?”
都十一月底了,这个时候的台湾已有了凉意,加上昨天气象预报说今天会有一波强烈冷气团报到,所以身上只着一件长袖衬衫的俞岱吟,确实是单薄了些。
“其实像我这样骑着脚踏车跑来跑去的,并不觉得冷耶。”岱吟笑着。她送报纸送了三年,早和这些订报户有了良好的互动关系,所以像这样的闲聊,是很常有的。
“你不要只忙着工作赚钱,却忘了要照顾自己的身体。”老板娘熟练的把蛋拼翻了面。
她... -->>
台湾人总是这样的,对于一些无法理解,或是无法解决的事,就会寻求神佛的协助、慰藉;之后,被神权左右了,就产生所谓的迷信。这种情况,特别容易发生在上了年纪的婆婆妈妈身上。
母亲尚未丢下他们姐弟之前,每当到了瀚瀚要回医院追踪治疗时,她总是会用一条大毛巾裹住瀚瀚,把他包得密不通风,只差没把口罩和眼罩也用上。即便在炎热的七月天,也是如此。
母亲曾说,生了这样的孩子会让人嘲笑,所以非不得已,她不会把瀚瀚带出去见人,就算出门,也定要用毛巾裹住瀚瀚,好遮掩他身上的瑕疵。因为,她不想成为左右邻居指指点点的对象。
也因此,在母亲弃他们而去之前,瀚瀚不曾真正看过外面的世界,当然也不知道天空是蓝色的、云朵是白色的、太阳是耀眼的、月亮是柔美的、星星是闪耀的、彩虹是艳丽的、树木是绿色的
母亲离家后,社会局请了一位社工来指导岱吟如何在安全的情况下,带着瀚瀚出门。就算他是个残缺的孩子,也是有存在的意义,也该有看看外面世界、学习与其它人相处的权利。
于是,每日一到傍晚,岱吟会推着坐在轮椅上的瀚瀚,出门散步。她习惯带瀚瀚到住家附近的中学操场,再让他撑着助行器练习走路。他走得很慢,也很吃力,但是岱吟不放弃。
当然,街坊邻居第一次见到瀚瀚时,都是带着讶异的表情,而后,开始有了闲言闲语陆续传进岱吟的耳里。
他们说,她一定是上辈子做了太多缺德事,所以这辈子才会爸爸死亡、妈妈离家、弟弟又是个这样的孩子。他们说,她和弟弟上一世一定“相欠债”所以这一世她才要如此辛劳来还清。他们还说,弟弟前世一定是无恶不作的坏人,所以今生才会落得这种下场。他们甚至还对她说,不要管弟弟,因为是他自己前世造的因,所以这世他活该有这样的果。
他们说他们说他们说了好多好多,可是岱吟从不去理会。当大家都相信某件错的事情是正确的时候,那么那件错误的事情就会成为真理。
中国人看见乌鸦,都说那是不吉利的征兆,可是在美国和日本,乌鸦可是喜鹊呢。由此可见,那些婆婆妈妈的话,都只是自我想象,没有科学根据,也没有证据。
人该活在当下,所以岱吟努力证明他们说的真理,其实都是错的。她相信瀚瀚会一直进步下去,而且,有那么一天,他一定会和正常人一样,可以大步行走、可以大声说话唱歌。
在岱吟心里,瀚瀚是最天真无邪的天使。
说她固执也好,说她不信邪也可以,说她铁齿也无所谓,反正,她就是不信那套“前世因,今生受”的说法。
“瀚瀚,累不累?我们到树下的那张椅子上坐着休息一下,好吗?”
岱吟望着自己撑着助行器,努力练习走路的弟弟。他好勇敢!
“好好”瀚瀚循着姐姐手指的方向,乖乖地朝那处走去。
岱吟帮助他爬上椅子,坐正。然后,她也在他身侧坐了下来。
前方的篮球场上,一群男孩厮杀得厉害。如果瀚瀚可以正常活动,那么几年后,他定也是像那群男孩一样,在球场上帅气地操控篮球,一层威风吧。
“瀚瀚,姐姐问你,你有没有想过长大以后要当什么?”
“瀚瀚瀚瀚长大长大一定要当要当小小鸟”瀚瀚抬起头,看着天空,眼神中有着羡慕的光芒。
“瀚瀚想当小鸟啊为什么?”其实在岱吟的心里,多多少少明白瀚瀚的想法。
“天天空蓝蓝蓝白云软软”瀚瀚举起扭曲的右手,指着天空。“可以一直一直飞可可以看看好多好多”瀚瀚想象自己变成小鸟的样子,他开心地咯咯笑着,嘴角溢出了他来不及吞下的口水。
听见弟弟的回答,岱吟眼眶泛红。她知道瀚瀚想近看蓝色的天空、想坐在软软的白云上、想自由地飞翔,爱去哪就去哪
老天爷真不公平可不是?瀚瀚的灵魂如此单纯、善良,又极度渴望着自由,可却被禁锢在这样的身体里,万事皆不由己。
“瀚瀚乖,会的,有一天你一定可以很自由地到处飞翔。”岱吟伸手搂了瀚瀚。然后,她发现瀚瀚脚边突然多了一颗篮球。该是前方那群男孩的吧?
她拾起那颗球,四处张望,却不见有人往她的方向走来。于是,她把球捧到瀚瀚眼前,告诉他:“瀚瀚,你看!这个是篮球。”
“篮篮球。”瀚瀚跟着发音。
都是这样的,岱吟在教瀚瀚说话时,多半会拿实物让他认识。
“前面篮球场上的那群人,就是在玩这个。”岱吟指指篮球场。
这时,一道男声在她头顶响起。
“你知不知道未经允许,就擅自拿了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算是偷窃的行为?”程雪擎还未走近时,就看见她手中拿着他们的球。
他百般不愿意靠近这位带银同学,可是球总得要拿回来,否则,他们怎么继续斗牛?
“不是这样的,我是看球滚到这边,又没有人来捡,所以”岱吟一边忙着澄清,一边着急地站起身想把球还给对方。
“噢!”程雪擎吃痛喊了一声。因为岱吟突然起身,撞着了他的下巴,而她又急着回头,以致马尾又扫过他的脸。
程雪擎愤恨地瞪视眼前这个女人,他不懂自己怎么会一而再,再而三遇见他最不想看见的人!她和他,上辈于是不是有深仇大恨啊?不然怎么一见面不是脚踏车撞汽车,就是头顶撞下巴、头发撞脸颊!那下次要是不幸再遇上,她又会用什么东西来撞他?
“咦?”岱吟一见到雪擎的眼神,似乎有些印象。“我好像认识你?”
“废话!同班的怎么会不认识。”雪擎揉揉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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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擎不答话,因为他发现和她对话是件很累人的事。
“呵,既然是同班的,那我先自我介绍好了,我叫俞岱吟。你呢?”
“程雪擎。”虽然不甘不愿,但她都一脸和善了,他总不好不搭理。
重点是,球还在她手上,万一他惹她一个不高兴,她掳球走人,那该怎么办?
别说这种事不会发生,她连他们是同学也不知道,还有什么事是不可能发生的?
“自我介绍完了,可以把球还我了吗?”雪擎一脸不耐。
“噢,对不起,我都忘了。”岱吟吐吐舌,然后把球交到他手里。
“球球”雪擎才一接过球,瀚瀚马上出声。他的意思像是在说——那是我和姐姐的球。
“瀚瀚乖,篮球是这位大哥哥的,我们捡到了就要还他。懂吗?”岱吟蹲下身子,摸摸他的脸颊。
雪擎这才注意到椅子上那个小男孩,他长得和一般正常人不太一样。
这她该不会是兼职当保姆?
“他是姐姐的同学,瀚瀚要喜欢他,知道吗?”岱吟摸摸瀚瀚的头,
又接着说:“大哥哥要去打球了,瀚瀚要跟他说拜拜。”
“哥哥哥拜拜”瀚瀚抬起手,吃力地挥着。
雪擎抱着球,若有所思地看了岱吟一眼,然后往篮球场走去。
那个小男孩刚刚是喊她姐姐没错吧?
原来原来带银同学有个这样的弟弟。如果是基因遗传所造成的,
那么她的父母正常吗?还有,她其它的兄弟姐妹呢?
她每天晚进教室是因为这个因素吗?为什么她还能这么乐观地面对她的人生?她难道不怕带这样的孩子出门,会遭受什么异样的眼光?
程雪擎突然发现,带银同学像是个谜,她不若外表那般看来好懂。
唉呀,管她是谜还是什么的,那都不关他的事,现在还是回球场打球比较实在。
打球好、打球好,打球真的好!
早上七点刚过五分钟,程雪擎一如惯例出现在这家永和豆浆,也一如平日习惯地坐在店里最外面的位子。对于早餐,他向来重视,不一定非要精致,但绝对要够营养,而这家店的汤包不仅合他的口味,营养也充足。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雪擎从小就对鱼肉特别偏爱。自他有记忆开始,几乎每日都要吃到新鲜鱼肉,或是鱼肉制成的食物。他还记得母亲曾笑着说他上辈子一定是猫,否则怎会这么嗜吃鱼。
因为爱吃鱼肉,所以这家店的汤包是他的最爱。一般外面卖的汤包,内馅都是猪肉去拌的,但这家店的汤包,内馅使用的却是鱼肉,所以他每次来到这家店,必点一笼鲜鱼汤包。
雪擎夹起一颗白胖胖、圆滚滚,还冒着热气的鲜鱼汤包,咬下一口,那吸收了鱼肉鲜甜的热汤汁,霎时从软q的外皮中溢了出来,刺激着他的味蕾。
唔呼,好过瘾呀!
再咬下第二口,他想起母亲笑说他上辈于是猫的事。
哈哈,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有人会去相信什么上辈子、下辈子这种荒谬的事情?母亲一定是电视剧看太多啦。
如果这辈子爱吃鱼是因为上辈于是猫这种说法能够成立的话,那这辈子爱吃青菜豆腐又不爱肉食的人,上辈子不就都是尼姑、和尚?
啧,真是可笑又愚蠢的思想。
吞下最后一口鲜鱼汤包,他又夹起第二个。
一道跑得急促的身影,在这时经过他身旁。他盯着她的背影,一件长袖格子衬衫、一条牛仔吊带长裤,底不是一双两侧被磨得有些黑黑的白球鞋
不会吧?这个熟悉的穿著打扮该不会是
“老板娘,今天的报纸我送来喽,我帮你放在这里才不会占空间。”
刚岱吟把报纸整齐地放在店里最角落的报架上。
“喔,好,谢谢你啊!”站在前方煎台煎着蛋饼的老板娘,转过头来到着岱吟一笑。“今天比较凉,你怎不多穿件衣服?”
都十一月底了,这个时候的台湾已有了凉意,加上昨天气象预报说今天会有一波强烈冷气团报到,所以身上只着一件长袖衬衫的俞岱吟,确实是单薄了些。
“其实像我这样骑着脚踏车跑来跑去的,并不觉得冷耶。”岱吟笑着。她送报纸送了三年,早和这些订报户有了良好的互动关系,所以像这样的闲聊,是很常有的。
“你不要只忙着工作赚钱,却忘了要照顾自己的身体。”老板娘熟练的把蛋拼翻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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